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与文献 一般说来,农地流转取决于两个决定性因素:一是农地流入方的存在,产生了对连片集中农地的客观有效需求;二是作为农地拥有方的农户愿意转出其承包经营权。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方面的条件,农地流转才能顺利进行。由此可见,农户的流转意愿是农地是否成功流转的关键因素。 近10年来,学术界开始持续关注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相关研究成果日益丰富。乐章(2010)通过对10个省份上千户农户的调研发现,无论是流出意愿还是流入意愿,选择“不愿意”的农户都占绝大多数(比例分别为61.9%和80.2%)[1]。不仅如此,农户即使一开始顺利地进行了土地流转,但是后来也会出于各种原因拒绝继续流转,或者只进行短期流转[2]。 为什么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在有关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讨论中,农民的“生存理性”构成了一种主要的分析范式。王曙光(2006)认为生存理性是农户将首要的目标定位在自我生存上的一种理性考虑,其看似“不理性”行为是在特定的资源禀赋结构和约束条件下的理性决策结果。如果农地流转是发生在缺乏一个有效的生存保障的环境中,农户一般采取的是风险规避型的行为方式,守住手中唯一的稳定资产——农地。也正是这种保守主义的特征,使得农户具有一种保护自我、避免大规模破产的性格[3]。而钟菲(2015)通过分析不同类型农户在土地流转意愿上的差异表明,无论是保守型农户、观望型农户还是积极型农户,经济效益都不是农户考虑的首要因素[4]。聂建亮、钟涨宝(2015)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中国5省样本进行分析,探讨农地保障功能替代对农民转出农地意愿的影响,得出了农地就业保障替代程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程度与农民流转意愿成正比的结论[5]。可见,生存理性而非经济理性是决定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和行为的主要因素。刘文勇、孟庆国、张悦(2014)发现,除了农地产权稳定性与完整性、农地流转交易费用、农地流转机会成本以外,农户家庭特征也对农户农地流转意愿产生关键的影响,他们了解到农户家庭成员的年龄与流转意愿成反比,教育水平与流转意愿成正比[6]。而发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农户与土地之间的感情维系的强弱,如果农户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那么这些农户就会长期从事于农耕作业,土地会更有可能成为小农农户的传统、情感、文化、尊严以及信仰的寄托,从而这部分农户拒绝流转土地的愿望会比较强烈。 随着乡村生存环境的改善以及农户家庭收入结构的巨大变化,经济因素显然不是决定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因素。但是,农民生存理性的分析框架仍然无法解释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多样化的理性决策动因。为了更好地解释分析农户的流转意愿,本文第二部分在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农地价值的分析框架。根据农地价值的分析框架,农地往往具有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两部分,农地流转只能实现农地市场价值,却无法实现农户对农地非市场价值的索取,特别是,农地的社会保障价值、身份认同价值、工具性价值、情感维系价值无法得到充分的补偿和替代,这是导致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弱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三部分提供了一个有关农地流转的实证分析,揭示了农户由于部分农地非市场价值无法得到实现而不愿意流转土地的“背后的故事”。最后一部分针对如何补偿农地非市场价值,提出提高农户流转意愿,促进农地流转的相应对策。 二、农户农地流转意愿:一种农地价值的分析框架 由于公众对资源有支付或接受的意愿,所以对于我们而言,资源是有价值的。价值一般包括使用价值、交换价值、馈赠价值、存在价值、选择价值等,而经济学家John V.Krutilla(1967)在区分资源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资源非市场价值的概念[7],Richard C.Bishop(1982)则是进一步将那些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而又客观存在的部分价值,即资源的选择价值、馈赠价值和存在价值统称为非市场价值[8]。 同样,对于农户而言,农地同样具有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农地资源能够用市场价格反映的部分归为市场价值,包括农地的产出价值、租金收入以及国家的种粮补贴等。这些价值可以直接折算成货币,并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而游离于市场之外,无法有效地通过市场交易机制实现而又客观存在的价值就是农地的非市场价值。
如表1所示,农地的市场价值主要表现为以农地为生产管理对象而获得的家庭生产性收入、农地流转的租金以及国家种粮补贴等。农地非市场价值主要包括农地的社会保障价值、农地的身份认同价值、农地的工具性价值、农地的情感维系的价值。 首先,自古以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在中国城乡二元保障结构下,农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在农村社会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次,土地维系农民身份认同。在村庄中,拥有土地是与村民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对于农户而言,拥有农地不仅仅是一种生存的手段,也是身份的烙印。再次,农地还具有工具性价值。农地的工具性价值并不是指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而是指农地是达到农户其他目的的一种工具手段。对于外部世界,农民拥有土地财产权,是其对抗外部世界的工具。正如斯科特所指出的那样:土地是农户拥有的对抗外部世界的重要武器[9]。最后,农地还具有维系农民的“恋乡”“恋土”情感、传承小农耕种文化和生活方式等一些情感价值。 从农地价值的视角来看,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取决于农户对农地市场价值和农地非市场价值的取舍。而农户在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之间的取舍则取决于农户的家庭收入结构变化。农民理性则是农民决策行为选择的重要依据。生存理性关注农民的自我生存,而经济理性则强调经济效益。无论是生存理性还是经济理性,都是农民在特定的资源禀赋结构和约束条件下的理性决策结果。从农民经济理性的角度来看,农户产生流转意愿和作出流转决定,是因为农地流转的租金高于农民直接经营土地获得的收入。也就是说,农户为了获得更多收入,会愿意放弃这部分属于农地市场价值的家庭经营收入,从而获得属于农地市场价值的另一部分农地租金、补助,并且还可以将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家庭工资性收入。但是,随着农户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化,对农户而言,农地的两种价值构成比重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农地的市场价值趋于下降,而非市场价值则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