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领域的最高奖项,国家通过评审和颁发教学成果奖,以期培育和发现“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1]。与历届均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不同,本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种类型,成果获奖的覆盖面更广,同一类型成果之间的可比性更强。本届职业教育类获奖成果共计451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获奖成果代表着我国职业教育办学实践的最新进展和最高水平。分析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分布特点,对于我们总结职业教育发展经验,把握职业教育规律,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基本要求 本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突出强调了对创新性和可推广应用性的要求。教育部在《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具体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以及“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2]。 与上述要求相对应,本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具体包括科学性(25分)、实效性(30分)、创新性(25分)和示范性及推广性(20分)4个指标。科学性要求成果要坚持国家教育方针,贯彻立德树人教育宗旨,推动实施素质教育;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职业学校教学规律、职业学校学生成长规律;成果内容要具有内在逻辑性、系统完整性;申报材料对成果有关内容总结、凝练要到位、得当。实效性要求成果要针对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要有完整的实施方案和规范的实施过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效果。创新性要求成果要在职业教育教学领域体现出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模式创新或实践创新。示范性及推广性要求成果要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积极影响,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效果;成果具有可推广性和预期前景,如成果方案的设计思路、工作目标、推进措施、评价方式对同类职业院校具有借鉴价值等[3]。 二、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特点分析 1.获奖成果的主题分布。通过主题划分发现,本次获奖的451项成果主要分布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教学基本建设、专业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素质教育、创业创新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办学模式及其他等10个主题范围内(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本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主要集中于人才培养和教学基本建设两大主题,获奖成果数为158项和119项,分别占获奖成果总数的35.03%和26.39%。在人才培养主题中,一等奖成果占获奖总数的3.99%,二等奖成果占获奖总数的31.04%;在教学基本建设中,一等奖成果占获奖总数的2.44%,二等奖成果占获奖总数的23.73%。
158项以人才培养为主题的获奖成果中,关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成果有99项,占该主题获奖成果的62.66%,其余59项成果多是关于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实践,或从宏观角度探讨各专业人才培养。 119项以教学基本建设为主题的获奖成果又可以细分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学资源建设等内容。其中,课程建设49项,专业建设25项,实训基地建设17项,教学资源建设16项(其中教学资源建设中有1项为特等奖项目),师资队伍建设12项(见表2)。
除上述两大主题外,获奖成果还分布于专业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校企合作、素质教育、创业创新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办学模式及其他等主题,充分展示了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的特色,特别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实践教学模式创新与体系建立、创业创新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实践,也反映了职业院校近年来的改革与发展成效。 此外,在451项获奖成果中,240项成果以具体专业或课程作为载体,占53.22%,充分体现了教学成果奖重视教学改革与实践的导向。 2.获奖成果所属的职业院校类别分布。从成果主题所属的职业教育层次上看,中职类成果124项,占获奖总数的27.49%;高职类成果307项,占获奖总数的68.07%;中高职合作类成果9项,占获奖总数的2.00%;高职和应用型本科合作成果6项,占获奖总数的1.33%;无明确层次类5项,占获奖总数的1.11%(见表3)。可以看出,目前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还是以中职和高职院校独立申报为主,中高职院校合作、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的成果比例还较低。从而表明,本届教学成果奖以职业院校实践探索成果为主,由于中高职教育衔接、高职和应用型本科衔接的实践探索还不太成熟,获奖成果较少。在307项高职类教学成果奖中,有121项第一完成单位为国家示范校,占高职类成果奖的39.41%,53项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为国家骨干建设院校,占17.26%。在124项中职类教学成果奖中,由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作为第一单位完成的有66项,占53.23%。可见,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及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工程取得了较好成效,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