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类发展的首要目标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健康被看作是个人的事情,对其提供经济支持的医疗保障制度也仅仅只被视为一项福利。实质上,健康作为一种极其复杂的、抽象化的现象,除了本身固有的内在价值之外,还对人类发展的各个维度有着丰富的经济性价值。 一、基于不同视角的现代健康观 (一)卫生经济学视角 健康一般被定义为在既定的生命周期内没有疾病。传统的健康观是“无病即健康”,而从卫生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现代健康观则是整体健康。整体健康涉及生理、心理和道德三大因素,诸多的社会和环境因素会对人的健康产生重要影响,而健康本身就是一种个人财富或社会财富的代表,[1][2]它是人生幸福指数的决定因素之一。 对于整体健康的经典诠释,首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4年世界保健大宪章中对健康的定义:“健康不仅是身体没有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的适应能力”。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不仅是躯体没有疾病,还要具备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和有道德”。因此,现代人的健康内容包括躯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社会健康、智力健康、道德健康、环境健康等。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又提出了衡量一个人是否健康的十项标准:(1)处事乐观,态度积极,乐于承担任务,不挑剔;(2)善于休息,睡眠良好;(3)应变能力强,能适应各种环境变化;(4)对一般感冒和传染病有一定的抵抗力;(5)体重适当,体态均匀,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6)眼睛明亮,反应敏锐,眼睑不发炎;(7)牙齿洁白,无缺损,无疼痛感,牙龈正常,无蛀牙;(8)头发光洁,无头屑;(9)肌肤有光泽,有弹性,走路轻松,有活力;(10)足趾活动性好,足弓弹性好,肌肉平衡能力好,脚没有疼痛、没有畸形。简而言之,一个健康的人必须要有强壮的体魄和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并能与其所处的社会及自然环境保持协调的关系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健康本身固有的内在价值彰显为一种人生财富,除此之外,健康还延伸出对人类发展的多个维度的工具性价值。然而,与同样是人力资本构成形式的“受教育程度”相比,很难找到类似于“学历”这样的指标对其进行相对精准的测量。国内比较多地运用“自评健康”法,刘国恩介绍了四种健康测量指标:人体测量指标、存活率和死亡率、发病率、总体健康和功能状态等。[3] 整体健康强调生命的质量,强调预防优先。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在维多利亚宣言中提出的健康的四大基石为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医疗领域是和科学技术进步联系最密切的领域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新的医疗仪器设备、药品和诊疗技术层出不穷。现代医药可以使50年前甚至20年前可能无法诊断、无法医治的疾病得以治疗。目前,医学重点已从诊断治疗转变为预防保健。 (二)劳动经济学视角 从劳动经济学的视角看,健康是一种持久性的资本存量,无论是在宏观层面抑或是微观层面均是如此。国民健康是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重要方面,是决定一国人口发展、国家竞争力以及人力资源总体质量的构成要素。健康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尤为重大,个体的健康程度对其劳动力参与、就业、有效工作时间和收入等方面的影响非常显著。良好的健康不仅能提高个体的劳动生产率,还可以增加其劳动时间(Mushkin,1962)。在同等条件下,教育等其他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率取决于人们的期望寿命、力量、精力和持久力(舒尔茨,1987)。例如,在增加教育培训投资的同时,倘若工作寿命延长、体能增强,会增加向更高收入岗位流动的机会。 卫生经济学家迈克尔·格罗斯曼指出,健康既是一种消费品,也是一种投资品。[4]因为它可以使消费者感觉良好,同时健康状态又将决定消费者用于工作和闲暇的时间的多少,生病天数减少的货币价值就是健康投资的回报。对于劳动者来说,用于医疗方面的开支属于“劳动能力的修理费用”。由于穷人相对容易患病,而穷人的最大资产是其体能,所以增强穷人体质可以从增加人力资本、减少医疗支出两方面增进其福利。 疾病风险是人们面临的诸多风险中不确定性高、危害严重、涉及面广、纷繁复杂、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的一种特殊风险。人通常具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在生重病时会盲目求医,患病不仅影响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医疗费用往往超出患者的负担能力,这就导致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即所谓的疾病风险。疾病风险在各个国家都趋向于聚集在社会底层。那些收入低下、工作场所多为“苦、脏、累、险、毒”以及生活环境糟糕的居民群体死亡率往往最高。事故、损伤、暴力和许多传染性以及非传染性疾病都集中在相对贫穷的群体。不良健康状况与贫困存在着恶性循环。历史上,疾病和灾荒是诱发社会动荡的主要导火索,大规模流行病和传染病改变着人们的观念、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全民健康保障体系与我国医改实践 健康的获得既有先天的遗传基因,亦有后天的维持和增进。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均对其负有责任。就政府的责任而言,它对应的是公民的健康权利。 (一)覆盖全民的健康保障体系的主要指标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执行委员会在2005年1月的115次全会上提出了覆盖全民的健康保障的新目标,即“人人在一个可支付的水平上,获得基本的健康促进、预防、治疗和康复的卫生干预措施”。[5]这一新目标彰显的理念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生命和健康的价值被认同,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急救医疗成为生活必需品,具有公共品特征,政府必须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