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是十分重大的现实问题。社会矛盾解决得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社会能否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转型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中国社会更是如此。同时,社会矛盾研究也是十分重要的学术问题。切实推进社会矛盾问题的理论研究,有助于深化和丰富社会理论。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①正是由于社会矛盾研究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研究的实践特质,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的问题域,科学分析社会矛盾的表现形式、演化规律,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创新时代性学术表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必要的学理支撑。 一、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的双重功能 社会矛盾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样态。特别是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整个社会的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革,由此社会矛盾的生成逻辑和时代特征更呈现出复杂多样的情状,对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来说,社会矛盾往往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社会矛盾的存在对于社会发展具有不同程度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社会矛盾的倒逼也会转化为表达方式各异的改革实践,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经济社会变化速率较快的转型期,这种情形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社会矛盾的负面效应考察的意义上,社会矛盾如果长期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则会演变为消极的力量,其负面的社会能量蓄积挤压,将对社会共同体产生破坏性影响,阻碍着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严重的社会矛盾削弱社会的发展绩效,瓦解社会团结。社会矛盾的长期化存在如无法实现及时有效化解,会演变为扩大化、关联化、整体化的发展风险,社会矛盾的隐性特征渐趋呈现显性化表达的方式。同时,社会矛盾的基本态势将表现为触点多、燃点低、处理难,随着社会矛盾的升级或扩大,历史形成的社会传统和整合机制在各种矛盾冲突中渐趋消逝,社会团结与合作走向瓦解,社会发展步履维艰。当然,这种社会矛盾在尚未发展到中断社会发展进程时,它的长期存在所对应的只能是维持着一种社会群体之间的非良性互动局面,社会发展陷入缓慢、艰难的“亚发展”或是“低度发展”状态。 二是,严重的社会矛盾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增大社会发展风险。正常的社会秩序是所有社会群体有序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前提。但是,在社会矛盾走向尖锐化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秩序出现动荡和紊乱,意味着社会各个群体安宁生活的结束,民众的基本生活和国家的发展战略将无法持续,严重的、失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社会矛盾的后果就是造成经济社会生活陷入灾难状态,社会风险的不确定性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造成社会发展代价巨大。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所遭遇的情形就具有较为典型的特征。在这一时期,随着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增,在“休克疗法”的误导下,俄罗斯经济遭受重创,社会陷入动荡,民众遭受苦难。“布热津斯基直言俄罗斯已经跌落到‘第三世界的水平’。普京称之为‘20世纪最大的地缘政治灾难和民族灾难’。”②“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经济连续7年平均以每年6.77%的速度衰退,1992年GDP下降幅度高达14.5%。1998年GDP只有1991年的60.6%。”通货膨胀严重,居民收入严重缩水。“居民实际可支配货币收入2000年不足1991年的一半,劳动者实际工资1999年只有1991年的36%。1992-1995年平均工资增长了392倍,而物价却上升了1608倍。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居民人数在1992年和1998年分别达到53%以上。”③人的预期寿命大幅度降低,“俄罗斯男子的预期寿命1987年时为65.1岁,1989年为64.2岁,1991年降到63.5岁,1992年为62岁,1993年降到了59岁,1994年又降到57.5岁,1995年为58.2岁,1996年为59.6岁。”④此外,在极端情形下,严重的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社会失控意味着生灵遭受涂炭。比如,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社会矛盾相关方的严酷斗争造成1792-1793年间的法国至少有1.7万名嫌疑分子被判死刑;把立即处决和死于狱中的人也计算进去,受害者人数达3.5万或4万名。⑤ 正是由于社会矛盾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上述负面效应,很容易导致人们从总体上把社会矛盾视同社会的“病理”现象或是“越轨”行为。有学者认为,“阶级冲突是我们现代工业型社会的特有病状。”他们“把冲突等同于越轨行为,把它视为一种需要治疗的疾病”。⑥“19世纪的学者们在社会学家埃米尔·杜尔凯姆的领导下,把社会运动看作是混乱和社会解体的结果——短语‘发疯的群众’就很好地反映了这一点。”⑦ 然而,在观察和分析社会矛盾具有负面的破坏性功能的同时,我们还应辩证地看到问题的另一面,这就是社会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也具有正面的建构性功能。 在分析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时,库利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冲突是社会的生命之所在,进步产生于个人、阶级或群体为寻求实现自己美好理想而进行的斗争之中。”⑧达仁道夫认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冲突的历史”。⑨在谈论社会风险的作用时,吉登斯强调:“风险的积极与消极的两个方面在现代工业社会的早期就已经出现了。风险是一个致力于变化的社会的推动力”。⑩他们都在宏观层面上对社会矛盾的内在冲突性给予重视,但是,马克思的理论阐释则更加深刻,他指出:“当文明一开始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11)在《在尼·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一书上作的批注和评论》中,列宁进一步指出:“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12)应该说,无产阶级经典作家对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分析,为我们把具有内在冲突性的社会矛盾纳入常态化的社会发展视角,以实现制度化治理,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空间。 社会矛盾倒逼社会发展,主要是通过两种变革性的途径实现的:一是通过社会矛盾倒逼“改革发展”的形式,即:社会矛盾催生了改革,社会通过改革这种相对“温和”的“渐进”方式来“革故鼎新”、“除旧布新”,从而推动社会发展。二是通过社会矛盾倒逼“革命进步”的形式,即:当一个社会已经无法包容所产生的全部社会矛盾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代表时代发展新趋势的社会力量通过“革命”的方式,采取“激烈对抗”的方式来“推倒重来”,打碎旧的国家机器,进行彻底的社会重构,进而推动社会进步。列宁指出:“只有‘下层’不愿照旧生活而‘上层’也不能照旧维持下去的时候,革命才能获得胜利”。(13)实际上,列宁的这个论述就是对“革命进步”样式的重要生成条件的概括。至于哪个国家在哪个历史时期采取哪种方式合适,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历史和现实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国内学术界对社会矛盾倒逼“革命进步”问题关注较多,而对社会矛盾倒逼“改革发展”问题则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