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自1949年以来,历经十数次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及人员始终未能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合并—分开—再合并—再分开”、“上收—下放—再上收—再下放”的“怪圈”,认为“这三个‘循环圈’使中国多次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收效甚微”。[1]对于这一“怪圈”形成的原因、破解的方法等,学术界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北京大学李景鹏教授认为,官本位及追求小团体利益是政府机构改革没能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的主要因素。[2]学者黄仁宗认为,中国政府改革迭陷“怪圈”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现代化国家发展战略,中国宏观改革的路径选择——增量改革与政策调整,政府规模理念的偏失,重机构轻功能和人大预算监督的乏力等五个方面。[3]学者刘爱芳认为,破解机构改革的“怪圈”要完善市场经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4]然而,笔者认为,政府机构及人员“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存在是有其必然性的,是在众多因素综合作用下的非简单原点回归,是政府治理与改革的潜在规律。 一、我国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历程 从机构改革历程来看,我国先后进行了9次政府机构改革,其中从新中国建立到1997年期间,进行了6次改革,结果均未能摆脱政府机构及人员“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1998年至今,进行了3次改革,政府机构数量基本保持一致,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见表1。从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观察和反思,原有的政府机构“怪圈”是否已被破解和跳出了呢?从而有必要重新审视“怪圈”的成因及其规律。
二、政府机构的“怪圈”是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必然回应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过来作用于经济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从这一基本原理出发,可以理出政府治理要遵循的一个逻辑过程:生产力发展和社会需求—政府管理、善治和服务—政府机构与人员的增减。这一逻辑过程可以简单地表述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需求是政府管理、善治和服务的逻辑起点,政府的管理、善治和服务是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回应,机构和人员的增减是政府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外在表现。 (一)政府机构的“怪圈”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 政府机构设定、人员的编制客观上由一定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其主要表现为膨胀与撤并两个方面。 1.生产力发展使政府机构和人员不断膨胀 生产力发展导致生产分工不断细化,行业不断分化、变更、整合和更新。为适应生产力进一步发展,政府往往要设定相应的机构及编制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行业的细化,我国管理工业部门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地方工业部等7个,在1982年增加到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核工业部、航空工业部、电子工业部、航天工业部、兵器工业部、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工工业部、纺织工业部等11个。[5]又如:“美国在建国之初,联邦政府只设立国务院、财政部和陆军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19世纪中期又增设内政部和海政部,后来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为适应现代化需要,又逐渐增设了司法部、邮政部、商业和劳工部、卫生教育及福利部等。”[6]23这表明政府机构和人员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膨胀。 2.生产力发展使政府机构和人员得以撤并 生产力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淘汰落后产能、更新生产力的过程,是产业不断调整、变更、整合和更新的过程。这种生产力的自我更新,使政府的职能、机构、人员得以不断撤并。更重要的是,随着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管理理论的发展、现代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得政府可以通过合并、撤销等方式精简机构和人员。如,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产业的不断更新、科学管理能力不断提升,1982年至2008年间,我国工业管理部门由11个精简为工业与信息化部1个部门。又如,打字机、复印机等技术发明与应用,使得政府机构中打印室、书记员、文印员等得以精简。电话和网络的发展,使得政府的人力通信机构得以撤并。再如:BOT(建设—经营—转让)管理模式的创新,促进了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机构和人员膨胀压力。 (二)政府机构的“怪圈”是由社会需求决定的 马克斯·韦伯认为社会专业化、利益多元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社会进步的体现。随着社会专业化、利益多元化的发展,社会需求也在不断增减、进化、转变与更新。这要求政府机构和人员必须作出相应增减,以回应社会需求及统治需要。 1.社会需求的增减促进政府机构及人员增减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群体不断分化,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这些群体的利益诉求及其增减,催生了政府管理、善治和服务的增减,推进了政府机构及人员的增减。如,东莞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服务管理外来工的新莞人服务管理局、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这就是政府机构与人员适应社会管理需求而增加的典型案例。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在论述东莞社会管理时指出:“东莞总人口822万人,户籍人口只有184万人,社会管理压力相当大……将外来工称谓改为新莞人、成立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让新莞人参政议政……不重视、不关心、不善待流动人口,迟早会出大事。”[7]这表明政府机构及人员增长要以回应社会需求为准则。同样,政府机构与人员也会随着社会需求变化而精减。另一方面,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东机编[2009]116号),市委农办、物价局等机构进行了撤并。“东莞大部制改革以来,市政府组成机构由原来的37个部门精简至32个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