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电影主要指依靠网络、个人电脑和移动终端作为传播媒介,并且因为这种媒介而生产的电影样式。正如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即信息”一样,新媒介自身的存在就改变着我们的感知模式、认知模式乃至思维模式,同样寓居于新媒介的新媒体电影也具有有别于传统电影的新的电影类型、电影观念和电影生态。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更加深刻地改变了新媒体电影的创作—消费方式和电影批评姿态以及对电影进行思考的理论形态。那么,究竟从传统媒介电影到以网络为介质的新媒体电影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于新媒体电影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大数据时代会给新媒体电影带来哪些困扰呢? 一、改变电影理论和形态的新媒体电影 新媒体电影首先必须满足“电影”的基本条件:作品无论从内容形式还是观众角度都被认为是电影。这条标准将互联网之上无数随机的和零碎的小视频排除开来,但是电影和非电影之间的区分没有那么简单。关于什么是电影,电影理论史上主要有自然实用主义(巴赞、克拉考尔)和艺术纯粹主义(爱因汉姆、爱森斯坦)两种倾向:前一种主张电影是人类通过胶片完成对自然再现的冲动,后一种认为电影具有独立于其他艺术门类的纯粹艺术性①,后续还包括麦茨的以镜头为单位的无代码语言,斯坦利·卡维尔的“连续自动的世界影像”说等②。以上这两种主要的电影理论都试图解释什么是电影或者说电影与其他艺术的差异性。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这些从本体上对电影进行的形而上思考无论多么哲学化,“什么是电影”的理论根基依然是电影艺术本身所寓居的媒介。当电影摆脱银幕、胶片的束缚,进入数字化和网络化之后,关于“什么是电影”的思考必然会发生变化。所以,媒介刺激下生成的新媒体电影(比如优酷出品的“11度青春电影行动”《老男孩》等),必然具有与传统电影不同的内涵和气质。因而,新媒体电影不一定必须符合传统电影理论之中的“电影”概念才能被视为电影艺术。比如早期翻拍、篡改型的新媒体电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网络惊魂》等,完全是以对传统电影的解构为基础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电影的内涵正在被新媒体电影实践拓宽。 与此同时,新媒体电影与传统电影,从生产到传播、到批评和理论建构展现出巨大的差异。第一,互动性是新媒体电影的首要特征。网络本身所具有的互动机制,使得新媒体电影从构思到筹备,再到剧本、演员,最后到剪辑等环节都可以吸取大量受众的意见。人的天性之中就具有对对象的一种控制欲,因而互动性将电影的可控感上升到电影历史的新高度。比如,国际高端家电品牌卡萨帝(Casarte)的新媒体电影《独家》,其结构不是线性的,而是开放式的。其最为典型的互动性就是观众可以左右整部电影的剧情,最后呈现出开放式的主题和五种不同的结局选择。同时,整个新媒体电影演进过程之中会有暗藏的二维码以供观众扫描,从而体验更多精彩的互动。第二,新媒体电影寄寓的媒介是互联网。首先,互联网络所具有的去中心化特质使得新媒体电影界呈现出众声喧哗的草根性。自媒体、新媒体的发展使得人们对电影的追求不再受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电影体制,普通人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拍摄新媒体电影。这带来一个疑问:人人都可以拍电影的话,如此的新媒体电影还是电影或者好电影吗?我们承认人人参与之后,电影作品之中肯定会出现参差不齐的情况,但是网络就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优秀的作品是不会被网络遗忘的,相反会成为新媒体电影的一根一根标杆,激励后来者继续创新。其次,互联网观影不可能具有大场景、大制作、IMAX影院、逼真特效等等优势,但是影院型电影由于过于关注电影技术给人带来的那种冲击性、刺激感和亦真亦幻的效果,反而对电影题材选择、故事情节演进和电影本身深度缺乏重视。在这种情况下,新媒体电影寻求不同于大场景、大投资电影的路线,将重心放在怎样讲好故事上。网络居民不可能有耐心将时间花在一部情节毫无吸引力的新媒体电影上而忽略网络上海量的电影资源。这使得新媒体电影在讲好故事和故事创新上都有更高的要求。再次,新媒体电影潜在观众大。新媒体电影通过网络进行视频传播,其受众是广大网民。根据2014年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止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4.28亿,较上年底增加5637万人,增长率为15.2%。网络视频使用率为69.3%,与上年底相比增长3.4个百分点③。作为网络视频之中优质视频的新媒体电影,它必然会随着视频用户激增的速度和规模而显示出与传统电影分庭抗礼的力量。 从上面新媒体电影呈现出来的几个特征(去中心化、受众巨大、互动性强)之中,我们可以发现新媒体电影已经彻底打破了传统以导演为主导的电影制作模式。传统电影制作过程中,从剧情发展、拍摄进度、场景选取、演员选用、镜头取舍、段落安排,后期的剪辑、配音、效果等环节,一切都由导演决定。新媒体电影选择以网络为平台,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及意愿,比如“选拔网络自荐的新锐导演;审核通过网络征集的电影剧本并进行专业筛选、加工制作;对投资拍摄的剧组进行统筹监控,尽量避免资金浪费;对遍布全国的新媒体电影生产基地进行管理,以确保新媒体电影的生产量”④。因此,在新媒体电影之中,内容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呈现合一的趋势,即作者与读者逐渐混融的状态。这种特征我们称之为新媒体电影元素的网络混融阶段。这一混融趋势在大数据时代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二、大数据时代对于新媒体电影意味着混融状态 大数据作为网络理论和实践的新范式是近几年才兴起的,之后迅速在管理、传播、政治、商业和金融等领域兴盛。大数据的含义就是通过各种新媒体对使用媒体的用户所产生的信息进行数据最大化收集、整理、分析,从而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它具有四个特点:巨大的数据量和数据完整性,能在看似毫不相关的数据之间找到内在关联,即时满足需求和寻找出数据背后的价值。最典型的是2013年风靡全球的美剧《纸牌屋》充分实现了大数据在艺术实践之中的巨大价值。它完全绕开了广播电视网和有线电视网所构成的传统电视生态系统,选择在Netflix视频网站播放,用户只需要通过个人电脑或者移动终端登录即可播放。Netflix采用了真正的大数据分析——3000万用户的收视选择、400万条评论、300万次主题搜索。同时,所有通过Netflix观看《纸牌屋》的观众会在观看过程之中产生无数的连观众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数据(包括观看连续剧时暂停、回放、快进、停止等动作都会被一一记录下来,每天用户在Netflix上将产生高达3000多万个行为)。这些数据通过网站后台被迅速分析,从而让电视剧制作商做出相应的对策。该剧在拍摄过程之中,真正实践了大数据精神,无论是剧情设置还是选择演员、导演阵容,都以用户在网站上的行为和使用数据做支撑。“Netflix尚且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巨量用户的需求,不仅是谁喜欢看什么节目,更精确到用户行为:什么人喜欢在星期天晚上用平板设备看恐怖片;哪些人会打开视频就直接跳过片头;看到哪个演员出场会快进;看到什么剧情会重放,《纸牌屋》的商业奇迹正是通过云计算精确整理重点关联数据而造就的”⑤。从《纸牌屋》的运作可以看出,在大数据分析时代,艺术作品的作者和受众形成了巨大而紧密的关联性。在这种关联性之中“作者—受众”的关系分为两层:一层是新媒体的即时互动性带来的受众对作者的即时反馈信息,使得作者可以即时调整创作的路线;另一层是作为消费者的信息生产,也即阿尔文·托夫勒在《财富的革命》之中提到的“生产者即消费者”⑥。阅读时,受众在电脑或阅读器上产生的大数据通过网络被收集汇总到存储器,通过大数据分析,提炼出多少受众观看到哪个地方放弃了观影,哪些观众对哪些人物角色感兴趣,观看时嵌入哪些相关图片或者视频更有助于电影的接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