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25-0044-05 一、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构建了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虽从新中国成立后就起步,但由于受“阶级斗争为纲”和“左”的思想的影响,发展中大起大落,尤其是“文革”期间受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大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迫停办,农业中学、职业学校被摧残殆尽,造成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严重脱节。根据统计资料,1977年我国普通高中毕业生726.1万人,中专毕业生18.1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12万人,后两类仅占高中阶段毕业生总数的4%,[1]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出现了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的巨大矛盾。一方面普通高中毕业生除少数升入大学外,每年有数百万人需要劳动就业,但又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由于十年“文革”的破坏,出现了人才断层,各行各业亟须技术力量和人才。为此,1980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中指出:“目前,我国高中毕业生升大学的只有百分之四左右。必须积极地逐步地把一部分普通中学改为职业学校。今后企业单位增人,应以经过职业训练的毕业生为重点。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建立职业教育网,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业余学校、函授学校、电视学校以及各种职业训练班。”为了满足社会技能型人才的急需,同年10月7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明确指出:“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根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我国广大青少年一般应从中学阶段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高中,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小学毕业后接受过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可以就业,也可以升学。凡是没有升入普通高中、普通大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可以经过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然后就业。”同时,对办学体制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学校、业余学校并举,国家办学与业务部门、厂矿企业、人民公社办学并举的方针,县以下教育事业应当主要面向农村,为农村和各项建设事业服务。在城乡要提倡各行各业广泛办职业(技术)学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构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方针、措施和途径,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主要是围绕中等职业教育体系进行构建的。 在大力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使职业教育从以往的学历教育为主转向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并重。1981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同年9月9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试行办法》,在企业职工中开始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1982年6月9日教育部颁发了《县办农民技术学校暂行办法》,为农村基层培养具有相当于中等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人才。为了有效地推动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1983年5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同月9日,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颁发了《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城乡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向、途径和要求,提出了改革的近期目标,即力争到1990年,使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大体相当。 1985年我国召开了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后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并首次明确提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发挥中等专业学校的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第一次以中央的文件提出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针对职业技术教育涉及的部门多、方面广,许多问题需要在部门之间进行协调的需要,为此,国家从体制上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1986年5月3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等十多个部委组成的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来协调各部委、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为了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同年6月23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联合颁发了《关于经济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就业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意见》,指出“为了使各级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能够熟悉生产过程,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对口的企业应积极接纳师生下厂进行生产实习和实践。”“可以进行厂校合作培训制度的试点,即:企业要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生产装备,负责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技能训练;同时,学校要依靠自己的教学力量,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化及基础理论教学,厂校共同负责考核。”开始探索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从校企合作的体制上来构建职业技术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