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改革从未停止,基本遵循着逐步取消金融抑制和行政管制、同步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与扩大金融开放的方向进行。200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这是国务院第一次专门批复同意区域性、综合性的地方金融改革。2012年,国务院同意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随后更多的城市加入区域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行列,至此,区域性金融综合改革成为推动全国金融改革的又一力量。上海作为全国最早进行区域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如何抓住全国区域金融改革试点不断扩大的机遇,更好地引领和服务全国区域金融改革、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为需要我们着重研究的课题。 一、全国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基本情况 (一)为什么要推动全国区域性金融改革试点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与实体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凸显出来。很多地方政府希望中央能在当地进行金融改革试点,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而中央也尊重地方“自下而上”的市场改革精神,强大的地方金融改革合力对国家层面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具有很强的促进力。因此,在有效控制金融改革风险的情况下,中央采取“先试点、再总结、后推广”的模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区域金融改革试点。从整体看,区域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出现,打破了过去自上而下的单一金融改革方式。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金融改革方式的并存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条块结合的基本经验。两种改革方式相得益彰,既尊重市场选择,又有全国统筹,有利于处理好金融改革与其他改革、金融改革内部子项改革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而形成制度良性演进的改革路径。 (二)区域性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情况 当前,我国有10个地区正在进行区域金融改革试点。这10个地方,较好地平衡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需求,既对接了中国经济对内(民营)与对外(外资)开放两个方向,也对接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城镇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向,并兼顾了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1.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国家战略。2009年,国务院批复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目标的上海区域金融综合改革立足于金融改革的国际性和综合性,目的是希望通过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高金融资产配置效率,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并通过金融改革的先行先试,探索形成更具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目前,上海在金融市场(产品)的创新、交易、定价、清算等若干领域走在全国前列,难点是资本账户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与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如何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2.浙江温州以发展民营资本、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核心建设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2012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有12项任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有3项:①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以及对自然人发起金融公司松绑。②重启个人境外直接投资。③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以上3点是政府开放民间金融服务最主要的政策突破,也是目前改革的焦点和难点。 3.浙江丽水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试点农村金融改革。201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决定在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丽水开展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着力探索金融服务“三农”的新路子。目前,丽水开展农户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4.深圳前海以深港金融合作为重点,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2012年6月,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深圳前海重点探索深港人民币双向贷款试点;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研究香港地区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前海开发建设。此外,试点还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等。 5.珠三角地区以金融对外开放和粤、港、澳金融合作为重点,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2012年6月,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建设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珠三角金融改革是目前国内金融改革中覆盖面最广、涉及范围最大的区域金融改革。它由3部分组成:①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②在梅州市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③在湛江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另外,广东金融改革还涉及粤、港、澳等金融对外合作内容,从国家层面将粤、港、澳金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布局,搭建包括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与粤、港、澳三地政府在内的合作平台,开辟更大的金融合作空间。珠三角金融改革还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等关乎民生的重大金融创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