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政策的变动几乎是永不停止的。各国的税收政策制定者和税收管理当局都努力使其税收政策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变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各国的税收负担和税制结构及每一个税种也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动。从目前的情况看,世界经济依然没有从2008年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中走出来,全球经济增长步伐放缓,欧元区进入经济复苏的低谷,俄罗斯因为石油价格大幅下滑导致经济动荡、卢布大跌,日本经济持续低迷,许多新兴经济体出现了经济放缓甚至衰退现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对全球经济增长的前景表示了悲观。促进经济增长、保持经济稳定、提高就业水平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是各国政府在设计和落实税收政策,改革本国税制和税务管理时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全球税收比率和税制结构的变化 (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收变化趋势 1.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受经济周期、对政府作用的认识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国家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①经历了一个过山车式的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持续上升,2000年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点,然后下降,到2007年再上升到2000年的水平,接下来受到经济危机的冲击再次下降,2010年基本稳定下来,而近几年又开始上升(如图1所示)。[1]OECD成员国的税收负担和税收收入的征收正在达到一个在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前未见到的高水平。 2010年之后,OECD各国的税收收入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但主要应归之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经济复苏期间的增速快于国内经济的增速。另外,各国相机抉择的税收变动措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国家提高了税率或拓宽了税基,或者既提高税率又拓宽税基。 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瑞典都是宏观税负最高的经济体,但后来被丹麦超过。2013年丹麦依然是OECD成员国中宏观税收负担水平最高的,为48.6%,其次是法国的45%、比利时的44.6%。墨西哥和智利是成员国中宏观税收负担水平最低的国家,分别只有19.7%和20.2%,接下来是韩国的24.3%和美国的25.4%。
数据来源:OECD Revenue Statistics 2014。 图1 1965~201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负水平的变化(%) 2.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是按照主要税种的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百分比来衡量的,税制结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变化自动形成的。从平均值看,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一直是上升的,但主要税种的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百分比,或者说税制结构或税种搭配随着时间的推移是非常稳定的。从整体上看,34个OECD成员国的税制结构呈现出以下趋势:(1)个人所得税先上升后下降,公司所得税保持相对稳定。从平均值看,OECD国家通过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筹集的税收收入占到了33.5%。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一直是近半数成员国公共开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由于强调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作用和宏观经济稳定器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率一直在上升。随着对政府职能和作用认识的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比率开始下降,但在危机后出于再调节的目的,其比率再次出现了上升。2013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6%,比上个年度提高了1个百分点,但低于20世纪80代中期的30%。(2)20世纪80年代到2010年,公司所得税是比较强劲的,占税收总收入的10%左右。(3)社会保险税一直呈现上升的势头。OECD成员国的社会保险税占到了很高的比率,而且呈现出上升的势头,说明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增强。(4)财产税持续下降。从1965年到2011年,从平均值看,财产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8%降到了5%。财产税占税收总收入超过10%的份额的国家只有4个:加拿大、韩国、英国和美国。(5)消费税持续上升,一般消费税越来越重要,增值税或商品服务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2] (二)亚太地区的税收变化趋势 亚太地区国家目前面临着基础设施短缺,预算赤字庞大,通货膨胀的压力和收入分配不平等持续上升且难以消除等问题的困扰。与OECD国家相比,2011年,亚太地区仅有7个国家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0%,其中有4个属于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而其余国家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都低于10%。2011年,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中央政府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均值为14.8%,甚至比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16.3%还低。[3] 另外,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收入一直过分依赖于间接税。超过一半的国家最大的税收来源是间接税,但近年来间接税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亚太国家的税收收入中来自直接税的收入不但比重过低,而且其提高的潜能比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