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及云计算等)对人类社会金融模式产生的颠覆性效应,导致可能出现既相异于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当前,许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并对传统金融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和巨大的冲击:余额宝的横空出世,仅用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达到了近2000亿元的规模,导致银行存款大量流失;P2P(Peer-to-Peer Lending)发展迅猛,规模也已超过了1000亿元,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单纯资金中介。互联网金融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并正在悄然改变与重塑着现有金融体系和服务,这一切使得2013年被称为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元年”。在2014年李克强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首次明确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最大的革新在于信息的生产与处理方式上。在传统金融体系中,信息的生产方式主要通过手工或面对面的交流而形成,但随着ICT(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技术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特殊的信息生产、收集与处理方式却是通过大量的社交网络及借助于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的信息技术来实现,并对银行的核心业务(支付结算和融资)形成了强烈的冲击。 一、互联网金融:内涵与现状 (一)内涵界定与模式划分 金融业的本质就是信息数据,所有的金融产品只是不同信息数据的组合而已,这些数据并非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生成,真正形成数据的是互联网上的每一个“节点”(互联网平台)。如不受监管制度约束,这些互联网平台就可在自行组合和分析数据后发行不同的金融产品。事实上,只要是数据流过的地方,任何金融产品都可以被“制造”,这就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内涵。基于上述逻辑,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典型特征。 现代金融理论认为,金融中介是单个借贷者在交易中为克服交易成本而寻求规模经济的联合(Gurley和Shaw,1960;[1]Benston,1964;[2]Fama,1980[3])。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方式进行信息生产及处理,并在投资者之间共享,这能将搜寻投资机会的成本分散于众多的投资者之间(Chan,1983),且交易后期的监督成本多由平台来承担,[4][5]这样的机制安排正好符合了Diamond(1984)[6]提出的金融中介的“委托监督理论”。因而,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可被视为一种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而产生的新金融中介。目前,对于纷繁复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还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下面我们引入一种全新的分类依据:(1)该模式对互联网技术应用的程度与互联网对这种模式影响的深度;(2)该模式信息生产的方式。按此标准,我们把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金融分为如表1所示的几种典型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划分并非绝对,如余额宝既可以看作用来解决互联网上闲置资金的增值问题(银行对活期存款也会支付利息,但留在支付宝上闲余资金却没有任何的收益),也可以看作对传统金融渠道的一种合理替代。 (二)发展现状及分析 1.互联网渠道金融。互联网渠道金融的代表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基金超市等。1997年招商银行第一个推出网上银行,而后经历了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后,网上银行如今已对传统柜台业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替代。从整体来看,银行业的互联网业务规模仍远大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2012年,中国网上银行市场交易额超过一千万亿元,是同期支付宝交易额的一千倍以上。大量的银行也积极通过互联网营销、网络财富管理与支付、建立金融信息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来进一步服务用户(如招商银行在2012年,其零售和公司电子渠道综合柜面替代率分别达到90.66%和52.40%,网上银行交易结算替代率也达到88.47%);证券和基金公司则不断探索网上商城、交易和理财通道、网上开户及金融产品网上销售等;保险公司正积极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尝试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服务等。如今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网上银行几乎占据了销量的大部分,而各种各样的基金超市、理财超市等移动理财终端也大量涌现,并通过记账软件来了解客户的需求,这些网上平台和渠道对传统的以柜台为主的渠道起到了较为显著的资金分流和服务替代作用(如诺亚财富销售货币市场基金超过2亿份;东方财富每月的独立访问用户超过1亿户等)。 2.互联网小微金融。互联网小微金融以P2P和众筹为代表。国内的P2P平台最早产生于2006年,并在2011年后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第1季度至少已有超过150家P2P借贷机构,其中较有特色和影响的有人人贷、拍拍贷、非诚勿贷、陆金所、红岭创投、宜信等20余家。P2P借贷的特点,一是双方的广泛参与使之呈现一种散点网络状的“多对多”形式,且针对非特定主体;二是交易的高效性和灵活性,极大地满足了供求双方多样化的需求。“网贷之家”最新发布的P2P行业数据显示,2013年行业总成交量1058亿元,贷款存量268亿元,其中,又以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的“网贷平台”数量最多,成交量也最大。但在P2P业务飞速扩张的背后,大量诸如高利贷、非法集资、庞氏骗局、欺诈等突出问题也不容忽视。据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已有74家P2P平台出现提现困难或关停。同时,国内还出现了以点名时间、3W咖啡、淘梦网、众筹网、大家投等为代表的众多“众筹”平台。众筹融资的特色在于使“多数人资助少数人”和社交网络有机结合,并可分为“凭证式”(美微传媒)、“会员式”(3W咖啡)和“天使式”(大家投)三类典型模式。由于受法律的限制,这些平台一般只能以实物(或非实物)而非现金和股权等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致使众筹目前的发展规模还相对较小(截至2013年年底,平均每个项目筹资额仅3万元左右)。该模式吸引的主要是具有这方面爱好的特定投资者,且进一步发展还面临着信誉、知识产权、盈利模式等诸多关键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