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思想家中,有理论家如麦茨、德勒兹,也有摆渡人如爱因汉姆、克拉考尔,阿兰·巴迪欧与电影的关系颇似萨特或福柯,他们是电影的“过客”(这个词是巴迪欧自己用的)。与《存在与事件》(L'
tre et l'événement)、《主体理论》(Théorie du sujet)、《世界的逻辑》(Logiques des mondes)等哲学名作相比,巴迪欧的电影著述似乎不受人关注。从学生时代起,巴迪欧就撰写影评,1957年他在巴黎高师左翼基督教杂志《新酒》(Vin nouveau)上发表了第一篇电影论文《论电影文化》(La Culture cinématographique),这个题目表达出他对电影思考的勃勃野心。从20世纪50年代末至今,阿兰·巴迪欧共发表三十多篇电影文章,2010年结集出版时竟达四百多页,书名就叫《论电影》(Cinéma)①,这个题目似乎在回应安德烈·巴赞半个世纪前那个“电影是什么”的疑问。实际上,巴迪欧对电影本体的精彩剖析,也确实构成了对巴赞“摄影影像本体论”的回应。巴迪欧之所以是电影的“过客”,因为他从未像德勒兹、朗西埃那样有计划地专门建构电影理论,他评论电影的文体形式也不拘一格,有短评、访谈、演讲录,甚至有笔记。这些文章跨越五十年,他对电影的理解,也势必与他不同时期的政治活动和哲学思考息息相关。巴迪欧的电影评论按照历史顺序,大体上与三本杂志相关。从1970年到1980年间,巴迪欧主要参与《闪电》(La Feuille foudre)杂志的编辑和撰稿工作,这是一个致力于“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介入电影和文化”的左翼激进组织的刊物,专门批评带有修正主义色彩的左翼电影。从1983年起,他与小说家娜塔莎·米歇尔(Natacha Michel)创建了艺术评论杂志《桅帆》(Le Perroquet,又译“鹦鹉”),这个时期他在撰写哲学代表作,偶尔撰写影片评论。1993年,他与德尼·莱维(Denis Lévy)创建了电影杂志《电影艺术》(L'Art du cinéma),这个时期,巴迪欧的哲学和美学思想已经完备成熟,所以,他在《电影艺术》上发表了最重要的电影美学论文。此外,他偶尔接受媒体和杂志的访谈,如《解放报》(Libération)和《电影手册》(Les Cahiers du cinéma),或者应邀参与电影话题的座谈,如关于《木兰花》(Magnolia,1999)和《黑客帝国》(The Matrix,1999)等。 巴迪欧对诗歌、当代艺术和戏剧都有评述,但他对电影情有独钟。表面上看,他的电影研究成果多数是偶然性的写作,有感而发的评论,或者接受邀请的演讲。实际上,他与20世纪很多法国思想家一样,在青年时代深受电影的熏陶,比如萨特、罗兰·巴特、埃德加·莫兰、德勒兹、朗西埃等,他们都有共同的“迷影情结”。他在《论电影》的开篇说道:“电影给予我的,要远远超过我的写作所能报答它的,所有人都会在这本书中看到我亏欠这门慷慨的艺术实在太多了,电影赠予我们的是那被撕碎的时间。”②尽管巴迪欧认为他“在本体论上与德勒兹针锋相对”③,但他主张用电影进行哲学思考,这与德勒兹不谋而合。 《论电影》一书的核心观点体现在几篇重要的美学论文中,其他文章都是在不断巩固这些观点。这几篇文章包括在《电影艺术》上发表的《电影的虚假运动》(Les Faux mouvements du cinéma)和《我们能谈论电影吗?》(Peut-on parler d' un film?)④以及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做的长篇演讲《电影作为哲学实验》(Le Cinéma comme expérimentation philosophique)⑤,他的艺术哲学思想集中体现在《艺术与哲学》(Art et philosophie)这篇文章中⑥。笔者通过对这些文章的翻译和研读,把巴迪欧的电影理论概括为下述几个特点:首先是数学方法论思维。他借鉴数学家康托尔(Georg Cantor)的集合论(Mengenlehre)和保罗·寇恩(Paul Cohen)的力迫法(Forcage),从集合的方式思考哲学和美学问题⑦。他热衷于把不同的思想和观念用术语命名,并用集合论来思考术语之间的关系,在完全不同、毫不相关的术语中提炼出新的关系。巴迪欧还受到立体几何学的方法启发,比如思考广袤空间与密闭空间在电影中的对立,或者把个人问题与宏大冲突的关系想象成“水平线与点”的关系等。第二个特点是,文体新颖,陈述有序,观点精致而清晰。巴迪欧像历史上许多思考数学问题的哲学家一样,喜欢采用简洁的数学逻辑进行写作,比如帕斯卡尔的“沉思体”(《存在与事件》)和斯宾诺莎的“命题体”(《当代艺术的十五个论题》)。从这个角度看,巴迪欧恢复了欧陆哲学史上被遗忘很久的某种数学式写作的传统,严谨而凝练。 这样的写作风格也导致巴迪欧的电影理论存在一些问题。其一,他很少分析具体的电影作品,更少分析影片的细节,这与德勒兹、朗西埃、南希等“电影思想家”都不同。巴迪欧对电影作品的评述几乎都是大轮廓的概括性引述,极少触及视听细节。其二,观点往往点到为止,很少在文章中做进一步的阐释和发挥,尽管条理清晰,但观点跳跃,容易让读者陷入困惑。如果说德勒兹更多采用比喻与分类,朗西埃喜欢在细节处精雕细刻,那么巴迪欧的文章则既清新骏爽,刚劲端直,又素处以默,妙机其微。为了评述这些分散而抽象的电影美学观点,笔者结合翻译与阅读的体会,把当前电影理论的重要话题与巴迪欧的核心观点结合起来,效仿他的“命题体”写作,把这些结合点概括为十个论题,逐条进行概括评述,并展开创造性的延伸,力图为我们理解电影美学、电影批评、电影本质和电影语言等重大问题提供一种结构性的视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