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迄今为止,我国省直管县改革已大致经历了前后三轮。第一轮是2002年前后以财政省直管为主题的改革,第二轮是2005年前后以强县扩权为主的改革,第三轮是2010年后行政省直管为主的改革试点。从现在的情况看,相关改革已进行了十五年,但各方面对于省直管县的认识不是越来越清楚,而是越来越模糊;实践层面的省直管县改革的问题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对于下一步省直管县如何进行,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到底如何认识省直管县?如何定位省直管县?如何推进省直管县?本文试对此进行回答。 一、当前省直管县改革面临的窘境 省直管县改革是一个早已启动、迄今为止却仍没有完成的课题。继2002年、2005年两次高潮之后,2010年再次迎来了新一轮的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这一年,中央编办确定了安徽、河北、河南、湖北、江苏、黑龙江、宁夏、云南等8个省区30个县(市)进行试点,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以为全面深化省直管县改革提供经验。从参与试点的省来看,既有东部发达省份,也有中西部欠发达省份;既有普通省份,也有民族地区省份。从各省选择的试点县来看,既有经济强县,也有经济弱县,既有工业大县,也有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样本种类比较齐全。从试点内容看,各地推进省直管县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进一步扩大试点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将调整试点县的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市管调整为省管,较多省对试点县采取了省内经济社会发展单列的方式。三是适度调整干部管理体制、垂直部门管理体制、司法管理体制、人大政协体制等(张占斌,2013)。从效果上看,此次试点中无论是所取得的成绩、还是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都没有走出此前两轮改革的窠臼,而是与此前有着极大的相似性。比如成绩方面,试点县主要反映提高了行政效率、释放了县域发展实力、增强了统筹能力、有效地扶持了区域节点城市、稳定了粮食生产和农业基础,等等。在问题方面,也仍然是此前试点中一再反映出来的市县关系问题、省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放权仍然不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的问题、县级政府履职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垂直部门与当地发展所需脱节的问题、干部制度问题,等等。以此而论,这轮试点仍然没有达到效果、没有形成改革共识。事实上,现在各方面对于省直管县的认识不是越来越清楚,而是越来越模糊;实践层面的省直管县改革的问题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对于下一步省直管县如何进行,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具体可概括为以下三个“不清楚”: 1.省直管县的政策目标不清楚 从政策目标上看,2002年实施省直管县,主要目标是解决基层财政困难。2005年前后各地大力推行省直管县,主要目标是“强县扩权”(东部地区)或“扩权强县”(中西部地区)。2010年全国范围内的省直管县试点,主要想为全面实施行政省直管县积累经验。表面上看,每一次的政策目标都是清楚的,但连贯起来看,就会发现三轮省直管县的政策目标之间缺乏连续性,且每一轮的试点都未能“善终”,而是不了了之。如财政部曾于2009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要求在2012年底,全面实施财政直管县(民族县除外),结果不了了之。2005年前后,各地争相对强县进行扩权、或者用扩权来强县,但最终是强县扩权有限,扩权也很难说就强了县,结果不了了之。2010年中编办推动的全国试点,拟拿出一套全面实施行政省直管县的方案,现在看来要达到这个目标也很难。换个角度,从各地的层面上看,省直管县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万能药方,今天要应对基层财政困难,过两天要加快县域发展,再过些时候要保证农业大县、产粮大县不掉队,现在则是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城镇等。总之,只要涉及纵向行政体制调整的问题,都试图用省直管县达到“一招鲜”的奇效。 2.省直管县的改革方式不清楚 通过各地、各阶段的试点,各方面逐渐认识到,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省直管县不能采用“一刀切”、“齐步走”的方式,应当“分类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这一说法获得了广泛的赞同。但是,一旦落实到具体的操作层面,这里的“类”到底是指什么?如何分“类”?不同“类”如何进行?现在看来仍然是大而化之、很不清楚。如有人认为“类”是地域概念,即分东、中、西部,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省直管县可先行一步,在经济相对不太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省直管县可缓行一步。但是,一旦回到“真实世界”,就会发现这种建议在实践层面基本上没有价值,因为东部也有欠发达县,西部也有经济强县。还有一种“类”是按经济发展水平划分,其衡量指标主要是GDP总值与地方财政收入,以此划分,经济强县可率先进入省直管行列,或者通过赋予一些县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其培育成未来的强县。但实践中也可以看到,2009年以后,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产粮大县、民族地区的落后县、贫困县也陆续进入了省直管县的名单。如果用“乱花渐欲迷人眼”来的形容当前的省直管县改革,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3.省直管县的政策出口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