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左翼文学,其对象相对明确。因为文学创作属于个人的精神活动,只要作家愿意遵照左翼观念来创作,问题就不大。电影与文学不同,不属于“一个人”的事业。左翼①“没有资本,没有机器设备”②,没有自己的电影公司,左翼编剧和导演只能依靠“借鸡生蛋”的方式制作影片,这样生产出来的影片是否可以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左翼电影”?参与影片生产的左翼与非左翼人士,在何种情形下、在什么程度上能够达成共识?决定影片思想风貌的内外因素有哪些?当我们进入这些问题的历史情境时,“左翼电影”的边界就变成了一个需要重新考量的问题。 哪些国产影片可以纳入左翼电影的范畴?《中国左翼电影运动》是对“左翼电影”加以定性的权威资料集,在编辑的过程中,左翼电影运动的领导者夏衍“亲自确定了1932至1937年六年内,九家电影公司出品的74部国产电影为‘左翼电影’,并明确表示,这74部以外的任何电影都不可以叫做‘左翼电影’”③。令人不解的是,其中大约三十部影片的导演或编剧并不是左联组织的成员,包括《渔光曲》、《姊妹花》、《神女》、《天明》、《都会的早晨》、《都市风光》、《大路》、《夜半歌声》等经典影片。而编剧或导演为左翼文艺家的四十多部影片,是不是就可以贴上“左翼制造”的标签呢?或者说代表了左翼电影的独特精神风貌,属于“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电影类型呢?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例如,被认为是左翼电影“第一声”的《狂流》,编剧夏衍是左翼电影的领导者,导演程步高并非左翼人士。夏衍后来坦言,把《狂流》说成是他的“创作”,是“欠妥当的”。他对《狂流》的编剧情形作了如实说明:导演程步高给夏衍讲了影片将要拍摄的故事(在夏衍担任明星公司“编剧顾问”之前,明星公司派导演程步高及摄影师去武汉完成了水灾新闻素材的拍摄,历时一个多月,拍摄的胶片达一万余尺),夏衍记录下来,然后与其他编剧一起仔细研究,尽可能保留导演提供的情节和结构,写出一个有分场、有表演说明和字幕的“电影文学剧本”,给导演看后,再根据电影公司的意见进一步加工,最后在编剧会议上讨论通过或重新修改。夏衍和程步高最初合作的《狂流》等剧本,都是这样定稿的④。 由此可见,《狂流》等相当一部分左翼电影,并不是由左翼人士独立编剧,左翼人士只能算是剧本的主创人员,不能单方面决定电影的风貌,最终呈现在银幕上的故事是制片商、导演、编剧和其他工作人员,以及观众趣味、电影检查机构等综合意志的体现。那么,左翼电影的边界如何确定? 左翼电影的边界问题,需要进入20世纪30年代的民国机制,进入租界化上海的文化场域,才能做出符合历史的解答。 一、民国机制与左翼电影的生存空间、史述逻辑 “民国机制就是指从清王朝覆灭开始在新的社会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推动社会文化与文学发展的诸种社会力量的综合,这里有社会政治的结构性因素,有民国经济方式的保证与限制,也有民国社会的文化环境的围合,甚至还包括与民国社会所形成的独特的精神导向,它们共同作用,彼此配合,决定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特征,包括它的优长,也牵连着它的局限和问题”⑤。“民国机制”的观念视野对于廓清左翼电影的边界问题,同样行之有效。关于左翼电影的考量,必须放在诸种社会力量的综合中,考虑到民国社会政治的结构性因素和文化环境的围合,“还原面对民族危机的民国姿态”⑥,才能摆脱主观化的简单裁定,做出不违历史的解释。 民国初确立的民主共和制,使得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文艺生产不可能形成“一体化”的局面。民国初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人民享有“各项之自由权”,包括“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⑦。南京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同样规定“人民有发表言论及刊行著作之自由”和“结社、集会之自由”,“结社”的自由是指“组织政党或社团”的自由⑧。从实际情形来看,针对国民党和民国政府的革命行动频繁遭到当局的严酷镇压,而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思想观念表达的自由,为约法所确认,存在较大的发挥空间。知识分子“以言获罪”的例子并不多见,国民政府逮捕、迫害左翼人士的理由不是言,而是行——从事革命活动。1933年4月26日江苏省高等法院宣判陈独秀“叛国”罪,宣判之后,章士钊仍能在报纸上公开为之辩护,声言“陈独秀倡言推翻国民党,并非危害民国,乃布达未来之政治理想,无背于近世立宪国之通则”⑨。由此可见,在30年代的民国,知识分子可以振振有词地利用法律赋予人民的“自由权利”,与国民党的专制相抗衡。 当然,不必幻想国民党的宣传部门会对左翼知识分子的言论放任不管。国民党政府从维护其统治出发,利用书报和电影检查制度,对左翼文化进行压制、摧残,“不时查禁左翼出版物,但也不敢做得太过,有的禁了一段又开禁,有的加以修改或换一个名目之后亦能重新登场”⑩,当然也存在以暴力手段打击左翼文化的现象。常被电影史提到的是1933年11月“特务”捣毁艺华影片公司,并恐吓联华、明星、天一公司的事件。虽然当局通常为此类暴力事件的幕后指使者,但并没有采取军警公开执法的方式,大打出手的多为“不明身份”的“特务”、“流氓”。这表明国民党政府镇压左翼文艺时,多少有所顾忌,而且每一次暴力事件都会激起知识界的声讨,让当局难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