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吕何联盟”及其“春天喜剧社”,是指“长影”电影导演吕班与天津曲艺作家何迟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引导下,为了响应文化部电影局提出的“三自一中心”(即自由选材、自由组合、自负盈亏与以导演为中心)的主张,突破新中国建立初期计划生产、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改变被动接受、消极应付的创作方式,经钟惦棐指导与文化部批准而在1956年成立的一个跨部门、跨单位和跨地域的,主要策划与生产喜剧电影的创作群体。遗憾的是,“春天喜剧社”在拍摄了《新局长到来之前》、《不拘小节的人》和《未完成的喜剧》三部影片后即告夭折,吕班与何迟也因“阴谋分裂长影”、“反党反社会主义”等罪名被划为“右派”并遭到残酷无情的打击和批判。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局、厂管理体制及其与创作生产者的紧张关系,是“吕何联盟”及其“春天喜剧社”的梦想无法真正实现的主要原因。而在“反右派”政治斗争的高压下,体制内外均付代价,个人身心俱受重创。喜剧的悲剧既是体制的惨胜,也是人的渐败;历史的天空总会有笑声,但没有人能够分享。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局、厂管理体制及其与创作生产者的紧张关系 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权力集中,政治风云变幻。在人才频繁调离、业务一再紧缩、机构反复调整的独特情势之下,包括“东影”、“上影”、“北影”等在内的几大制片厂,逐渐演变成被动接受任务与主要承担故事片拍摄或译制片生产的、由部局领导和党委决策的较为单一的制片机构,并实施党的领导下集体主义的计划生产、集中统一的管理制度。①这种局、厂管理体制,使包括“东影”/“长影”在内的各制片厂的企业定位和制度设计,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具体而言,文化部电影局统筹安排影片的创作,各制片厂实际成为电影局所属的生产基地,处于类似“加工厂”一样的附属地位,没有生产创作上的自主权;另外,各制片厂主要干部都由上级主管方任命,缺乏行政管理上的自主权;而从经营上分析,由于供、销两个环节都由电影局包办,各制片厂很难采取一个企业应当采取的经济行为,职工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津贴均随国家规定,自由空间极小。这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局、厂管理体制与创作生产者的紧张关系。包括“吕何联盟”及其“春天喜剧社”的悲剧在内,新中国电影领域里的各种矛盾以及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虽然从一开始就发生在具体的人与人之间,但从根本上表现在体制与人的冲突层面,并在日益尖锐的政治斗争中导致两败俱伤的结果。 新中国建立初期电影局、厂管理体制与电影创作生产者的紧张关系,可在1953年3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电影艺术工作会议上得到验证。为了“提高艺术思想,改进艺术领导”,在文化部电影局的召集下,来自长春、上海和北京三个国营电影制片厂的导演、演员、作曲、摄影、录音、美术等部门的艺术工作者247人在会上纷纷发言,并结合“反官僚主义”的精神,认真总结了新中国建立三年来电影艺术生产在组织领导工作方面的经验教训,对用行政命令方式和凭主观愿望领导艺术创作、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审查制度以及其他许多违反艺术规律的问题和现象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深刻检查”,并提出了一系列改善领导、繁荣创作的方针和措施。根据会议记录,张骏祥、王家乙和张客分别代表“上影”、“东影”和“北影”导演小组发言;林农、翟强、吕班和严恭则在“东影”导演小组上分别“补充发言”。②可见,“东影”导演小组比“上影”和“北影”导演小组想要“批评”的问题更多,发言代表能够“代表”他人的权力也更分散。事实上,仅从发言内容和措辞轻重上看,“东影”导演小组比“上影”和“北影”导演小组对“官僚主义”反应更为激烈。这似乎表明,“东影”创作生产者跟电影局、“东影”厂的关系也确实更为紧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东影”的“官僚主义”应该是导致“吕何联盟”及其“春天喜剧社”出现与活动的具体背景。 这一次会议上,“上影”导演小组代表张骏祥发言指出,“上影”导演很少处于兴奋、愉快、创作欲望强烈的状态中,很多人常常苦闷、迷惑、失去信心,常为没有领导,看不见全局而苦恼,这除了导演本身的问题外,也与领导上的思想薄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分不开。导演们平时得不到有计划的培养,在工作中得不到领导与支持。审查方面,确实“婆婆很多”,今天这里审查,明天那里审查,手续繁琐;各部门审查后,艺委会又单独审查,如《金银滩》,部、局、民委都通过了,但蔡(楚生)主任又审查提出许多意见;与此同时,艺委会在审查上是不够严肃的。花园饭店里,谁在就谁参加审查,看完后就要开溜,因为审查同志并未很好地研究剧本和政策,所提意见也只是枝枝节节,溜掉的人则在背后说“这片子不灵”。蔡(楚生)主任也常从个人兴趣好恶出发,提一些枝节的、技术性的意见,不能给予原则性指示,而对各部门全面性的鉴定正是电影局艺委会应该负责的。制片厂放弃了艺术思想领导,只能看到本厂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在完成任务的日期上却抓得很紧。成品完成后,东一棒子西一棒子就来了。张骏祥重点建议,需要加强电影局与制片厂的艺术思想领导,明确(电影)局与(制片)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