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纪录片的主旋律 谈及台湾纪录片,多数研究者会认同“台湾‘新’纪录片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说法。而其中所谓的“新”,即在此之前,台湾虽有纪录片生产,但多为党国政权或财团所掌控,纪录片多为有权者的喉舌,以类似政治宣传片的形式出现。然这波“新”纪录片风潮,紧扣台湾当时的社会脉动,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威权体制逐渐松动、社会运动风起云涌、人民急需主流媒体以外的信息管道等大环境有关。而这波“新”纪录片风潮,不仅仅出现在台湾地区,它其实与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的纪录片发展脉动同调——虽然各国之间仍有相当程度的差异,但大体而言,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亚洲这些国家都先后兴起了一股有别于以往的纪录片样式,有着强烈的草根力量,强调由底层发声、对抗握有权力的统治者,例如韩国纪录片导演金东元的《上溪洞奥林匹克》选择与当地居民站在一起,反抗政府为了举办首尔奥运而强制征收土地的暴力行径;日本导演小川绅介一系列关怀人民与土地的“反成田机场征收”的三里冢纪录片,同样是以长期蹲点、实际参与的方式,以摄影机记录下不同于由政府所掌控之主流媒体播映的另一面。 而在台湾,则在1986年,由王智章、李三冲、傅岛等人成立了“绿色小组(1986-1990)”,这是一个将自身定位为“民间的媒体”的摄制团队,秉持着“记录、传播、战斗”的精神,穿梭在台湾各个社会运动场合与城乡,独立于官方电视台,传达社会运动的讯息。可以说,这是台湾解严前后最重要的非主流媒体。当时台湾媒体多被国民党力量所把持,绿色小组因而发展出简易快速的影片制作和传播方式。他们彻夜剪辑完影片后,进行大量拷贝发行录像带,再交由摊贩于社运或选举场合播映销售。同一时期,亦有不少其他非主流媒体,包括“第三映像”、“萤火虫映像体”、“台湾报导”、“独独影像传播公司”、“南方纪录小组”、“文化台湾”等(戴伯芬、魏吟冰,2000),他们突破垄断,展现出台湾社会议题的复杂性与多面向。如邱贵芬(2015)在其著作中提到,20世纪80年代台湾新纪录片的出现,可视为台湾民主运动的一环,展现了台湾民间力量介入公共议题讨论,传播有别于政府观点的讯息,甚至是挑战统治者威权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总体形象。因此,这些以“人民媒体”姿态出现的台湾新纪录片,其力量来自于内容的战斗性,至于美学形式和技术上的“不完美”,则是被观众接受的(林宝元,2008)。相较之下,同时期大陆的新纪录片被学者定义为“另类文献”(alternative archive,Berry and Rofel,2010),其基本立意在于呈现底层观点、补充政府的文献。 在20世纪80年代的台湾社会情境下,由绿色小组等非主流摄制团队所生产出来的纪录片,多具有关怀弱势群体、强调写实的风格,而这逐渐形塑成台湾纪录片的主流论述,特别是在此环境熏陶出的一批学者进入教育体系,其对纪录片的观点进一步巩固了台湾纪录片论述的基调,这基调承继了20世纪30年代以来约翰·格里尔逊(John Grierson)对纪录片所下的定义——纪录片是政治、社会的,它有一定的教育性,必须促成一种社会政治性、公共政策的意涵,它的意义是公众的,而非个人的。格里尔逊身处经济大萧条时代,纪录片于其中既扮演着促使社会改革、公众教育及提升道德的角色,又作为积极介入社会与政治沟通的工具(孙松荣,2014)。而主流的台湾纪录片教育往往遵循着这套系谱,认为纪录片要带有客观的真实、肩负社会责任,为底层发声。在这样的认知下,纪录片的定义便形成了某些边界,而一些不具有明确底层性与政治性的影像作品,例如张照堂于上世纪70年代为电视台拍摄的《王船祭典》(1979),舍弃了现场音,改以麦克·欧德菲尔(Mike Oldfield)的配乐(Ommadawn)贯穿全片,没有任何旁白与访谈,镜头行云流水极为浪漫、轻快。这类诗意、抒情的作品,在台湾纪录片研究的谱系里,常被视为一段“插曲”,难以归入主流的纪录片论述中。这类将政治性与美学、纪实与实验进行二分的论述框架,事实上正是格里尔逊纪录片系谱的延伸,反映在台湾纪录片研究上,则演变成相关讨论总关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台湾“新”纪录片。 如何让那些被压制、排除的形态得以重新显影在台湾纪录片的图谱上,让台湾纪录片的讨论拓边,是值得思考的事情。必须透过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与论述来重构“纪录片”,毕竟我们如今讨论纪录片为何的基础,就是奠基在对过往实践的选取。如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由吴乙峰等人成立的“全景映像工作室(1988-2006)”所拍摄出来的作品,其叙事风格、拍摄手法、传播方式,为台湾纪录片的定义添上了几笔。 吴乙峰的代表作《月亮的小孩》(1990)一反早先如绿色小组拍摄社会运动、以反制政府单方面说词的纪录片,而是通过长期蹲点的方式,与被摄者建立起友好的互动关系,通过敏锐的观察,呈现出被摄者生活的“真实”一面;在影片剪辑的过程中,导演更与被摄者共同讨论,释出导演对作品所握有的绝对权力。此外,由于本片片长不符合电视频道要求,吴乙峰便身体力行地亲自带着影片在全台各大专院校、小区放映,并积极出席映后座谈和观众讨论,一共放映了400多场,在当时可说是卷起了一股“吴乙峰旋风”(李泳泉,2006)。而这类极为土法炼钢、草根式的放映方式,也为映演管道本就不足的纪录片,开辟出另外一个影像流通与发挥影响力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