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有两种不同的利益获得方式,一种是通过资源的生产和交换获得有价值的产品,另一种是直接占有他人的资源或利益,冲突经济学称之为“生产与交换”、“掠夺与冲突”。[1]2生产和交换可以在增加社会财富总量的同时进行利益分配,而掠夺与冲突仅仅在社会财富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对资源和利益进行再分配;在再分配形成新的资源基础上,又一轮的生产与交换、掠夺与冲突继续进行。资源占有与利益分配的均衡伴随着生产与冲突的平衡一直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线,资源占有体系与利益分配体系因此也在不停演化变迁。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转轨期的关键阶段,体制的路径依赖决定了体制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不同体制间的过渡必然造成不同资源主体和利益主体存在摩擦,因此这个时期“成本通常比较重大,而且不很确定。恰当处理体制转换中的各种利益矛盾是一个关键问题”[2]。相应地,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必须处理好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比重和作用问题,必须处理好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关系问题,必须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政府积极作用。这尤其对政府如何在确保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重配和利益再分配的同时实现公平与效率提出了挑战。有些经济学家运用西方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行研究,赵兵建议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精髓改革我国的市场制度、企业制度、合同制度[3];有些学者通过比较研究对我国的体制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例如皮军比较了中国、越南、老挝、缅甸四国的经济体制改革[4],何一成和朱耀斌比较了中俄经济体制改革[5];还有些研究从属于转轨经济学范畴,如陈国权和于洋研究了转轨过程中公共品的生产和分配问题[6]。但是,这些研究更加偏重于对均衡也即效率问题的研究,却鲜有对冲突理论的系统描述,对垄断、寻租等冲突性活动的描述也通常仅是在生产和交换的背景下展开,并没有融合到经济学思想的主体上去,很难提供理论和道路上的指导。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马克思的工作察觉到了现代冲突理论所试图填补的空白。”[1]4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斗争尤其是阶级斗争摆在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中心位置,既从生产力要素角度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性分配即剥削,又从不同生产力要素所有者的分化即阶级对立的角度研究了冲突性分配即阶级斗争,构建了统一研究生产—分配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相应地,经济学研究的权力范式也可以就生产—分配与再分配的问题给出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逻辑一致的经济学解释——通过引入权力经济人、契约完备性、权力结构演变等概念,给出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将生产和分配中的合作问题和冲突问题皆解析为不同经济利益个体或集团之间在资源对比基础上形成的权力关系问题,通过研究资源与分配的演化和效率对经济组织内部结构与整个社会的经济体制演化进行分析。本文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的指导下,借助经济学研究的权力范式解析新时期资源占有体系与利益分配体系的演化和变迁,并阐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权力逻辑。 一、社会的阶级演进与权力结构的变迁 在经济学权力范式的分析中,广义的权力指行为主体凭借所掌握的资源形成的对其他行为主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权力结构是权力主体与客体的种类、数量及其相互影响的方式。各种权力角色以不同的权力关系相互作用,构成整个社会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是社会活动的基本结构。资源是权力的基础,如果仅从权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赋存状态来分析,权力资源既包括行为人自然存在即拥有的元资源,又包括在元资源基础上与元资源相结合并产生权力的衍生资源。元资源包括人的体能、智能等自然禀赋,也包括个体成长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内容。衍生资源主要包括组织、资本、信息等。不同的资源决定了不同的权力性质,从而形成不同的权力主体。根据不同的权力来源和权力主体,权力可以分为政治权力、社会权力和经济权力三大类。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包括共同的利益和原则),凭借政治资源支配、制约政治客体的能力,一般具有公共性和合法的强制性。社会权力是社会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利用社会资源支配、影响社会客体行为的能力,通常体现在宗教、家庭和行业协会等各种非官方、非营利的社会组织中。经济权力就是经济主体凭借掌握的经济资源,为实现自己目的而影响他人的能力,形成来源既包括厂房、设备、材料、资金、组织等有形资源,也包括体力、智力、信息、信誉等无形资源;经济主体在某项经济活动中的权力大小,由其掌握资源的重要性、稀缺性和替代性所决定。① 权力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人类社会就是由各种权力关系网交织而成的权力社会。人与人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权力一直是维持、调整并发展社会生活秩序的基本手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资本主义社会的典型特征就是初始禀赋不同的个体进入不同的契约,进而拥有不同的阶级地位,产生收入和对他人行使的权力的差异,阶级关系的一个方面便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拥有权力。[8]262~265其实,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的每个发展阶段,都起源于不相等的资源禀赋为个体带来不相同的契约可行集并通过最终的契约安排带来主体间不平等的利益分配,连续的财富差异最终把人们归入各个离散的阶级,从而形成每个阶段独有的权力结构。马克思主义解析的阶级社会发展史就是权力结构变迁史,阶级社会的进程就是权力结构不断变迁的过程。 在奴隶社会之前,每个人都在按自己的本性要求并凭借自身的各种能力去适应自然、改造自然。一些人凭借劳动或掠夺积累的财产需要加以保护,人类的群体生活需要组织和指挥,群体内的纠纷需要裁决,于是单个的个人便以事实契约的形式将某些权力让渡给部落氏族,权力结构表现为血缘关系下的规则,人类社会处于一种亚权力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群体的协调能力增强,氏族或部落逐渐发展壮大,与此同时氏族和部落之间的对立也明显增强。随着氏族部落战争中的战俘以及因为债务无法偿还的穷人成为奴隶,人类社会进入到第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是一个权力结构绝对失衡的社会,奴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人格和权利,不能享有私产,不能支配自己的劳动,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权力关系是所有社会权力结构中差异最大的。这种绝对固化和失衡的权力结构决定了其社会制度是一种缺乏弹性的制度,针对资源和分配的严重冲突必然存在。奴隶起义是奴隶凭借自身仅有的元资源与奴隶主特权进行对抗的唯一手段。以西欧为例,奴隶起义使奴隶社会逐渐向“隶农制”过渡并具有了中世纪封建领地的某些特点。在奴隶制的瓦解过程中,武力作为最直接的一种形成权力的资源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变革中,蛮族的武力征服也是最终决定性的力量。[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