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到2012年4年间,荷兰的失业率分别为4.1%、4.7%、5.4%和6.6%,远低于欧盟国家的平均失业率12.8%、14.2%、14.7%和16.7%[1]。有学者认为,荷兰、德国和奥地利等国,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有效地降低了失业率[1]。当前,我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十分重视行业协会对于职业教育的重大作用。2012年教育部调整和增设了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并且指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强化行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本研究试图对荷兰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体系特点进行分析。 一、明确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一)立法先行作保障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荷兰的行业和企业很少涉足职业教育。20世纪80年代之后,荷兰对行业职业教育有着重要影响的主要是维根委员会和瑞文浩夫委员会。1984年,维根委员会在一份名为《共担责任》的报告中,提到职业教育必须要建立全国范围的行业组织,为参加职业教育的教育者、劳动者、企业主和相关的产业组织提供协商沟通的平台。当时行业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建立工作和培训档案。1989年瑞文浩夫委员会接替了维根委员会,但仍然坚持通过行业系统,实现学校、企业和员工的真诚合作。1996年,荷兰颁布《成人和职业教育法案》(以下简称《法案》),对于荷兰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行业协会指导的职业教育体系,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2]20,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法案》的支持下,建立了行业管理机构“知识中心”。“知识中心”作为总枢纽,整合全国的职业教育资源,使公共职业教育能够满足行业企业的技能需求,提高了职业教育的针对性、规划性、有效性和融通性。二是《法案》有效吸纳了广大企业(主)参与职业教育。使企业(主)通过“知识中心”,在决定培训内容和资格要求上处于主导地位,成为决定职业教育学习和技能内容的主体,这样企业(主)参与行业协会的职业教育,也就顺理成章了。三是《法案》使得行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得到了其他机构和职业院校的支持。如教育和劳动力市场顾问团(ACOA)确保“知识中心”提出的培训资格满足产业和社会对技能的需求目标,指标不重复,统一评判标准。再例如,在行业主导下,上百个当地的培训学校合并成43个①地区教育和培训学院,确保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效组织实施。 (二)部门职权划分清晰 清晰的部门职责划分,有利于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提高效率。荷兰的教育、文化和科技部、“知识中心”、地区教育和培训学院、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合作委员会、培训和发展委员会在荷兰行业参加职业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 1.荷兰的教育、文化和科技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政策并监督各部门对政策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农业除外)。荷兰的经济事务、农业和创新部负责12个农业教育和培训中心的职业教育政策制定和监督。 2.在荷兰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为企业主和员工提供的主要平台是“知识中心”。根据《成人和职业教育法案》规定,“知识中心”的职能(法律责任)为:协调和推进行业培训;编制和维护不同产业的技能要求;为行业工作实习确认合适的企业单位;为企业指导教师提供培训材料和培训课程;作为质量监控机构,对工作实习的质量和一些机构的考核进行监督[2]27。 3.地区职业和培训学院主要有两个重要任务:一是为在学校工作的学生提供职业指导,二是为学校学习和工作场所学习的学生提供学习课程。同时,学校也像“知识中心”一样,为教育、文化和科技部提供学习课程方面的意见。虽然资格层次框架是知识中心编制的,教育、文化和科学部掌握着审批权,地区职业和培训学院只有建议权。但事实上,在编制建议的时候,地区职业和培训学院就在认真权衡能否纳入“知识中心”的培训目标?资格层次能否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学习者是否对此有需求? 4.为了支持中央政府的职业教育政策,2012年1月,荷兰成立了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合作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了所有合作者代表(企业主、员工和培训机构),目的是向教育、科学和文化部提供一个统一的意见。其决策委员会来自不同的利益群体(企业主、员工和培训机构),主要是为了团结所有成员,并且指定基金会的首席主席就是政府培训资金分配和职业与成人教育的主席。委员会同时代表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给教育、科学和文化部提供建设性建议。 5.培训和发展基金会。培训和发展委员会主要从事包括培训、研究和劳动力市场情报收集,为各行业的新员工提供服务等活动。培训发展委员会主要为企业短期行业需要的培训提供资金,除非条件不符合要求。有的时候,培训发展委员会也从事培训课程的开发。他们可以对企业培训和发展事务提出建议。 二、部门和利益主体间的精诚合作 1.多方合作的优良传统。荷兰海拔很低,如何对付海水倒溢成为荷兰人民的最大难题。在历代荷兰人民的围海筑坝的运动中,形成了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之间团结协作,共同建造大坝,将海水阻挡在外的决策模式。这个决策模式被后人称为“波德模式”(Podel Model)。后来,波德模式成为三方(多方)利益主体达成一致决策的代名词。利益主体共同决策的这一传统在行业教育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知识中心的成员构成中,企业主、工人代表和政府成员各占一定比例,同样,在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合作基金会中也是企业主、员工和培训机构中各占一定比例,这意味着其设计的能力符合不同利益主体的要求。这就为全国性的职业教育资格框架的制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