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也在逐步提高,其价格问题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中医药服务具有预防疾病、干预治疗疾病、善后康复和提高生存质量的价值,并且这些价值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患者的主观评价,再加上患者个人体质的不同以及中医药服务从业者的资历与经验的不同,很难明确行业标准和定价标准。因此,在中医药服务的定价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中医药服务价格存在着不能体现个性化诊疗价值且中医药服务项目收录少,不能有效体现整体性干预调理的系统化服务价值以及善后康复价值,不能体现诊疗疑难杂症的复杂服务价值等问题。本文在分析目前我国中医药服务价格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遵循其自身的特点及价值特征,提出几种定价方案以供选择参考。 一、我国中医药服务的价值特征 中医药服务是为广大居民提供生活方式改善、中医技术和中药对疾病的干预、病后的康复等一系列功能的服务,是多学科、多系统的整合,在本质上属于服务科学的范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NHS)在政府报告中定义了价值定价,即“制定药品的价格,该价格能够体现对患者、医护人员和社会的价值。”然而,中医药学科是一门复杂科学,区别于传统的还原论的实验科学体系,中医药的服务行为是以智能复杂适应系统为核心的实践过程,是面向顾客需求互动适应的心智设计过程,所以中医药服务是智能品,因此中医药服务产品的患者健康价值、社会公益价值、医护人员的知识与智慧价值应成为中医药服务定价的重要依据,本文着重使用价值定价理论来研究中医药服务产品的定价问题。在我国,中医药服务具有以下价值特征: 1.预防疾病价值。我国古代医学家均重视中医药预防疾病的价值,强调以养生为要务,“与其救疗于有疾之后,不若摄养于无疾之先”(金元·朱丹溪),“不治已病治未病”(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这些养生观念体现在中医师“未病先防、有病防变、病愈防反复”的诊疗服务中。正如预防医学强调的“一元钱的预防胜于一百元的治疗”。中医治未病理论契合于现代预防医学、康复医学、整合医学的临床实践,其应用正逐渐推广开来。 2.干预治疗疾病价值。由于疾病谱的改变,人类医学从防治流行病为中心转为防治慢性病为中心,中医药服务对一些常见慢性病具有良好的干预疗效,中医药从生命网络系统认知出发,对慢性病进行个性化、整体化、多样化和多靶点干预调节,在疾病治疗方面体现出极高的价值。尤其对病因不明、多病共存病情复杂的整体干预效果优于现代医学。例如,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实施干预项目,有中药干预,也有非药物治疗,包括穴位疗法:针刺治疗、埋线、穴位治疗、灸法治疗、贴敷治疗、按摩、推拿治疗,沐足疗法;特色运动疗法:气功、八段锦、太极拳;其他疗法:药枕治疗、磁垫治疗等方式方法。发挥综合干预的作用,既降低化学药物使用的毒副作用,又能调动人体的免疫功能,使慢性病患者逐渐恢复功能。 3.善后康复价值。中医药在疾病康复过程中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研究表明,脑卒中后遗症期的患者出院后,在社区中进行中医结合康复可以明显促进患者的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恢复。近几年在研究中医康复疗法的疗效时,多在中医辨证的基础上,借鉴现代康复医学功能评估和分析的方法,评价功能障碍的性质和程度并观察康复疗效。中医药服务从患者差异性需求的角度,制定出特殊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复杂情况对服务方案做出适应性改变。 4.提高生存质量的价值。患者的生命质量、生存质量是世界卫生组织评价干预效果的标准。中医药服务可以从生理、心理与运动方面改善患者的健康,提高其生命生存质量。研究发现,中医药康复治疗对脑卒中患者的存活具有重大意义,可以通过进行相关的中医针灸、推拿、熏蒸以及心理康复法、肢体运动功能训练等最大化患者残存的功能,提高其生存质量。姜从玉等还发现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能够明显改善脑卒中患者生存质量,早期患者生存质量改善较为快速明显,后期生存质量改善速度明显减慢。中医药服务中改善患者生命、生存质量的价值应该受到重视。 二、我国目前中医药服务的定价方法 新中国成立后,医疗机构为能生存发展,采取了药品成本加成政策,医生服务费用转移到药品中,导致大处方、高价方的出现。而中医的简、便、验、廉的服务价值体现不了,所以医生的服务价值也就不能体现。因此这种方式必然需要改革,目前我国中医药服务定价正逐步向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首先,《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取消了药品加成,中医药服务采取政府指导定价与市场调节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可按价格高低实行差别加价,一般不能超过15%,但中药饮片的加价率标准可适当放宽。继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674号)提出了按病种收费的中医药服务定价方式,以病种为计价单位,以补偿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按病种核算服务成本,制定出病种收费标准。在之后的《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1号)文件中对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作了进一步调整,要求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以及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的实施,结合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水平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中医药服务价格。这一系列的举措,将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改革中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逐步过渡到按病种收费方式定价,有利于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和中医药服务价格,控制医药收费过高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