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是国际比较中经常用到的一对概念。对两者划分的标准本身并不是很明确,目前影响比较大的是世界银行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I)”,将各世界经济体划分为“高收入国家”、“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世界银行2015财政年度公布的2013年标准是:人均GNI不超过1045美元的为低收入国家;超过1045美元至4125美元的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超过4125美元至低于12745美元的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达到或超过12745美元的为高收入国家。人们通常会把“高收入国家”等同于“发达国家”,但也不尽然,譬如俄罗斯,按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就属于“高收入国家”,但俄罗斯是金砖国家之一,而金砖国家作为主要新兴经济体,通常被列为发展中国家。再考虑到GNI指标没有“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使用普遍,但两者反映经济总量水平大体一致。因此,本文选择人均GDP不超过俄罗斯①的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加以考察,并根据资料的可得性和代表性,选取了33个国家,包括除中国以外的“金砖”4国,东盟7国②,拉美18国③以及其他5个发展中国家(埃及、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对其消费税制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一、消费税的财政地位 作为对特定货物和劳务征收的间接税,消费税在发展中国家征收很普遍,也是这些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根据OECD公布的2014年拉美国家的收入统计,拉美18国消费税的财政贡献度(消费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2012年为16.9%(见表1)④,与社会保障税的贡献度(17.2%)相近,但远低于增值税(34.1%)和所得税(26.2%)。 从历史上看,消费税一度是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就拉美18国来说,1990年消费税的财政贡献度高达30.9%,大大高于增值税(22.5%)、所得税(21.2%)和社会保障税(15.6%),是绝对的主体税种。消费税财政地位的下降,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增值税的崛起。相应地消费税征收范围收缩,变为主要针对烟、酒、能源产品、奢侈品、机动车等少数特定产品以及赌博、娱乐等部分服务征收,逐步形成增值税普遍征收、消费税特定征收的现代双层间接税制度。这从消费税、增值税收入结构的此消彼长中可以得到佐证:拉美18国消费税的财政贡献度从1990年的30.9%下降到2012年的16.9%,下降了14个百分点,同期增值税的贡献度从22.5%提高到34.1%,提高了11.6个百分点。 从消费税的宏观税负(消费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看,拉美18国2012年平均为3.3%,低于增值税(6.6%)、所得税(5.2%)和社会保障税(3.8%),与收入结构的情况一致。但与1990年相比,消费税宏观税负从3.7%降至3.3%,只降低了0.4个百分点,而增值税、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分别提高了3.4、2.2和1.4个百分点,说明消费税财政地位的下降除增值税的替代因素外,增值税、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税负的提高也是重要原因,它们的提高导致整体宏观税负从1990年的13.6%提高到2012年的20.7%,提高了7.1个百分点。
二、消费税征收模式与征收范围 (一)征收模式 从实践发展看,消费税征收模式可以分为混征、附征和独征三种模式。 1.混征模式。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对哪些产品和服务征收消费税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没有开征独立、的消费税,而是在普遍征收的税种中对部分产品和服务征高税,从性质上体现出对这部分产品和服务具有征收消费税的效果。这一模式在过去传统的流转税制中比较常见,如传统的产品税、销售税,几乎一个品种适用一种税率,其中对适用较高税率的品目征税一定程度上就具有消费税性质。当今,以增值税普遍征收、消费税特定征收为构架的现代双层流转税制日益普及,消费税的这种混征模式已比较少见,但在一些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实行的不规范的增值税制(包括增值税型的销售税制)中还留有一些混征模式的痕迹。 比较典型的如巴西,目前没有单独征收消费税,对工业产品在生产环节由联邦政府征收增值税型的“工业产品税”(IPI),对商品流通和州际运输、通信服务由州政府征收增值税型的“商品流通、运输和通信服务税”(ICMS),对其他服务由市政府征收类似我国营业税性质的“服务税”。但增值税型的IPI、ICMS很不规范:IPI税率因产品而异,在0与300%之间(一般在10%至15%之间),且经常被调整,一般地,生活必需品税率低,非必需品税率高;ICMS税率在联邦议会限定的范围内由各州确定,在7%至25%之间,一般为18%,州际运输为12%,但是某些非生活必需品或者奢侈品(如武器、弹药、卷烟、雪茄、烟草、香水、化妆品、装饰品、酒精饮料、进口小汽车、排气量450毫升以上的机动车、皮货等)则适用25%的高税率。可见,在生产环节适用高税率的联邦IPI和在流通环节适用25%高税率的州ICMS都具有消费税性质,而且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被两次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