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要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这些要求和部署,是下一步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政治保障。 一、我国政治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 人类社会面临各种发展问题。政治现象,不论是作为制度、机制或者规则,还是作为思想、行为或者过程,同样有一个发展问题。政治发展是人们通过变革和调整政治关系、结构和活动,推动政治观念更新、政治制度完善、政治行为进步,实现政治文明和政治现代化的变迁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既受到政治发展本身内在发展规律的约束,也受政治发展相对的环境制约,中国的政治发展也不例外。 首先,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发展速度最快、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中国现在和未来都会受到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从目前来看,这些关注既有赞誉和肯定,也有非议和责难,甚至是持续的西化、分化。像西方敌对势力把我国发展壮大视为对西方价值观和制度模式的威胁,对我国西化、分化政治图谋始终未变。他们利用“人权”、民族、宗教问题,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民运”组织、“台独”势力制造隔阂和摩擦,企图分化我们。他们利用庞大的资金和先进技术的优势,宣扬所谓的“普世价值”,对我国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极力渗透,同我们争夺民心,动摇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企图西化我们。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其意识形态渗透的方式、途径和特点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更加注重渗透手段的欺骗性、隐蔽性、虚伪性;更加注重渗透效果的现实化、具体化、应用化;更加注重渗透渠道的立体化、深入化、平民化;更加注重渗透时机的准确性、集中性、针对性。他们以“普世价值”为武器,出版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攻击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利用学术途径渗透西方意识形态话语,抢占我国的意识形态话语权,攻击否定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旨在颠覆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以文明冲突论掩盖意识形态斗争的政治本质,将意识形态转化为价值之争,将两种社会制度之争解释为自由、民主、人权与专制、集权、蔑视人权的斗争。敌对势力的这些行为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价值观和民主政治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是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外部环境。所以,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再者,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党带领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正逐步奔向全面小康社会,虽然我们还没有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但我国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却是不争的事实。在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人民群众的非经济要求,特别是政治上的要求得到了释放。他们已经不满足你说我听、你决定我执行的传统政治治理模式,他们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要求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和义务,要求更多的政治参与。人民群众要求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更多发言权;在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有更高要求;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反对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中;在减少“三公支出”,反对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现象中行使更大的民主权利;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有更多参与等等。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了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明确提出,党要始终高扬人民民主光辉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二、十八大报告关于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概括、新举措 每一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都会在各个方面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十八大报告关于民主政治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概括、新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把人民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光辉旗帜,用来指引方向,这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是首次。 2.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个更加注重”。“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这是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刻内涵的新阐释,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 3.“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这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职责和改革内容的进一步深化,目标明确而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