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我在《新京报》发表了评论电影《小时代》的文章。我预感会有轩然大波,但没有想到,这场风波居然引发了高至官方媒体、远至海外媒体的关注,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到《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均刊登了详细报道或长篇评论。诚然,我不是唯一一个对该片持负面观点的影评人,但成了反《小时代》的领头羊或替罪羊。在国内媒体的报道中,我和史航及高群书导演被包装成一个三人组,或许是我经常在海外发表有关中国电影的英文言论的缘故,海外报道引用我的比较多。 事过半年,回头审视这件事,有一些粗浅的体会。第一,平面媒体的影响力已一落千丈,远不如网络平台。我的完整影评发表在以文化报道著称的《新京报》,但若不是我微博转载其中的句子,这场风波根本不会出现。在尚未引起郭敬明及其粉丝注意时,我的微博影评已把自己在平面媒体发表的影评远远甩在后面,无论是传播速度还是影响力均如此,而这种情况似乎对商业片更为显著。一般来说,影评对小众艺术片的票房作用更大,但在微博上,情况刚好相反,许多“零差评”的艺术片(如最近的《美姐》)均无法受惠于微博的赞美,而商业片则可以借微博滚为雪球。 郭敬明在此前宣传时,已有电视记者询问他的回应,但只有当他用微博对我做出澄清或称反驳后,事情才真正朝着“事件”的方向飞速发展。由此可见,即便是非常直观的电视媒体,依然无法像微博那样点燃评论者与被评者之间的言论之战。 《小时代》风波的另一个转折点是官方媒体的介入。从理论上讲,任何一部影片公开放映,观影者均可以自由评论,说好说坏是发言者的自由。但是,中国有“大批判”的传统,当该作品被某些官方人士或机构认定是好是坏后,便形成某种不容置疑的盖棺定论。这种传统到“文革”时登峰造极,但可悲的是,至今并未彻底消失。我的影评发表后,一直期望能看到令人信服的反面意见。《小时代》受众极广,尽管其中大多数是追星的中学女生,但总有具备文艺评论素质的业界同行发表跟我相反的观点吧。我等来的是新华网两篇赞美文章以及《环球时报》老总对郭敬明创业成就的褒奖,严格说都算不上是文本评析;而央视网对我和史航的点名批判更是采用了“闭嘴”的字眼(在央视的斡旋下,一个月后我的名字从该网页删除)。那几天,我明显感到一种异样,仿佛我批评《小时代》已经动了太岁头上的土。就在那时,外媒开始大批采访我,似乎他们也预感到我将面临“失声”的威胁。 比《小时代》故事更具戏剧性的一幕接着发生了:《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评论文章,观点跟我的接近,但结论我并不认同。该文末尾对是否应该允许《小时代》续集的存在提出质问,言下之意就是应该枪毙。我强烈反对该文的结论。一部影片你可以不喜欢甚至厌恶,但不可以要求剥夺它的公映权力。当然,我并不认为该文代表该报的观点,或者说,它可以代表该报编辑的观点,但只要不是被授意,作者也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尽管那种观点带有“文革”遗风)。专业媒体也好,官方媒体也罢,作为一种声音它们有着自己不可取代的价值,关键是,任何声音都不应该被无限放大,不应该成为压倒一切、绝对正确的代言人。《人民日报》近期评论某些影视作品的文章,本身很有理论深度,但公众一般不会去细读,而是将结论简单化加以传播,由此,支持者奉为尚方宝剑,反对者则嗤之以鼻。这大约是网络时代文艺评论的悲剧:大家都期待口号式的大鸣大放,而很少愿意潜下心来仔细阅读评论者的论证过程。 某些外媒采取的报道角度是强调代沟,比如《经济学人》特意提及了我和郭敬明的年龄,但没有提及郭敬明和他读者群之间的年龄差距,仿佛我代表了艰苦奋斗的老一辈,而他代表了经济繁荣后学会享受的新一代。毫无疑问,郭敬明准确捕捉到某些年轻人的心理需求,这是他商业成功的主要秘诀,但这种需求其实是相当表层的。我在采访韩寒时曾问过:“你的小说里有不少品牌,那跟郭敬明又有何不同?”他回答说:“我提到的名牌我的读者是买得起的,但他的读者买不起他说的那些品牌。”我在美国商学院学的就是品牌的行销,更重要的是,我向来不反感描写年轻人现实或梦想的作品。无论中国还是美国,电影观众的平均年龄都很小,将镜头对准年轻人的作品通常要比描写老年人的(如《飞跃老人院》、《爱》)更受欢迎。我批《小时代》,不是因为它描写了年轻人,也不是因为它描写了大都市里的年轻人,甚至也不是因为它描写了大都市里非常富有的年轻人,我反对的是影片做此描写时所流露的潜台词和价值观。这大概是外媒记者难以区分的,他们通常看谁占了上风下风,像好莱坞影片一样,把同情心不由分说给予他们眼中的弱者。他们关注此事时,碰巧是千军万马讨伐一个影评人的时候,但个中缘由对于他们还是太复杂了。 误解不仅存在于不同文化的群体中,即便都是内地影评人,依然有大量错位的认知。比如一些人认为我反《小时代》乃是反类型片、商业片的体现。这便是大错特错。我不仅不反对类型片,而且向来为类型片摇旗呐喊,甚至在类型片如过街老鼠的年代,我仍认为,一个电影人可以抛弃类型片,但一个电影业绝对不可以,否则便是将自己的市场拱手让人。《小时代》的商业价值是不需要任何评论的,因为那是客观事实,它为中国国产片票房份额所做的贡献有数据来说话,况且,票房成绩或缺失也不应该是影评人关心的范畴。从投资回报的角度,《小时代》系列恐怕仅次于《泰囧》,绝对是以小博大的巨大成功。但是,“成功”和“优秀”不是同一个概念,正如2008年5月4日《纽约时报》称郭敬明为“今日中国最成功的作家”,并非指他的文学成就,而是指他的商业业绩。类型片当然要看商业成绩,但除了“产品”特性,它还有“作品”性质是可以甚至必须区别对待的。评论《小时代》,不可以用艺术片的标准来衡量,事实上也没有人这样做,没人说它离《霸王别姬》有多大的差距,但可以拿它跟《泰囧》相比,因为这两部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影片。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影评界的外围流传着张冠李戴的现象:一部艺术片上映,便会有人用票房失利加以鄙夷;而一部商业片出来,则用艺术水准来套用。这固然可笑,但对于超级成功的商业片,关注其不足的地方,即便属于小众观点,也是有价值的,如《泰坦尼克号》空前盛况之际,《洛杉矶时报》影评人便发表负面评论,引发卡梅隆激烈反响,之后,业界逐渐形成共识,这部荣获多项奥斯卡大奖的巨制在编剧上是相对薄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