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3)08-0034-05 物流系统以创造农产品时间价值、空间价值和潜在属性价值为目的,以农业生产为核心要素,涵盖与农产品物流相关的各种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服务、管理、联系等活动以及运输、仓储、加工、装卸、流通、包装、信息处理等各环节组成的有机结合体。[1]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物流在整个国家的物流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各环节的企业合作关系较为松散,缺乏协同合作的意识与能力,导致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效率低,成本高。因此,为有效解决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就需要实现农产品物流各企业之间的协同。农产品物流协同就是运用协同论思想,对农产品物流系统进行整合与优化,使农产品物流系统中的各节点企业协调同步,各环节无缝对接,在物流运行效率、物流成本、产品质量方面发挥最大效应的过程。 根据协同理论研究农产品物流系统以及农产品供应链,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其一,构建农产品物流协同运作模式;[2]、[3]其二,利用博弈论思想研究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4]总体看来,在农产品物流系统管理中引入协同运作模式是大势所趋,本文从全新视角(集成理论)研究农产品物流系统协同形成与相互作用的内在机理,为从事农产品物流的相关企业提供理论指导。 二、农产品物流系统协同的动因 农产品物流系统协同要求农产品物流系统中的各成员企业为实现既定目标彼此协调又相互努力。其动因既来自于市场竞争环境,又来自于企业自身的内部因素,但其根本动因是为了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障农产品质量。 1.降低企业的交易费用。农产品物流系统协同关系的建立使彼此之间物质、知识、信息的交换从市场的不稳定交易变为农产品物流组织内部的稳定交流,可缩短资源在各企业停留和转换的时间,减少企业进行信息搜索、谈判等的花费,从而可以降低成本。从市场交易的特点来看,交易费用的降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协同降低不确定风险。农产品物流协同关系的建立将促进成员企业之间的“组织学习”,从而提高双方对不确定环境的认识能力,减少因交易主体“有限理性”而产生的交易费用;成员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交易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因为一次性的背叛和欺诈必然会导致被清除出系统,并可能伴随未来长期针锋相对(Tit for Tat)的报复和惩罚,使自己付出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的高昂代价。这种自我约束机制可使交易双方将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交易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之内。 其二,协同增加交易机会。交易费用的产生源于交易过程中的竞争,而这种竞争的激烈程度直接影响了交易费用的高低。由于企业间协同关系的存在使竞争程度相对降低,而合作机会相对增加,从而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交易机会。随着交易机会的增加,企业的信任度提高了,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2.保障农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着消费者的健康,关系着民生与社会的稳定,成为现实中的热点问题。农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于“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性,涉及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必须依靠供应链上所有成员协同运作才能够实现,仅仅依靠某一个环节的企业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从整体视角出发,在协同机制引导下,促使各环节形成利益共同体联盟,在运作过程中协同各环节行为,进而保障农产品质量,且农产品物流是个自组织系统,会主动进行动态调适,使之朝着更为安全的方向演变。[5] 处于农产品供应链终端的零售企业为了获得质量可靠的农产品,需要与物流企业和农户或农业合作组织建立良好的协同关系,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制定并实施统一的标准,在其他组织的作用下,控制和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3.破解资源“瓶颈”。资源稀缺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永久性问题,正是由于资源的有限性,经济活动行为的主体才会有竞争与协同,才会有分工与协作。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的单独运行经常会因资源不足而出现影响企业成长速度和质量的现象。而有效解决资源困境的方法就是,通过企业间建立起来的协同关系,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组成共生体,可以整合相关企业的不同资源,实现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从而有效破解资源“瓶颈”,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农户或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与专业第三方物流形成协同关系,可以有效解决农产品物流环节多、物流效率慢等问题,使农产品快速地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实现农产品的价值,保障农户的利益;连锁零售超市与专业第三方物流形成协同关系,不但能确保农产品供应的及时性和供应的数量,而且能使之集中精力与资源于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物流服务提供商之间形成协同关系,通过共享物流资源实现能力与优势互补,不但提高了彼此的物流能力,而且扩大了物流市场规模,创造出了“1+1>2”的协同效应。 三、协同行为的新诠释:集成理论视角 协同是各独立组成部分汇总后产生的共同效应,强调协同要素之间相互配合的重要性。[6]此共同效应可理解为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相互协作、配合、促进,实现系统“1+1>2”效应,而集成则是集成主体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成要素(单元)集合成一个有机整体的行为、过程和结果,所形成的集成体不是集成要素之间的简单叠加,而是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构造与整合,实现集成整体功能的倍增与涌现。[7]从目的来看,协同和集成都能使系统整体的价值大于各独立组成部分价值的简单加总,因此两者间的关系可表述为:集成是系统实现协同的方式之一,通过对系统要素的有机整合,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农产品物流系统的协同行为是通过对技术、信息、组织、物流等资源的集成,为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保障农产品质量,实现农产品物流集成系统整体进化而进行的协调、协作、趋同、互惠等活动。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