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困扰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难题。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医疗资源的供给不足(周其仁,2008;王文娟,2016)。从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医药卫生事业回归公益性的改革方向,到2015年《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政府投入了越来越多的资源,涵盖物质上的、人力上的、制度上的。然而,其精力主要围绕“看病贵”,即使围绕“看病难”所采取的增加医疗资源供给的措施,例如增加社区卫生中心的投入、医学院扩招等,也大都迫于“看病贵”的压力。那么,究竟何为“看病贵”?当前增加医疗资源供给的一系列举措,对于解决“看病贵”问题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如何改进当前的供给方式,方能进一步缓解“看病贵”问题?这些都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一)如何定义“看病贵” “看病贵”虽然已是人尽皆知的社会问题,但概念比较模糊。从国内已有的研究来看,对“看病贵”的理解主要包括五种:一是单次门诊费用或住院费用较几年前明显提升;二是医疗费用上涨速度超过GDP;三是看病支出比例上升;四是病人主观认识;五是病人应就诊而因费用问题未就诊(何平平,2006;李林、刘国恩,2008;伦施斯、张阳,2009;邢华、张乐,2012;封进、余央央、楼平易,2015;王文娟、杜晶晶,2015)。国外研究大多集中于医疗费用影响因素的探讨。 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费用承担者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个人,二是整个国家。两个层次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整个国家层面的支出包括三部分:一是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二是社会卫生支出;三是政府卫生支出。个人层面支出,主要是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然而,由于政府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究其来源仍然是个人,本文将个人层面支出定义为人均卫生费用。对于“看病贵”问题,本文将分多个主体进行研究。 无论哪个层次,所谓“贵”,是因为价格中包含不合理的成分。本文认为,因技术进步、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条件改善等因素产生的供给多元化伴随的整体价格上涨,属于合理上涨的范围;而因人为因素制造稀缺、诱导需求等因素造成的价格上涨,才是真正的“看病贵”问题。在对主体分层和“看病贵”问题重新认识的基础上,本文将重点探索当前增加医疗资源供给的一系列举措,分别对个人、整个国家、政府和社会支出的影响,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医疗费用影响因素的研究 1.医疗服务是奢侈品还是必需品 国内外学者对医疗费用的影响因素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而其中一个重要的研究角度是医疗费用与收入之间的关系,考察医疗服务是奢侈品还是必需品。早期的研究如Davis与Russell(1972)、Feldstein(1971)和Rosett-Huang(1973)对个人收入以及医疗保险作用的评估,得出了医疗费用价格弹性小于1的结论。Hitiris与Posnett(1992)使用20个OECD国家1960-1987年的数据,得出弹性系数略小于1的结论,并认为之前的研究没有考虑变量的平稳性,因此结论并不可靠。Murthy与Ukpolo(1994)使用了单位根检验和协整理论,认为医疗服务是必需品。不少文献(Gerdtham &
,2000;Okunade & Karakus,2001)对医疗费用与人均收入之间的协整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两者尽管为非平稳变量,但之间存在协整关系。Dreger与Reimers(2005)将技术进步作为控制变量,认为医疗服务为必需品。Chow(2006)对中国的医疗系统进行了研究,认为医疗服务是必需品。Baltagi(2010)使用年龄结构作为控制变量,认为医疗服务是必需品,且与人均收入有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国内对医疗费用影响因素的研究起步较晚,早期学者如陈滔(2002)、王爱荣(2004)等。近年来实证研究不断完善,对医疗费用是奢侈品还是必需品的研究结论也比较一致,认为医疗服务为必需品(何平平,2006;封进、秦蓓,2006;张颖熙,2015)。 而Newhouse(1976,1977)借鉴前人的研究,使用截面数据并加入教育、地区、年龄等因素作为控制变量,认为医疗服务是奢侈品而非必需品。之后的很多研究,围绕个人收入与医疗费用之间的关系展开了讨论。Culyer(1993)等人的研究也支撑了医疗服务为奢侈品的结论。Parkin(1987)认为之前的研究高估了医疗费用价格的作用,并认为医疗服务为奢侈品。之后的研究在方法上进行了多种创新。Gerdtham(1992)同样使用20个OECD国家1960-1987年的数据,运用面板数据回归,支持了Newhouse的论断,并且认为新引进的变量不会对弹性系数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