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回顾与研究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的起源、本质和范畴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雏形在20世纪90年代最早出现。1995年10月,世界上第一家互联网银行——美国亚特兰大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SFNB)正式开业。SFNB被人们视作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此后,互联网金融在欧洲及日本等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逐渐兴起。迄今,学者通常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出现后,金融业利用互联网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期,这一阶段事实上是互联网金融的孕育期;第二个阶段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10年,这一阶段是互联网金融的探索时期,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将业务触角不断向传统金融行业延伸,开始与金融机构进行融合,逐渐形成相对专业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第三阶段自2010年至今,各种各样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不断产生,互联网金融加速发展①。从全球范围看,大量互联网公司、创业资本以及非金融机构正在进入金融领域,借助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为金融消费者提供越来越多的产品和服务。 尽管互联网金融起源于美国,但欧美等国并没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由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准入和管制宽松,科技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必寻求监管套利。因此,监管者通常将互联网金融公司视同一般性服务商,采用相对放松的管制。另外,在金融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制定的规则,会员不仅必须遵守并且需要定期披露信息,因此金融市场透明度较高,加之金融发达国家普遍利率较低,资金需求弹性几乎为零,小微企业与个人投资者有较多融资方式选择,因而对互联网金融产品需求不大。在国外,“互联网金融”一般表述为:Online Banking,Digital Banking,Cyber Banking等等。显然,这与目前国内广泛关注的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并不相同。在中国现有金融制度条件下,准确地给Internet Finance下定义还是一件较困难的事情。事实上,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谢平等人也没有严格定义互联网金融,只是提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涵盖因为受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的影响,从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和市场,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之间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②。 之所以对互联网金融定义存在分歧,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们对互联网金融本质的认识还很肤浅。分析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可以发现,互联网不仅在传统金融难以覆盖的服务领域满足大众消费者的金融需求,甚至在部分领域替代传统金融中介,更重要的是借助互联网平台金融消费供需双方可以在完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完成交易。尽管本质上说,互联网金融仍属于金融范畴,具有金融内生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但是互联网金融的确与传统金融存在着巨大差别,这种差别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互联网金融具有的四个本质特征。 ——去中介化特征。互联网精神的核心是平等、开放、共享、自由选择和去中心化。互联网金融不仅体现了互联网精神,也体现了普通大众和平台模式对金融的参与。那些以往只有通过中介机构才能完成的金融交易,借助互联网平台瞬间即可完成交易。互联网金融不仅弱化了专业要求,也简化了交易和分工,结果是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 ——信息有效性特征。传统金融天然地无法消除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互联网金融却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甚至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信息创造功能,提高了金融信息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必须公开交易双方的信息才能完成交易,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道德风险大大降低。 ——利基市场特征。所谓的利基市场(Niche Market)也被称为缝隙市场和针尖市场,它的本意是小众市场。互联网金融所提供和满足的正是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碎片化需求,因此具有利基市场的长尾需求特征。 ——可获得性特征。互联网金融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拓展了传统金融模式下的市场边界。首先,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的交易节约了交易双方的信息成本、搜寻成本和合约成本,因此,互联网金融降低了金融消费者的综合成本和机构运营成本;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采用水平分工模式,互联网金融机构没有复杂的机构设置,决策灵活有效,从根本上克服了传统金融的低效率问题。可获得性是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al)的本质,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具有普惠金融特征。 显然,那种简单地把互联网金融看作是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或者把互联网金融说成是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务等,都没有抓住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笔者认为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认识互联网金融。广义互联网金融可以涵盖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服务,而狭义的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就是体现互联网精神、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务模式二者之间系统全面的交互、关联、延展和创新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业态,它具有上述四种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