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0-2995(2014)03-007-0140 1 引言 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已经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艾瑞咨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1.87亿人,网络购物交易规模为7666亿元,约为2006年交易规模263亿元的29倍。物流配送是网络购物交易中的重要环节。顾客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对产品能够快速及时地交付比在传统环境下有更高的期望[1];在线零售商物流服务水平的高低对顾客的购物满意度、顾客忠诚以及再次购买行为有显著的影响[2,3]。然而,目前为在线零售商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力有限,在销售旺季时供应能力无法满足需求,订单延误严重,甚至出现“爆仓”。网络零售商如何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提高订单交付效率,是在线零售商和物流提供商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契约是协调供应链成员关系的重要手段,学者对传统环境下物流外包的契约设计和激励机制已经有较充分的研究。Alp等[4]以制造商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研究了一个制造商和一个运输商之间的供应链契约问题。赵泉午等[5]通过构建博弈模型研究制造商如何利用转移支付和惩罚因子激励物流企业减少货损货差,讨论了分散式供应链中基于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的情形。张旭梅等[6]考虑制造商监督成本和物流服务商供应能力,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制造商监督下的服务契约。吴庆和但斌[7]发现服务成本共担合同只能协调服务最优决策,通过设计收益共享和服务成本共担合同同时协调服务最优决策和客户企业的存货问题。田宇[8]则构建了面向信息甄别的外包合同模型,认为在物流服务外包合同参数中,应包含初始支付,并有相应的激励因子或惩罚因子。 以上相关文献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没有考虑物流提供商的供应能力约束。目前,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配送研究主要是定性研究,定量研究比较少。通过对快递物流行业的调研发现,与传统环境下相比,在线零售商与第三方物流的关系有如下特点:(1)在线零售商的销售处于虚拟网络中,没有能力约束问题,零售商的大力促销必然导致订货量大幅度上升,而处于物理网络中的物流提供商很难在短期内大幅度增加服务能力。(2)第三方物流企业通常同时为多家在线零售商服务,对特定零售商的服务能力随各家零售商的最终订单数量变化。(3)物流提供商减少订单延误不仅能提高上游零售商的收益,也能减少自身的延误成本,因此即使没有激励措施,也存在自觉提高努力的动机。(4)根据行业现状,物流提供商很难通过调整物流费用协调双方利益冲突,零售商要对物流提供商的努力进行监督或与其建立收益共享机制也比较困难。 本文基于上述特点,引入额外供应成本分担来解决双方间的收益冲突。成本分担是一类重要的共享契约,能使成员对产品或服务中的成本进行合理分配,提高合作成员的努力程度,从而改进供应链绩效[9-12]。在研究中,考虑网络销售需求波动、对特定零售商供应能力不确定的条件,对在线零售商和物流提供商的配送能力博弈建立基准模型,分别讨论两成员在非合作和合作情形下的均衡解及其相关参数的关系,比较不同决策形式下的收益,最后通过算例对研究结果加以例证。 2 研究模型与求解分析 2.1 基准模型描述
在完全独立(不交换任何私人信息)的情况下,两成员分别以自己的收益最大化进行决策。此时,零售商只考虑自己的收益和订单延误成本,如果帮助物流提供商进行额外供应成本的分担,势必减少自己的收益。因此,零售商不会分担物流提供商的额外供应成本。
该结论说明在完全独立决策下,物流提供商的最优额外供应能力与零售商的成本参数无关。物流方的固定服务能力越大,即企业规模越大,更能从容地应对旺季需求增加。额外供应成本越高,物流提供商利润越薄,因此额外供应能力越多,就会突破成本红线,反而导致亏损,此时物流提供商不愿意提供过多的额外供应能力。对于需求分布,需求最小值越大,说明实际需求越大,为了赚取更多的收益并减少订单延误的风险,物流提供方会自觉增加额外供应能力。 2.2.2 两成员采用Stackelberg博弈决策
在本问题中,零售商占主导地位,选择能够使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分担比例t。物流提供商根据t决定最优额外供应能力e。双方都知道对方的收益函数。这个问题可以归为一个Stackelberg对策问题[13]。下面采用逆向递归法求解这一博弈的均衡解。物流提供商根据t选择e,使自身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