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参片”是当代中国电影史中一道独特风景:它存在于特定的场域之中,因与普通民众隔绝而极富神秘色彩。学界对内参片是既熟悉又陌生的。说熟悉,是因为大多数研究者都承认内参片的存在;说陌生,则在于他们对内参片的实际情况知之甚少。诚然,与公映的影片相比,内参片在数量上不占优势,且接受面颇为有限,但由于这些影片大多在世界电影史上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当其在彼时的语境下出现时,很容易会因其艺术形式、思想意蕴的“陌生化”而呈现出某种强烈的震撼力量,加之其受众的特殊性(如文化官员或电影工作者),在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的电影发展轨迹中,很难说没有或深或浅地留下它们的印记。这些印记为我们观察当代中国电影的发展脉络及其内在理路提供了新颖的角度和丰富的线索。无视内参片的存在,我们便难以准确而完整地书写当代中国电影史。 一、缘起与定义 应该说,内参片是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才出现的。就笔者目力所及,1949年之前民国时期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内参片。20世纪30年代,南京的励志社也曾不定期地在小范围内放映过电影,以招待党政官员及其家属,但其所放影片与在影院公映的影片基本上没有差别,而且这种放映活动都要见诸报端,几无秘密可言①。当时的一些政要若想利用权势调看某部影片,甚至还会招来媒体的公开批评②。内参片是一个带有鲜明时代印记的存在,是新中国电影管理体制催生出的一个独特的现象。 内参片固然常被提起,但学界对于这一概念的界定却并不一致,不同说法之间甚至出入很大。鉴于此,在正式讨论内参片之前,笔者以为有必要先对这些不尽相同的说法加以辨析,再以此为基础提出一些个人的见解。 曾任中国电影资料馆馆长的傅红星把内参片界定为是由电影资料馆正式收购、供高级领导人内部参考用的影片③。著名译制片演员曹雷则更为细致地区分了“十七年”和“文革”中的内参片的不同含义:“文革”前的内参片是指不能对外公映、仅供业界内部学习参考的影片;而“文革”中的内参片,“差不多就是用来为‘四人帮’等少数人唱堂会的”,虽然其中有少数影片也给部分文艺界人士或者一些特殊部门的工作人员“内部参考”④。一些在20世纪70年代末看过内参片的人在撰写回忆文章时通常将其所看影片泛称为“内部放映”⑤。学者谭慧还曾为内参片下过一个定义:“所谓’内参片’,全称是‘内部参考片’,即以非商业渠道引进、专供特殊群体或个体欣赏的外国影片。”⑥这大概是笔者所能看到的关于内参片最为学术化的解释。 但是,包括谭慧的定义在内的上述这些关于内参片论述并非无懈可击。事实上,内参片不一定如傅红星所言都是供高级领导人内部参考用的,也未必都是由电影资料馆正式收购的;曹雷称内参片在“文革”前仅供业界内部学习参考,也失之片面。至于要说清谭慧的定义的疏漏所在,就不得不再辨析一下与内参片有关的另外三个概念:引进片、译制片以及“过路片”。引进片就是在中国发行放映的非大陆电影制片厂出品的一切影片。谭慧所说的“外国影片”当然都可视为是引进片,但引进片却未必均是“外国电影”——香港电影在当时就常常被“引进”过来,可它们显然不是“外国电影”,至于受中央政府支持的香港左派公司所出品的影片,恐怕连纯正的香港身份都很可疑。与之类似的另一个概念是译制片。一般来说,译制片都来自国外,也就自然都是引进片,但引进片则未必都进行译制。而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参片,与引进片、译制片在概念上有很多重叠交错的部分,常常难以区分。简而言之,绝大多数的内参片都是引进片,但其中也有少部分是国产影片⑦。大部分内参片都是译制片,特别是“文革”时期的译制片,基本上都成了内参片,但也有很多内参片并没有经过译制片厂的译制,而是以现场口译的方式呈现在观众面前。 很多人在回忆中曾提到过一种名为“过路片”的影片,这种影片应该被视为比较特殊的内参片。戴光晰认为:“所谓‘过路片’就是外国影片公司送交中影公司选购的影片,这些影片以当时的选片尺度来衡量是不能购买来公开放映的。”⑧著名电影摄影师、导演李文化则将“过路片”称为“并不准备发行上映,只是看看‘货样’后就退还给对方”的一种影片⑨。因此,“过路片”是一类意欲引进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引进成功的境外影片。据谢铁骊回忆,这些影片除了来自苏联和西欧,“好像也有些美国片,是私商进来的”⑩。平心而论,笔者目前对于“过路片”知之甚少。有一种说法倾向于渲染“过路片”的神秘性,好似这些影片神龙见首不见尾,能看到的人屈指可数:“这些片子由香港派专人选定,然后送到广州,再由广州当天将片子送上飞往北京的客机,片子到北京后归江青管,别人不能过问,相当保密,一般不超过三天即送回香港。”(11)然而,就笔者所阅之史料来看,“过路片”的保密级别恐怕也没那么高,包括电影工作者在内的能够看到的人大概并不在少数。这些影片不仅“路过”而且留下了痕迹——被中国电影工作者私底下当做观摩的范本,“过路片”虽然不同于取得合法身份的引进片和译制片,但却可以被划入内参片的范畴。这里要补充的一点是:客串了一把内参片角色的“过路片”,其最终命运是“退还给对方”,既然如此,就不可能被中国电影资料馆收购,这就是笔者不认同把内参片定义为由电影资料馆正式收购影片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