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219(2015)09-0028-05 一段时期以来,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出现了招工难和高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另一方面,尽管职业院校和企业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方面不断深入,但学校、企业之间还远没有达到真正的有效融合,企业也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因此,无论是职业院校还是企业,均迫切希望寻找到一条更为有效地促使校企深度融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方式。 学徒制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形式,在传承人类社会技术方面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经历工业革命后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后,以将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为特征的现代学徒制因其对德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而使得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并思考学徒制。其强大的人才培养功能和效率受到各国瞩目,因此成为很多国家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战略。 在此背景下,现代学徒制受到我国职业教育学界的广泛关注,在理论和实践中提出建立现代学徒制的呼声不断加强,一些地方和企业也积极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2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1],建立现代学徒制已上升为国家意志。为了更好地探索和建立现代学徒制,有必要梳理其由理论探讨上升为国家意志背后的政策推动轨迹以及当前正在进行着的实践探索,以便我们从中把握具有规律性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推动轨迹 从世界范围来看,一项教育制度的兴衰通常与政府的干预有直接关系。国家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特别是政府的教育政策对职业教育影响巨大。历史经验表明,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单纯取决于职教自身,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教育的制度设计。可以说,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制度和方式,在我国的发展更是体现了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作用。 2011年3月,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推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专题培训班上首次谈到现代学徒制,希望地方政府和企业通过组织参与现代学徒制来解决东南沿海“用工荒”的问题。2011年6月,在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国家试点推进会上,教育部将新余市的江西职教园区列为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平台,按照鲁昕副部长对新余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世界眼光、中国特色、国际标准”的总体要求开展试点。2011年10月,在全国现代学徒制实践经验交流研讨会上,鲁昕表示,“如果能把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做起来,这不仅仅是职业教育的生命力,还解决了中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问题”。2012年,教育部工作要点明确“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013年,教育部工作要点再次提出“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至此,现代学徒制成为教育部在职业教育领域重点推进的试点工作之一。 与此同时,对其他国家现代学徒制的经验介绍与交流活动,以及理论探讨活动也深入展开。2011年以来,教育部主办了多次中德职业教育校企对话会,就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探讨。此外,教育部还与英国商业创新与技能部联合主办了多次专门探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会议。2013年,教育部委托部分地区、科研机构、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这些会议及相关研究,对于借鉴国外现代学徒制的政策法规和成功经验,研究我国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下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 在国家层面,建立现代学徒制的工作紧锣密鼓,有序推进。2014年2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刘延东副总理也多次批示,要求加大力度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由此建立现代学徒制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国家制度。 2014年9月4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9月5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2014年12月,全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唐山举行,会议要求,必须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各地要系统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2015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遴选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市、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开始进入由点到面的大范围实质性推进阶段。 二、现代学徒制的本土化实践探索 从世界其他国家现代学徒制的成功经验来看,检验现代学徒制成败的一个关键是看学生毕业是否可以顺利进入企业工作,并能胜任企业提供的岗位,因此现代学徒制的成功实施必须要发挥好政府、企业、学校等各方的优势。在教育部的推动和指导下,江西、浙江、广东、湖北、湖南、上海等一些地方和学校都积极开展了对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形成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经验和做法。 (一)区域政府主导推动 江西新余市2011年率先出台了《新余市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开启了以现代学徒制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改革试点的序幕。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试点工作列入了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100万元专门用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在完善现代学徒制“顶层设计”及相关配套文件基础上,新余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签署了《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探索合作协议》,提升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进能力。新余市江西工程学院、赣西学院、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分别根据自身的专业设置,选取电子商务、服装设计与制作、光伏发电、冶炼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汽车营运与维修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每个专业30~40名学生,建制成班。学徒岗位由学校和企业统筹安排,第一年以在校学习基础理论为主,第二年进行实训、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第三年在企业学徒、顶岗实习,技能检测与考核鉴定合格的学生,可取得毕业证、技能等级证、素质拓展证,成为参与学徒制企业员工。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保障学生学徒期间工资福利、三险一金、劳动强度以及毕业后就业等合法权益,学徒第一学年享受企业给予的生活补贴,第二学年享受一定的工资待遇,第三学年享受准员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