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医疗保障网,基本保障了13亿人的病有所医问题。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由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构成,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2009年7月,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做好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在相关政策及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衔接。2012年3月,《“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衔接。随着新医改的深入,城乡医疗保障统筹越来越迫切,各地也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探索和尝试。 作为全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前沿省份,广东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过程中,珠海、东莞、湛江等地大胆创新,探索出不同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之路,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并轨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进而推动三项医保制度整合衔接,构建和谐广东城乡医保,最终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健康保障”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典型城市模式比较 (一)东莞模式 东莞是国内率先全面实现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城市。发达的经济基础成为东莞构建高水平、广覆盖的城乡统一医疗保障制度的根基,也使获得公平和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成为城乡居民共同的健康需求。2000年东莞开始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改革,首先打破职工户籍界限,将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体系;2004年打破城乡居民的户籍界限,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于2008年实现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与非就业人员(居民医保)的全面并轨,并将在校大学生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1]。历经数十年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检验,东莞现已成功实现“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的“全民医保”模式,实现了城乡一体“五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即统一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调剂使用、统一管理服务。 (二)珠海模式 珠海建立了“人人参保,人人享受待遇”的“全民医保”制度模式。1996年作为国务院扩大试点的57个城市之一,正式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试点工作,1997年建立并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2001年建立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保制度,并实现同城待遇;2003年建立农民医保制度,2004年建立未成年人医保制度,最终实现制度全覆盖[2]。珠海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消除农村户籍,加速了城市化进程,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珠海的医疗保障采取“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的全民医保模式,其亮点是通过实施由财政全额补贴,向城乡居民提供“小病免费治疗”服务,并采取“大病统筹救助”政策为城乡居民“保底”,形成了全方位医疗保障网。随后实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门诊统筹办法突破了城乡户籍界限,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与农村居民医保两大体系,消除“二元体制”,构建了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 (三)湛江模式 湛江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并轨,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并积极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管理,开辟“城乡一体、市级统筹、商保参与”的医保改革模式。按照“一个制度、两个层次、城乡统筹、自愿选择”的原则,湛江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机制,实现筹资标准、参保补助、待遇水平等方面城乡一致以及社保基金的市级统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保险公司参与到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管理服务中,建立“一体化咨询服务平台”和“一体化支付结算平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补充医疗保险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通过“一体化咨询服务平台”向全市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健康管理、商业健康保险等政策咨询服务;通过“一体化支付结算平台”,实现病人诊疗费用结算信息在保险公司、社保部门和定点医院之间的共享,有效解决了“并轨”后医保报销手续繁琐、医疗资源配置不均、政府管理成本增加等问题[3]。至此,湛江建立了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二、典型城市模式的经济基础分析 2009年是广东医改最重要的一年,也是东莞、珠海、湛江大力开展医疗保障改革的关键年,选取2009年经济基础数据进行分析,对研究三市医疗保障改革的路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基础情况比较 各地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需与自身的经济发展情况相协调。从表1可以看出,东莞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2007年经济总量跃居全国地级城市首位,经济的快速发展为2008年实施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打下了扎实的经济基础。东莞没有下设县市,区域城乡经济发展比较均衡,为基本医疗保障的城乡统筹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珠海自1998年被设为经济特区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分别以21%、26.6%的速度增长,人均GDP从2005年的5525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15262.23美元,达到了发达国家水平,为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奠定了充分的经济基础。湛江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薄弱,2009年财政收入只有52.652亿元,直到2012年人均GDP也只有26810元。 (二)财政投入情况比较 医疗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业,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其责任主体是政府,只有依靠政府的权威才能实现其城乡统筹的目标。2009年3月,陕西省神木县宣布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其卫生事业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高达14.09%[4],而直到2013年我国中央财政支出中医疗卫生支出占比仅3.19%[5]。广东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湛江近年来经济总量较低,增长缓慢,赶不上经济比较发达的东莞和珠海,但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很大,2009年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9.69%(见表1)。2009年珠海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也较大,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3.965%;而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增长的东莞,2009年医疗卫生事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仅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