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益分化、意义竞争、规则多元的现代性社会,公共性对于如何整合多元阶层、增强社会动员力、达成社会共识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性是超越个体和家庭层面,能够动员社会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组织性力量、凝聚性权力、权威性认同。当前村庄社会的公共性日趋消解:农民个体的自主性、自由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民对村庄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不断降低,村庄社会信任日趋衰弱;个体精神信仰迷茫、价值观多元,农民找不到能够为他们提供农村生活和乡土价值的意义说明;个人主义异化,权利和自由话语主导下的农民个体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公共事务参与热情。公共性消解对乡村社会建设与乡村治理产生深刻重大影响。为了更为具体、形象地描述这种趋势与影响,本文将公共性分解为五个变量:公共空间、公共服务、公共交往、公共规则、公共精神,这五个变量将或隐或显贯穿于全文始末。“公共空间”是指为农民提供互动交流、文化活动、信息传递、闲谈杂论的场所,包括文化活动中心、向公众开放的庭院、宗祠、庙宇等;“公共服务”是指村庄通过集体资源为村民提供的公共福利、社会服务;“公共交往”是村民之间超越个体与家庭层面的村庄社会交往。诸如红白喜事、祭祀活动、宗教活动、帮工互助、经济合作、公共文化活动、公共事务参与(村庄道路修建、一事一议、村庄水利修建)等;“公共规则”是指那些能够有效规约村民行为,增强村民之间一致合作、减少冲突摩擦,并整合社区的规则体系。[1]具体包括村规民约、村庄习俗、公共舆论、村庄精英人物所代表的权威规则等等;“公共精神”是指在没有短期直接利益的条件下,自愿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帮助别人的公益情怀与利他主义。 村庄公共性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特点,从传统时期的家族关联式公共性到集体化时期的行政关联式公共性,再到个体化时期公共性逐渐消解。公共性的形成及特点不仅仅与村庄内部社会结构、权力结构有关,也与外部国家权力介入程度、权力介入方式有密切关系。当前公共性消解与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退场有很大关系。自人民公社解体宣告集体化时代结束,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介入程度与介入方式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从强大渗透乃至延伸至乡村社会每一个角落的“全能主义”,到逐渐从乡村社会退场乃至销声匿迹的“悬浮型政权”。这一迅速转变使得乡村社会无所适从:行政强制关联式公共性因人民公社体制解体而随之解体,村庄内生的家族关联式公共性早因集体化时代国家权力入侵而分崩离析,而当前村庄内生的整合力量与组织力量短时间又无法自发形成。这恰恰是理解当前村庄公共性消解的重要背景。如果拉长历史的焦距,通过对传统时期、集体化时期、个体化时期三个历史阶段公共性生长背景与特征进行纵向考察,我们会更好地勾勒出村庄公共性生长与国家权力介入之间的关系,这或许对于我们如何平衡与协调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介入程度与介入方式,以促进当前村庄公共性合理生长具有一定启发意义。 一、传统时期的家族关联式公共性 在传统时期,皇权止于县政,这为乡村自治和家族权力运作提供了充分空间。在马克斯·韦伯看来:“中华帝国正式的皇权统辖权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中央权威的有效性便大大地减弱乃至消失。”[2]110由于治理技术、治理手段以及治理成本等方面的限制,国家权力对地域广阔、千差万别的乡村社会鞭长莫及,而农民除了缴纳皇粮国税、完成劳役赋役,国家的概念仿佛并不在他们脑海之中。然而这种统治模式却实现了长达两千年的稳定统治,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通过“家—乡—国”一体性秩序实现了行政权与自治权的有效结合。[3]84这里的家便是家庭、家族或宗族。恰如费正清所言,“从社会角度来看,村子里的中国人直到最近还是按照家族制组织起来的,其次才组成同一个地区里的邻里社会。村子通常由一个家庭和家族单位(各个世系)组成,他们世代相传,永远居住在那里”。[4]20村民以家族为载体通过先赋性的血缘、地缘纽带维持着相互的联系,维系着乡村共同体的团结性、内聚力。国家为了有效地整合乡村社会,必须借助于村庄之中拥有血缘地缘优势的家族权力、士绅权力(实际上,很多士绅就是大家族中有威望的族长或精英)。与此相对应,家族权力也会通过与国家权力、国家意志保持一致的方法而得到国家承认,以此增强对家族成员治理的权威性、合理性、合法性。杜赞奇指出,“宗族在典章、仪式及组织方面的特征使它成为权力的文化网络中一典型结构。在华北的大多数村庄,宗族操纵着传统的政治机制。村务管理、公共活动以及构成村公会成员名额的分配,都是以宗族或亚家族为划分的基础。”[5]63家族场域(也包括士绅)成为连接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家的中间场域:国家征收税赋、徭役时可以通过家族组织面对分散的农户,并通过儒家思想的渗透,实现国家对乡村社会的秩序控制;而家族权力以家族整体利益为核心,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基础——政府进行讨价还价、平衡协调,从而制约和对抗国家权力的无端扩张与过度膨胀。因此,传统时期,尽管国家权力没有直入乡村社会,但却通过族权、绅权实现了乡村自治,这为家族关联式公共性成长提供了土壤。 在传统乡村社会,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村民对乡村共同体的认同是基于家族关系和血缘关系之上的。农民大多生于斯、长于斯,一代一代地生息繁衍,长此以往形成一个以地缘为基础的扩散化的大家族。而村庄公共性也主要是围绕着家族进行建构的,表现出很强的家族关联性。费孝通先生曾用的“差序格局”一词表达传统时期村庄的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