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提出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以企业需求为视角创新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提出一条以企业需求驱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以教育管理保障政府、学校、企业三方紧密联动的办学机制的发展途径,正是顺应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最新趋势,有助于中高职一体化的贯通和现代职教体系的构建。所谓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就是为了保证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的顺利衔接与顺畅运行,实现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满足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从而服务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基本目标,在办学体制、管理机制、招生制度和学制、人才质量评价、基础保障等各项管理环节中,围绕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模式、顶岗实习、科研产出、职业素养培养等主要办学工作衔接贯通的管理体系。本文仅就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非民办院校作为中高职一体化学校的范围。 一、企业对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的需求分析 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使人才培养满足企业岗位的技术要求,使科研产出促进技能技术的应用。虽然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受益方和利益相关者,但在国内现行的职教体制中,企业却不是法定的办学主体,然而,企业希望在管理和办学中掌握更大的决策权和主动权,从而在源头上保证人才培养和科研产出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根据笔者对浙江省部分高职院校产学合作企业的调研以及自己长期的工作经验,发现企业对于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的需求主要是如何从目标计划、体制机制、运行模式上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办学,以切实反映企业的意愿并保证企业的回报。 1.目标计划:满足企业岗位要求的企业主导型技能人才培养 对企业来说,面向中高职一体化的教育管理应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计划时就充分调研和论证,以契合企业的需要。企业通常会按照岗位要求来参与培养和招聘人才以及培训在职员工,相应地就会以岗位任务来设置学校的专业教学,以企业员工的标准来要求职校生的职业能力,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既让企业参与职业人才的培养过程,又让企业承担教育教学的主要角色特别是实践教学,让企业“自产自销”人才。德国“双元制”就是以企业为主、由企业教育与学校教育共同组成的培养模式。我国的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可以加以借鉴,如在传统手艺型师徒制的基础上探索适合特定行业职业的现代学徒制。企业看重的是中高职一体化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双证书”制的人才培养方案、职业化的教学方法等办学特色,[1]因此,教育管理也应从办学体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优化、学生管理与职业素质教育企业化、具有专业特色的招生机制与就业服务等来进行创新改革。 2.体制机制:持续促进技能技术转化的特色科研机制 企业参与、投入、获得反馈和回报的地位要求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形成一套保障运行的完备的体制机制。这在目前较为薄弱的科研成果转化上尤其必要,而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可以系统布局创新创业教育、科研管理、产教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并具有关于地方紧缺和主导行业需求的动态信息,从而能充分满足企业的生产和用人需求。根据企业需求,中高职学校一是应根据行业标准来设定校企合作的具体方案,引入大部分企业都适用的行业核心技术和能力进行教学与研发;二是应紧跟地方产业结构的变化发展来培养师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三是应确立产学研合作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从教学、科研到转化、产出的教育质量。这就要求加快中高职一体化的专业科研对技能技术的转化,加大中高职一体化对应用技术与基础科技的贡献,特别是针对适合中高职衔接的专业,如艺术类、某些工业类以及复杂技术类的专业等。[2] 3.运行模式:融入地方产业集群的产学研合作联盟 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应围绕企业需求和办学效益设置一套依托外力支持和成熟网络的运行模式。而产学研合作既能为企业引进人才和技术,也能使校企合作共享地方产业的集群效应。它通过集中地方特定产业中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企业,带来分工的专业化与交易的便利性,有利于企业降低制度成本(包括生产成本、交换成本),提高规模效益。因此,企业希望通过与中高职一体化合作获得与产业集群相配套的优惠政策,为中高职一体化设立专门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并按产业布局结成产学研合作联盟,作为产业集群的基础资源保障和创新机制。中高职一体化适宜采用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主要有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和以企业为本模式,前者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办专业,后者是企业结合自身的产业类型来配套开办高职院校,这样可以避免撇开合作企业对象和学校优势专业而盲目增加衔接专业的现象。 二、企业需求视角下的中高职一体化教育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在中高职学校衔接并实现一体化立交桥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双师型”教师培养、新技术新工艺教学、企业行业的反馈机制等不足。从管理层面上来看,问题主要集中于中高职一体化的管理制度、管理主体、教学管理和评价机制等方面。 1.管理制度不完善,制约了中高职一体化的政策制定 由于大多数高职院校是经过“三校统筹”和“三改一补”而来,许多中专以前由行业部门主管,技校由人力资源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所以在中高职一体化中,存在由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部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未能理顺中高职“纵向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如何改变中高职管理各自为政的现状,形成交流协作、统筹兼顾的一体化科学管理体系,仍然存在制度上的壁垒。同时,在中职和高职衔接的制度设计上,更多的还是考虑学历的衔接,而没有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育教学等内涵上推进衔接并予以切实细化,如对于课程体系的衔接还未按专业制定各自的标准,也没有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教学制定详细标准。同时,作为中高职衔接主要依据的专业设置是依据专业所属类别(文科或理科)来选择,而不是根据专业特性和地方产业需求来决定,这是因为在政策上没有导向,在制度上没有规定,尚未形成统一的衔接标准和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