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331/j.cnki.issn1002-736x.2016.04.014 物流金融是指在物流运营及物流服务过程中,由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供应链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伴随着物流过程发生的货币资金运动过程。主要涉及资金结算、支付、信贷、抵押、贴现、租赁、信托、保险、有价证券等综合衍生金融服务。物流金融的存在加快了中小企业营运资金周转效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也能够提高物流企业服务水平、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此外,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参与和支持,物流金融与传统的质押融资、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不同,物流金融对传统信贷流程进行重新设计,改变传统信贷过程中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企业的责权关系,从基于供应链企业的信用转变为基于商品信用和上下游企业的信用,具有较强的结构化和自偿性特征。对金融机构而言,物流金融可以扩大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同时降低信贷风险。此外,物流金融协同运作过程有利于金融机构管理和处置部分不良资产、有效管理客户关系、提高对质押物的评估水平并拓展金融机构业务内容。 一、金融机构主导的物流金融运作及盈利模式 存货质押模式是应用比较普遍的一种金融机构主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在存货质押模式下金融机构首先对出质的存货进行价值评估,出质人以经认可的质押物价值作为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按资金提供方要求将出质存货运至指定监管区,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存货进行监管。从盈利模式来看,出质人的利润来自销售存货带来的利润和融资所产生的利息费用之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盈利来自融资利息与管理费用之差,第三方物流企业盈利来源于金融机构支付的存货监管费用。存货质押模式又分为静态质押模式和动态质押模式两种。 (一)静态质押模式 静态质押模式下,存货出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交付质押物所有权及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一般为货物价值的20%~30%),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接收质押物并向出质人开具证明票据,同时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出质人凭物流企业开具的证明票据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融资。在静态质押模式下融资企业只有在偿还贷款的前提下才能赎回质押物,如果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对存货实施监管的物流企业有权按合同规定对质押物进行拍卖出售。静态存货质押模式流程图如图-1所示。
(二)动态质押模式 动态质押模式和静态质押模式基本程序相似,都需要融资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出质物价值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并交付货物的所有权,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和静态质押模式不同的是,动态质押模式下在存货质押期间,融资企业能够用其他存货换出质押物。但是,换出存货的价值应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并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审核。动态质押模式增强了业务的灵活性,有利于融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安排出质存货,加快了融资企业存货周转率和营运资金管理效率,有利于融资企业利润最大化。动态质押模式流程如图-2所示。 例如,某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每台2000元的价格质押了1000台电脑,质押货物的价值为200万元,在存货质押期间如果电脑市场需求增加,企业可以用每台2000元的1000台电视机置换出质押的电脑。动态质押模式下换货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置换货物的价值需大于或等于质押物并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二是置换货物需经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审核通过。此外,也可以通过货物加现金的方式赎回质押存货,根据上例,800台单价2000元的电视机加上40万元现金即可置换出质押物电脑。动态质押模式增加了融资企业经营的灵活性,特别适用于生产多种产品且市场需求状况不稳定的企业。
图-2 动态质押模式流程 二、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运作及盈利模式 存货质押业务模式由于灵活性不强(特别是静态存货质押模式),风险控制能力不强,已经无法适应物流金融市场需求。现代物流企业开始从风险控制角度研究物流金融,并通过实践探索和业务模式的创新,增强了自身在物流金融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扩大了服务范围,拓宽了服务深度,使物流金融从金融机构主导转向物流企业主导。和存货质押模式相比,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改变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货质押的主体地位,第三方物流企业逐渐在价值评估、存货监管、运输控制及应收账款管理等多个环节发挥主导作用,盈利模式也由金融机构主导的存货质押模式转变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质押模式。根据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流程中的作用方式不同,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模式主要有保兑仓模式和物流保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