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与竞争的关系 粤港经济关系是合作与竞争的关系。从合作来说,香港拥有资金、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这是广东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内地拥有土地、劳动力、市场等优势,这是香港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两地各自拥有的经济优势必然使其走向合作。1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了,粤港经济合作对促进广东省经济和香港经济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香港回归后的两地合作也定会在以往的基础上更加发展。竞争关系从宏观层面上看,则表现为不管是香港或是广东都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和一切条件来发展和强化自己;从微观层面看,两地企业、公司、银行等微观主体,都要努力发展自己,香港的微观主体到内地投资、办厂等要与内地同类微观主体竞争。粤港经济关系中的合作与竞争,合作是主要的和基础的方面,竞争则是相伴随的方面。香港已经回归,无论是合作或竞争都会加强,其结果是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导致竞争,竞争又促进双方合作。 二、对内与对外的关系 香港回归后,粤港经济合作具有二重性。即一方面表现为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这种合作按照对外经贸关系来处理,因此又具有对外关系的性质。这种合作性质的二重性是由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所决定的。认识粤港经济合作的二重性质是十分重要的。它要求我们在处理两地经济关系时,既要考虑两地的兄弟省区关系,也要注意到它与内地的省区关系的不同。这就需要我们采用和选择更加灵活和高明的策略,注意减少合作中出现的矛盾,做到协调发展。 三、低层次与高层次的关系 改革开放前的粤港经济合作基本上是在进出口贸易领域有一定联系。改革开放后的10年时间里,粤港经济合作从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不断得到发展,合作的范围已从过去的一般加工工业扩大到商贸、金融、证券、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合作层次在不断提高。但是,粤港经济在多个领域的合作目前仍然是初步的,在许多层面上需要进一步加深和扩大,香港回归后,这种状况必然逐步得到改变。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两地经济合作必将从主要是前店后厂的关系向结构性和整体性合作转变,实现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内的多元推进。 现在要注意的问题是,当我们提出两地经济合作要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扩展的时候,不能忽视较低层次合作的发展。粤港两地经济的特点之一就是发展的不平衡性,各自拥有的优势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及其需要和方向也不同,这些明显的差异使两地经济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就广东来说,我们不能期待在很短时间内使我们的资金、技术、劳动力素质以及整体发展水平有大的提高,从而改变我们原来的优势特征。因此,在目前情况下,仍应该坚持以较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合作为基础梯次向前发展。即使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两地经济合作在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产业中得以较大的扩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合作仍然会存在和发展。这种在内容上的多层次梯次发展和相间发展,是两地经济合作的长期特征。 四、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粤港经济合作存在一个整体发展与局部发展的关系,这是目的性问题。整体合作是指粤港经济合作较多地考虑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注意区域内各地区的协调和一致,旨在提高合作双方的整体利益以及区域经济在世界上的综合竞争能力。局部合作是指合作双方更多地考虑到各自发展需要的合作。整体发展和局部发展二者既互相联系又互相促进。整体发展必然带动局部发展,而局部的发展又促进着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在目前情况下,应着力注意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但不能因而牺牲或忽略局部的地区发展。应坚持以地区的局部发展为主,兼顾整体利益。 五、微观与宏观的关系 香港回归前粤港经济合作由于特定的政治外交原因,始终停留在微观的民间合作层面上,并呈现出自发性特点。政府间的宏观协调与沟通作用基本上不存在。香港回归后,两地间政府可以更直接地在宏观层面上进行合作,逐步发挥较大的宏观协调作用,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认识和处理宏观层面的合作与微观层面的合作,也是需要研究的。是否在香港回归后,粤港经济合作就会从回归前的以微观的民间的合作为主转变为以政府间的宏观层面的协商与合作为主?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合作是双方的事情,以什么方式进行合作要由双方的客观情况而定。采取以政府间的宏观协调与合作为主,从广东省来说,似乎可以行得通。但从香港的实际来看,则是不现实的。长期以来,港英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奉行的是积极不干预政策。香港回归祖国,实行“一国两制”,特区政府要保持其政策的连续性,维护其自由港的政策不变。在这种自由经济政策指导下,是不可能把粤港两地的经济合作行为纳入到政府的宏观层面上来进行。可能的现实是,粤港经济合作仍然是以民间的微观层面合作为主,而政府间的宏观协调与合作则处于辅助地位。这将是两地经济合作的长期格局。 六、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 香港回归祖国,粤港经济合作遇到的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一个国家内部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顺利实施,对香港对内地的经济发展都将起到巨大作用,但在双方经济合作的具体实践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制度等方面的碰撞和矛盾,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合作中两种制度的关系。首先,两种社会制度条件下的经济能够进行合作,是因为有其共同的基础。这种共同的基础就是,内地的社会主义经济与香港的资本主义经济都属于市场经济,都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运作。其次,两种社会制度条件下的经济能够进行合作的直接原因是相互需要。就粤港经济来说,广东需要香港,香港需要广东,通过合作,互补互利,促进发展。第三,两种社会制度的对立是客观的,在进行两地经济合作中应坚持求同存异。求祖国统一之同,求市场经济之同,求经济发展需要之同,存社会制度之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