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9-0017-04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出了“新常态”,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他又特别强调:“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1]所谓新常态,就是强调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更注重高效率、低成本与可持续性,增长速度由“高速转中速”,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升级”,动力资源由“重要素与投资”转向“重创新驱动”。“新常态”理念是党中央对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做出的新判断和表明的新态度。“新常态”理念不仅对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与创新也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特别是“新常态”理念的提出与实践,将有力推动我国教育在内外部力量的共同作用与影响下、在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双重推进过程中,开创当代中国教育改革的新格局,构建当代中国教育的新生态,从而使我国教育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不断向纵深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当代中国教育日益进入“新常态”。 一、构建高职教育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工士”学位制度的内涵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和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当代中国的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社会、生态、外交等各领域都进入“新常态”。与此同时,我国高等教育正进入“新常态”,集中体现在“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成为新常态、在改革创新中释放办学活力成为新常态、以法治思维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成为新常态、政府宏观管学与社会参与办学成为新常态、大学深度开放与教育科技引领成为新常态”。[2]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高职教育也具备上述特征。要实质进入“新常态”,我国高职教育必须由加快“外延发展”向注重“内涵发展”转变,更加注重构建高职教育的法治环境,实现高职教育的制度创新和高职教育制度的公平正义,注重高职教育改革的深化,最终实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层次、素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相协调,从而以高职教育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在推进高职教育发展“新常态”的进程中,建立健全与内涵发展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学位制度成为一种必然。通常情况下,学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仅是评价高等教育教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尺。2014年6月20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为2014届1103名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开全国为高职院校毕业生授予学位之先河。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授予毕业生“工士”学位,从本质上来说,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所具有的理论素质与实践素养的重要指标,能够比较科学、规范地体现高职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后所具备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积极回应社会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的价值诉求。因此,建立健全高职教育“工士”学位制度,对于促进高职学生综合素养的完善与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提升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实现高职教育与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价值。 关于“工士”学位内涵的科学界定,我国“工士”学位的提出者、湖北工业大学的李梦卿教授对其进行了专业解读。他指出,“相较于目前许多学者提出的诸种学位名称,‘工士’学位更能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性和人才培养目标。‘工’,最初的器物含义是‘工匠的曲尺’。清朝的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提出:‘凡善其事曰工’,‘工’进一步被引申为含有技术、技术修养、擅长、善于等含意。由此可见,‘工’与职业教育有着天然的联系。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达到一定水平,擅长、善于从事某个专业或职业,不论是理工科专业还人文社科专业,都可适用于‘工士’学位。”[3]实践证明,建立“工士”学位制度有利于积极构建我国高职教育“新常态”。“工士”学位的确立将有助于实现高职教育的制度创新,为全面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提供新的动力资源,进而强力推进高职教育的内涵发展。 二、“工士”学位制度对推进高职教育发展“新常态”的价值分析 设立“工士”学位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工士”学位,不仅能够积极释放和彰显当代中国教育改革的红利,而且能够不断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平;既能够彰显教育公平,促进高职教育的内涵发展,又能够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与名誉度;既能够不断实现制度创新,推动高职教育深化改革,又能够不断激发办学活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而推动高职教育发展进入“新常态”。 1.彰显教育公平,促进高职教育的内涵发展。当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赋予高职院校授予毕业生具有职教特色学位的权利,这对于高职生而言有失公平。“工士”学位制度之于高职生,既能够满足他们对“学位”的强烈需求,也能够促使他们实现主体价值。在适应与推进我国经济新常态的进程中,高职院校不仅要解决毕业生的升学深造问题,积极做好高职教育通向高一级学位的制度安排,而且要有效促进毕业生的充分就业,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与高职院校毕业生自身难以充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工士”学位制度能够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提供制度平台,使高职生能够平等地参与升学竞争与就业竞争,平等地进入学位通道,参与终身学习,共享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让每位高职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工士”学位制度在实现与彰显教育公平的同时,也能够促进高职教育的内涵发展,不断提高高职院校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与水平。在推进高职教育“新常态”的过程中,高职院校提炼与凝聚办学特色的重点与中心在于培养高质量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建立健全“工士”学位制度,不仅能够不断实现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特色,彰显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魅力,而且能够不断推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内涵发展,这也是适应和推进高职教育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