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5)10-0091-05 DOI:10.16528/j.cnki.22-1054/f.201510091 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价格形成交由市场决定,从而理顺产业上下游发展关系,是我国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目的。[1]2014年我国率先启动东北和内蒙古自治区大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棉花产业各市场主体对新政策已经基本适应,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总体符合预期,取得初步成效,为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提供重要参考。 一、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进展情况 2014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召开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一是要求《实施方案》实施后各地(州)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参与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引导棉花种植者早卖棉、卖好棉,鼓励加工企业入市收购,诚信经营。二是要求各地(州)和县(市)要分别建立改革试点工作会商机制。三是提出自治区将在近期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地开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准备、宣传培训、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四是要求做好新棉收购资金供应。五是要求棉花加工企业要落实质量责任。[2]经过前期大量细致的调研和后期相关基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目前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基本取得预期效果。 (一)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具体内容 根据自治区和兵团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后续工作及部门分工方案》,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周期应包括目标价格水平制定及公布、棉花收购前需要准备就绪的工作、棉花收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棉花收购基本结束后的各项工作、补贴资金的拨付和兑付五个部分,共19个环节。棉花收购前需要准备就绪的工作包括加工企业和棉花专业仓库的认定,采价准备,棉花专业监管仓库相关费用的审核,在库公检的准备,国税票据系统的软件升级,培训、宣传,印发《种植证明》,棉花种植面积核查;棉花收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产量的统计、采价、在库公检、信息编报、协调会商;棉花收购基本结束后的各项工作包括补贴标准的核定和发放,产量的核实;补贴资金的拨付和兑付工作包括中央、自治区和兵团补贴资金拨付,预拨补贴资金兑付,面积补贴资金兑付,产量补贴资金兑付。同时,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农业、发改委、财政等多个部门。如,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种植面积核查、印发《种植证明》,发改委牵头负责加工企业和棉花专业仓库的认定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和兑付工作,自治区党委农办牵头负责培训、宣传工作。 (二)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关键环节落实情况 一是种植面积核查。种植面积是国家拨付补贴资金和棉农领取补贴的基础。从2014年6月1日至8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合作,组成5826个工作组,对棉花种植面积进行逐级核查,最终认定2014年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为2967万亩;兵团从2014年7月开始棉花种植面积统计工作,11月底完成,最终认定2014年兵团棉花种植面积为1115万亩。 二是印发《种植证明》(籽棉结算票据)。种植证明(籽棉结算票据)是棉农卖棉和领取补贴的重要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设计统一表样,各地(州、市)农业局负责印制,主要内容根据当地民族构成,用民、汉两种语言印制,统一印制后下发各县(市)、乡(镇)。巴州还创新印制方法,在不违反种植证明印制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加印标识和区分颜色的办法,增强了种植证明的防伪和可操作性。2014年10月底前,新疆各地棉农种植证明发放工作基本完成;兵团于2014年9月初,以师为单位,统一印制了籽棉结算票据,包括交售数量等信息,作为兑付补贴的依据。 三是加工企业资格认定。植棉者只有将棉花卖给由发改委进行资格认定的加工企业,取得普通发票(籽棉结算票据),才能领取产量部分的补贴资金。2014年,新疆共资格认定棉花加工企业848家,其中,地方641家,兵团207家。兵团10月初发放了加工企业资格认定牌匾,11月与自治区共同对65家加工地方棉花的兵团加工企业联合公示,允许加工地方棉花。①截至2014年12月21日,新疆已有796家加工企业参与预约,占公示加工企业的94%。[3] 四是专业监管仓库认定。《实施方案》要求经过资格认定的棉花加工企业必须将加工好的成包皮棉按规定时间全部存入指定的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进行在库重量检验、取样和后续仪器化公证检验。2014年,新疆共资格认定棉花专业监管仓库42家,总库容达740万吨以上,除去90万吨左右的国储棉库存,有效库容超过650万吨,日最大预约入库能力达8.5万吨,满足了全疆棉花加工企业的入库需求。[4] 五是在库公检。在专业监管仓库对棉花进行公证检验,可以有效防范“转圈棉”,精确统计棉花产量,确保新疆棉花公检的公信度。中国纤维检验局从各省抽调1400余名纤检人员和新疆280名纤检人员已于2014年10月20日基本到位,保障了棉花入库公正检验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5年3月10日,新疆累计公检棉花1812.3万包,410.4万吨,占全国公检总量的8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