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两岸电影关系中的地位是历史造成的。 由于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曾两次南迁的中国电影业一直将香港作为一个重要的落脚点。抗战时期,一部分上海电影工作者南下香港,继续在港从事电影创作。香港一度取代上海成为中国电影制片和放映业的中心。20世纪30年代由于国共两党政治力量介入而导致的中国电影“左”、“右”大分裂,延宕为英国殖民下香港电影两个阵营的持续对立。1949年后,这种对立进一步演化为大陆、台湾对香港电影的政治“统战”和“文化疆域”争夺战。1949年两岸分治造成的另一次中国电影迁移行动,使香港再次成为中国电影人汇聚的目的地。大批知名上海影人南下香港,抱着复兴中国影业的“旧梦”,开启在港艺术事业的“新篇”。在两岸三地的中国电影新格局中,香港在成为大陆、台湾两地电影中转站的同时,日渐成长为活跃于国际影坛、代言中国电影的强大力量。 1949至1978年三十多年时间里,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化意义,香港电影都是两岸极力争取的对象。台湾电影发展中不时浮现的香港身影,同香港电影中时常现身的两岸因素一样清晰可见,这种三地的电影联系表征了那个时代特殊的历史症候。 一、“港片”/“国片”:香港影业背后的文化“统战” 1949年国共内战结束后,海峡两岸的政治局势出现了历史性的变化。退守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和刚刚成立的新中国政府形成政治和军事对峙,仍属英国殖民地的香港一时地位“未定”,开始了其在两岸角力的“夹缝中生存”的历史。 政治、经济层面上需要仰赖台湾、大陆支持的港英政府,采取利益最大化的绥靖政策,政治上两面示好,文化上袖手旁观。这种“自由放任政策”(或没有任何政策可言),使得香港这个边陲空间成为“冷战”年代里国共两大阵营及个别外国力量努力争夺和意图占领的意识形态阵地。五六十年代,国共两方在这块阵地各自寻求发展,办文艺、文宣刊物,香港成为双方“文斗”的交锋之地。港英政府在此过程中对华语文化的冷漠,使这一文化空间得以生存、繁衍、“自生自灭”①。在这种形势下,香港电影的身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对于败退台湾的国民政府而言,香港电影究竟应该被称为“港片”还是“国片”?其在未来台湾电影中的角色和地位如何?这不仅仅是个单纯的电影问题,还是一个棘手的政治问题。 五六十年代的台湾致力于藉此摆脱政治孤立的阴影,在组织港台影人“反共”大联盟的过程中,享受“讨伐”大陆的快感,在“文治武功”中实现“反攻大业”的野心。与此同时,1949年两岸分裂使港产电影逐渐丧失了大陆这一广阔市场,很多香港电影无法在内地放映。五十年代的台湾政治、经济形势则渐趋稳定,成为国语电影的主要市场。这一历史剧变,使香港电影的发展方向面临重新定位,此前依赖甚深的大陆市场不复存在,台湾将成为港产电影的新出路。商业利益驱使下的香港电影和政治利益支配下的台湾电影,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不可避免地走到了一起。 香港电影从“港片”到“国片”称谓的转变,成为国民党当局与新中国政府争夺“文化疆域”的重要步骤。50年代初的台湾电影已将香港电影纳入自己的政策“辅导”范畴。1952年台湾研拟《电影事业辅导方案》草案,基本上将港片视同“国片”一起“辅导”,为港产电影进入台湾提供政策方便。这一“辅导方案”给予香港电影的政策优惠包括:鼓励香港制片公司去台设厂或与台湾厂商合作拍片;加强调查香港电影从业人员动态,及时争取并逐步鼓励“忠贞分子”去台参加拍片,尽量予以各种便利;增设或扩充电影院所,对所谓“自由中国”出品影片给予优待,并视增产情况逐步规定“国片”及外片映演比率;对所谓“自由中国”出品、具有配合“总动员”或加强“反共抗俄”宣传意义之影片,于映演时酌量减免各类捐税②。 1955年前后,香港电影界不断向台湾主管单位陈情,要求修改不利于港片的外汇结算办法,以降低香港影业的制片成本。台湾旋即回应,于1956年通过《奖助海外国产影片暂行办法》,订立《海外国产国语影片奖助金申请办法》,以奖励优良国语片制作的名义,弥补香港制片业因购买结汇证明书造成的汇兑损失。随后,针对香港电影的“底片退税”措施出台。当时海外影人去台拍片,底片进口须缴百分之百的进口税,香港电影独享的这一政策优待,大幅降低了其拍片成本,为其大举登“台”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其实,当时出台这些“辅导”方案既不系统,也不完备,多为特殊背景下的应急措施,后来在香港电影界的屡屡请愿下被频繁修改,不断得以完善。“从许多角度来看,它更像一部电影外资奖励办法,而不是全面性的辅导政策。辅导方案的制定本来就缘于当时‘政府’港澳政策,与拉拢海外影人之目的”③。 为了加强香港影人对台湾的向心力,台湾当局不遗余力地解决“右派”影人遇到的各种困难。因债务问题遭遇经营危机的香港永华影业公司总经理李祖永,在1955年前后多次往返港台,向台湾主管部门求救。他深谙台湾领导人的心态,极具政治意涵的游说理由也别具匠心:“永华”倒闭将使大批“自由影人”失业,这些人可能为生活所迫落入“共党陷阱”、“为‘匪’工作”;“共党将继续施展经济和政治压力,迫使其他电影公司落入其掌握,达到全面赤化香港影坛的目的,香港‘自由电影界’将完全被消灭”;香港“自由电影界”不存在后,海外华侨所看的国语片,都将是香港左派公司出品的“含有共产毒素的宣传片”,影响“我国”对外宣传④。这些危言耸听的“不堪后果”,似乎使国民党当局看到了香港电影在两岸“文化疆域争夺战”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坚定了其“辅导”、奖助香港电影的决心。李祖永的游说使“永华”获得了实质性救助:台当局加班重审“永华”在台被冻结的七部拷贝,方便该公司以拷贝办理抵押贷款,同时获得台湾贷款50万港元的承诺。那个时期的香港影人,要么要求免除影业税捐,要么希望能获得日片配额,要么申请制片所需的低息贷款,一年之中陈情无数,却总能得到台湾当局的及时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