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 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和香港民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相继开业,揭开了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序幕,随后,外资金融机构踊跃进驻深圳。到1989年底,深圳共设立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6家,占同期全国外资金融机构总数的59%。然而进入90年代,深圳市外资金融机构引进步伐放缓甚至停滞。针对这一突出变化,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现状 截止1996年底,深圳拥有外资金融机构54家,其中营业性机构和代表处各27家,资产总额53.1亿美元。当年盈利5918万美元,资产收益率为1.1%。当前,深圳引进外资金融机构面临的困难, 突出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发展缓慢,步履艰难。1990~1996年,上海增设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46家,目前仍有30多家国际大银行在排队等候;广州自1992年对外开放以来,已设立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5家,今年又有3家合格机构上报总行申请进入;北京从1995 年批设第一家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以来,两年设立营业性机构11家,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国际大银行提出机构设立申请。与此相反,进入90年代,深圳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步履艰难,8年只增设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1家,其中1994 年以来仅设立3家。 深圳市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占全国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总数的比重也由1989年底的59%下降为1996年底的17%,而且目前尚无一家符合政策规定的外资金融机构向我分行提出设立营业性机构的书面申请。 二是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数量少,结构不合理,后继乏力。1996年底,深圳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27家,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代表处数量分别达到215家、147家和40家,远远超过深圳。深圳现有27家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中,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10家,外国银行代表处9家, 证券及投资公司代表处8家。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仅限上海、 广州两地,深圳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虽有升格为分公司的强烈愿望,但短期内难以兑现;9家外国银行代表处中有6家是来自香港和菲律宾的中小银行,其资产规模远远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其余3家虽合乎资产规模标准,但无意升格; 外资证券及投资公司深圳代表处主要搜集国内经济、金融信息,为其总公司参与人民币特种股票交易服务,目前不需要也不可能升格为分公司。因此,深圳外资金融机构引进已陷入青黄不接、后继乏力的窘境。 二、原因分析 与上海、北京、广州相比,目前深圳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工作困难重重,主要原因是: (一)深圳经济的发展规模和前景与上述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决定了外资金融机构的基本投资取向 1996年,深圳总人口为360万, 分别是上海、北京、广州的27%,、33%和54%;深圳的国内生产总值950亿元,分别为上海、北京、 广州的33%、59%和65%;工业生产总值1210亿元,分别为上海、北京、广州的24%、74%和59%;国内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深圳为1676.5亿元和1139.8亿元,与三个城市比较分别为上海的34%、32%,北京的38%、54%,广州的69%、81%。 沪、京、穗作为传统的中心城市,发展前景广阔。上海经济实力雄厚,其幅射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北京既是我国的首都,也是华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工业城市,在北京设立机构兼具政治、经济两方面意义;广州作为广东省省会,依托珠江三角洲,其华南中心城市的地位深圳亦难以动摇。因此,上海、北京、广州的经济发展前景对外资金融机构具有明显的利益诱导。 (二)深圳外商投资主要来自香港和东南亚地区,对欧美大银行进入深圳有很大制约 深圳是我国外商投资最早进入的地区, 外向型经济发达。 截止1996年底,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来深圳投资,累计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8349项,实际利用外资118.7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数量达到13648家,企业平均投资额为86.9万美元,中小企业居多。 在外商直接投资中,来自香港的占64.4%,其他按投资额多少排在前9 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为:日本16.9%,美国5.5%,台湾3.2%,法国2.4%, 新加坡1.3%,英国1.1%,荷兰0.7%,韩国0.6%,泰国0.5%。 而且香港及东南亚地区的投资占外商在深投资总额的87.3%。与上述投资结构相适应,排在前十位的外商投资来源国或地区中,只有台湾和韩国尚未在深圳设立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而且,香港及东南亚国家或地区在深圳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已占驻深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总数的74.1%。 上海的外商投资企业在13100家左右,比深圳略少, 其实际利用外资额为273亿美元,是深圳的2.3倍,企业的平均投资规模为208.4 万美元,是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平均规模的2.4倍, 其投资比例居前三位的来源国或地区为香港、日本、美国,分别为38%、17%、12%,另有33%来自欧美、亚太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来源比较分散, 其中欧美投资所占比重明显高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