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社的研究已经从介绍合作社是什么以及起什么作用,转到了中国合作社发展是否符合经典合作社的原则,即近两年学术界和实践者经常谈到的,中国农民合作社存在着“假合作社”、“翻牌合作社”、“精英俘获”和“大农吃小农”等问题。潘劲(2011)提出,中国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的背后存在着大量的合作社表现出与现行规制不相符合的特征[1]。苑鹏(2013)指出,虽然中国大部分农民合作社实现了领办人和农户的帕累托改进,但合作社的剩余收益权归属领办人,农民生产者自我组成的同质性的经典合作社的发展前景黯淡,变异已经成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初级阶段组织创新最突出的特征。她把合作社的变异归结为成员关系从联合集体行动的有机体走向非零和博弈的联盟、决策权安排由民主控制走向大股东控制、自利的精英分子取代具有合作精神的企业家、合作文化由互助走向互惠等几个方面[2]。邓衡山和王文烂把“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的程度作为衡量合作社真假的标准,通过案例研究,提出中国绝大部分合作社都不具备合作社的本质规定,其本质仍旧是“公司”或“公司+农户”等其他类型的组织[3]。张颖和任大鹏提出,由于政府的政策偏好和基层工商部门对合作社精神不了解,导致大量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的虚假合作社出现,并且,这些假合作社使用合作社的名义获取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导致真正的合作社发展空间受到挤压[4]。徐旭初(2013)提出,中国的合作社实践中对质性底线的漂移体现为未必以社员使用为主,未必以直接民主为主,未必以惠顾返还为主,越来越趋于股份合作制色彩[5]。 关于合作社变异的原因探索,学者提出了各自的观点。苑鹏(2013)提出,平等、民主、自由的市民社会环境不复存在,以及合作社面临着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承担跨国公司和国内工商资本双重竞争的压力,使得中国合作社由利用者组成的组织、“所有者—利用者”同一的成员共同体,变异为“所有者—业务相关者”同一、相关利益群体共同组成的联盟[2]。邓衡山和王文烂(2014)提出,农户间明显的异质性和国家合作社扶持政策使得现实中合作社不具备“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的本质特征[3]。徐旭初(2013)提出,合作社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异质性“结构嵌入”、基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态势的“市场嵌入”、基于政治结构的“制度嵌入”和基于村社结构及乡土文化的“村社嵌入”,从而使得合作社超越经典、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合作社[5]。黄祖辉和邵科(2009)提出,合作社为了获得持续性的盈利导致其本质规定性漂移成为必然[6]。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前中国农民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已成为常态,合作社变异已成为必然。合作社的变异可概括为“社员所有变异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所有,民主控制变异为少数人控制,社员受益变异为少数人获利”。现有研究更多地把合作社变异归因于外部环境的差异和成员异质性,而关于这些少数人的范围是哪些,为什么少数人会控制合作社,少数人如何获利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利用新制度经济学探讨中国农民合作社变异的作用机理。 一、成员异质性决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 中国农民合作社是由分散的小农组成的,平均规模在50多户,这样的合作社既难以控制某种农作物较大的市场销售比例,使其在市场上成为支配因素,又难以发挥竞争标尺(competitive yardstick)的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产品“卖难”问题凸显,农民想把商品卖个好价钱,在难以获得规模的情况下,需要资金、销售渠道、品牌等关键性的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合作社突破了政策最初的设想,由单要素合作转变为多要素合作,要素的差异性使得合作社成员异质性明显。 1.成员异质性。成员异质性是合作经济理论的重要研究领域之一。伊利奥普洛斯和库克(Iliopoulos & Cook,1999)把导致合作社成员异质性的原因归结为五个方面,即成员特征及其资源禀赋、成员的生产策略、成员所处产业链的位置、多元化经营和联合的方式以及合作社进行产品创新所采取的市场策略[7]。林坚和王宁(2002)、邵科和徐旭初(2013)、楼栋和孔祥智(2014)提出,中国农民合作社由于成员之间资源禀赋不同,参与合作社的程度不同,在合作社中的权利与义务不同,导致大量合作社呈现出“强者牵头、弱者参与”的特征[8~10]。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也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这就使得中国农民合作社的成员不仅包括农业生产者,还包括农业投资者、农业企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顾客和社区领袖等各类利益相关主体。这些利益相关者拥有共同的目的组成了合作社,而农民合作社就是这些利益相关者相互关系的联结[11],成员之间的资源禀赋乃至参与合作社的程度等方面差异很大,形成了所谓的合作社成员异质性。本文引入人力资本分析异质性对合作社变异的影响,人力资本主要是指领办者所拥有的企业家才能,包括企业家掌握的信息、渠道、关系、技术和管理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