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4)33-0004-06 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①是两个不同的社会系统。然而,自职业院校诞生之日起,职业院校就与行业企业存在着天然的联系。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关系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本关系,完善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关系始终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伴随着对职业教育规律认识的日益深化,改革和完善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关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党和政府对推动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力度日益加大。国家已经明确提出要“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1],推行若干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关系的举措。然而,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关系不顺,校企合作不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亟须突破的难点。而要破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难题,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企业参与制度”,“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2]。本研究中,借鉴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简称PPP),引入市场机制,明确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定位,提出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伙伴关系的建议。“职业院校”指公立中、高等职业学校。 一、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兴起、含义及其特征 (一)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兴起 20世纪90年代,为克服“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志愿失灵”等弊端,缓解公共资金的约束,提高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最初在英国兴起,随后在西方国家得到广泛应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日本等国家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法律体系[3],很多国家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推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发展[4]。为提升公共事业水平、解决公共服务的资金匮乏和公共部门缺少有效性以及资金效率等问题,前英国财政大臣肯尼斯·克拉克于1992年首次提出PPP合作模式。按照英国的经验,适于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最典型的成功案例首推伦敦地铁PPP运作模式[5]。提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对政府与市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关系重新认识的结果,推行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鼓励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合作,要求转变政府在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上的角色,重构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关系,建立一种新型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二)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含义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通常又被译为公私伙伴关系、公私合作伙伴模式、公共/私人合作关系、公私机构的伙伴合作等,已经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到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中。某种程度上,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既可以被视作一种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理念,又可以被视作一种为公共部门提供公共产品融资的主要方法,还可以被视作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伴随着实践的推进与研究的深入,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日益丰富,外延日益多样。由于不同学者或组织的立场不同,使得其对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理解存在差异,各自定义不尽相同。在中国,有学者指出,PPP模式是公共部门根据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提出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确立私人部门合作伙伴,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修[6];有学者按照广义与狭义来分,广义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指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志愿者为改善公共服务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狭义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参与生产和提供物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7]。在国外,根据加拿大PPP国家委员会的定义,PPP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一种合作经营关系,它建立在双方各自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资源分配、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最好地满足事先清晰界定的公共需求[8];根据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的定义,PPP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9];根据联合国培训研究院的观点,PPP是涵盖不同社会系统倡导者之间的所有制度化合作方式,目的是解决当地或区域内的某些复杂问题[10]。由此可见,不管怎样定义,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基本含义主要包括:一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其合作原则为资源配置、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其本质是优化整合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资源;二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旨在使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实现理想的公共政策效果,而非单纯的商业利益;三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以特定项目为依托,契约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以关系性契约来规范合作行为。 (三)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特征 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对政府垄断公共产品供给做法的突破,但是并不意味着就简单地把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完全交给市场,不同于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改革。与政府供给、私人或企业供给、第三部门供给相比较,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具有三大基本特征:其一,合作伙伴与项目目标一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以项目为依托,为实现共同目标而结成合作关系。各自都期待首先达成项目目标,进而使得私人部门获得较为稳定的利益,并实现满足公众利益的最佳效果。达成项目目标就意味着实现私人部门的利益,就意味着达成公共部门增进公共福利的目的。其二,利益共享与责任分担统一。公私合作伙伴共享利益与分担责任是统一的,缺一不可。要制定合理的利益与责任分配方案,使合作伙伴的利益与责任相匹配。私人部门投资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实现项目目标后,作为投资者的私人部门会获得相应的回报。其三,提高效率与实现公平兼顾。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旨在实现公平理念,最大程度地满足大众的需求。不管是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还是私人部门运营,效率始终是其不懈的追求。通过私人部门参与,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效率,可以改进社会福利,提高社会福利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