从目前理论界对农地细碎化的研究成果来看,有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农地细碎化对农民增收有正面作用,有利于农民合理分配劳动时间,搞多种经营,降低农业生产的各种风险;另一种观点认为,农地细碎化影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增加了生产的成本,例如,限制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利用范围,各个地块之间的通行成本增加,邻里地块纠纷概率增大等。本文认为,农地细碎化的正面作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看,其负面作用逐渐显现,越来越强化,成为制约“四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解决农地细碎化问题迫在眉睫。 一、我国农地细碎化的现状及其不利影响 农地细碎化目前在学界尚无统一的概念,从产权的角度来讲,笔者认为农地的细碎化就是农业生产者在适宜的空间距离内拥有一块以上的农地产权,每块农地远近不一、互不相连、规模不大,不能发挥耕作者所有生产潜能的土地分布状况。有的学者认为,土地细碎化就是每块地的面积小于10亩的非规模经营。由于研究目的的限制,此处的土地细碎化是指人为分割土地的现象,并不包含自然形成的土地细碎化现象。我国农地细碎化的现状,一是它的出现古已有之,并不是现代偶然产生的。我国自北魏开始实行“均田制”,延续到唐德宗建中元年实施“两税法”,历时近300年,形成了日益明显的土地细碎化现象。到了近代,中国的农地细碎化在世界上已首屈一指,卜凯把这种景象描写为“家家耕种,既无藩篱,而又东零西落之旷田制”。二是每户经营的地块多,每块地的面积小,家庭经营土地的总规模小。根据王海燕等的研究,中国农村1929-1933年户均达到5.6个地块,平均每块5.7亩。1999年户均地块上升到6.1块,平均每块下降为1.3亩,是世界上土地细碎化最严重的国家,家庭土地经营总规模也是最小的(参见表1)[1]。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先后建立起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了土地集体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出于公平的考虑,各农户在按家庭人口承包分田时实行了远近搭配、好坏搭配、肥瘦搭配,出现了每户有多个地块,各地块互不相连、大小不一,各户插花耕种的情况,基本形成了我国现代农地细碎化的局面。1999年至2000年,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等单位对我国的河南、四川、山东、江西、吉林五省抽取1000个样本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每户平均有4.7块农地,每块平均只有1.7亩,最多的农户有33个地块[2]。每户拥有的地块多、每个地块面积小是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状况的显著特征。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由于“诸子均分制”的影响,农村农户的总数越来越多,在农地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每户分到的地块数也越来越少,经营规模也越来越小。据刘雨松研究,2005年至2009年全国农户户均地块数在4块以上,不足1亩的地块占到59%以上,3亩以下的地块占87%以上(参见表2)[3]。由此可见,我国的土地细碎化问题已相当严重。
我国农地细碎化的状况对农业生产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农地细碎化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但农地细碎化限制了利用农机的种类和数量,增加了机械耕作的难度,降低了运用农机的效率。由于田块较小,一些大型的农业机械无法使用,只能运用一些小型的农业机械,或者根本无法使用农业机械。根据刘雨松的实证研究,每当农户耕种的地块数增加1块时,该农户利用农机的可能性就会减少5.52%;有机耕道路的地块每增加1块,农户利用农机的可能性就会增加6.63%。显然,农地细碎化增加了开通农机通道的难度,降低了农户利用农机的可能性。当集中连片种植时,农户利用农机的可能性就会增加83.82%,这是由于集中连片的种植可以降低农机使用的成本,提高效率,从而使利用农机的成本更低[4]。Flsisher等利用来自江苏、吉林、河北、河南、江西的研究数据,建立C-D函数分析了土地细碎化对生产效率的影响,结论是土地细碎化每增加10%,会引起产量下降5.7%[5]。 其次,降低粮食产量,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不利于我国的粮食安全。根据万广华、程恩江的实证研究,农地细碎化不但降低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效应,而且严重影响了粮食的产量。如果通过土地整理将其规整为每户一块地,薯类和小麦的产量可以提高18%,玉米产量可提高17%,水稻产量可提高4%,全国粮食总产量大约可以提高9%[6]。按此估算,2014年我国可以增产粮食5000余万吨,可见农地细碎化对我国粮食产量影响之大。粮食产量的减少,直接影响了农民经济收入的总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水平。刘涛等对南京市农户的实证研究表明,农地细碎化会导致农户的复种指数下降,并对提高平均土地综合产出率有阻碍作用[7]。土地的利用率和综合产出率低了,农民的收入也就相应减少了。黄祖辉等2011年对江西省325户稻农进行了实证研究,结论是土地的细碎化程度越高,稻农的水稻生产技术效率就越低[8]。这与刘涛等的研究不谋而合。通过学界的实证研究可以看出,土地细碎化与土地利用效率和生产技术效率有负相关关系,土地的细碎化程度越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就越低,既影响我国粮食的总产量,又影响农户家庭经济收入的总量,对农民致富和我国粮食安全极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