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税费改革之后,随着作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要财政来源的农业税费被取消,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和力度逐年增加,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农村公共品供给职能。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尤其是涉及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财政转移支付,大都采用项目的形式(周飞舟,2012[a])。对项目运作过程、运行机制和影响等一系列问题的考察,成为近年来学界关注的热点。 项目制作为一种国家自上而下的资源输入形式,带来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行动逻辑以及政府之间互动关系的变化,现有研究即以此为重点展开。首先,项目制运作带来了政府关系的调整。例如,折晓叶、陈婴婴(2011)考察了项目运作中的分级运作模式,展示了政府层级之间自上而下的控制逻辑与自下而上的反控制逻辑;渠敬东(2012)认为,项目制作为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重塑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并带来了基层集体债务、部门利益化以及社会矛盾的累积,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周飞舟(2012[b])以某县义务教育为例,从政府间财政关系入手,剖析了县域内项目的运作模式,指出“项目治国”导致了乡镇政权进一步悬浮、项目的目标设置与实际效果之间的错位等一系列意外后果。其次,项目制带来了基层政府行为和运作逻辑的变化。冯猛(2009)以某镇大鹅养殖项目为考察对象,发现乡镇政府在项目申请过程中,将发展大鹅养殖的每个流程都包装成项目,并通过宣传、政绩化等手段提升项目申请的成功率,而后税费时期“向上要”的财政结构决定了乡镇政府会采取项目包装行为。陈家建(2013)指出,项目制导致政府内部动员从原来的“层级动员”向“多线动员”转变,项目制本身的“自我扩张”效应日益深刻地渗透到基层政府的运作机理中。 虽然现有研究从不同层面对项目制作了较深刻的解读,但亦有可拓展的空间:第一,已有研究虽然涉及项目进村对农村的影响,但焦点更多的是放在项目运作与政府的关系上,而对作为资源受体的村庄社会的影响,只是研究者宏大观照的结果。国家项目进村的最终目标是提升广大农村的公共品供给水平和质量,改善农村的总体面貌。因此,以村庄为主体的考察,即以自下而上的视角来审视项目进村,应该也必须成为当前研究的重点之一。第二,调查经验表明,村庄获得项目资源的方式并不同,而当前研究一般只看到政府行政助推这一种项目进村方式,关于不同的项目获取和运作方式对乡村治理秩序的影响,尚缺乏专门且系统的研究。 基于此,本文的分析思路是,以村庄为立足点,展示村庄不同的项目资源获取方式,并分析不同的资源获取方式带来的乡村治理秩序及其重塑逻辑有何不同。在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当前项目进村背景下基层政治社会的一般样态,并提出可行的改进路径。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分析的重点是从学理上对项目进村的乡村政治社会影响进行综合、系统的考察。 自2009年至今,笔者及研究团队同仁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展开了长期驻村调研,重点关注村庄集体财产、涉农项目等与乡村治理的关系。本文研究是基于长期以来调查资料的经验总结。同时,为便于分析和论述,本文选取苏南A村、鄂中B村和渝中C村作为经验表述案例①。 二、三种村庄类型及其特点 杜赞奇(2004)在研究华北20世纪上半叶乡村权力结构时发现,随着国家资源汲取力度的加大,村庄原有的权力文化网络解体,赢利型经纪人取代保护型经纪人,改变并把持着村庄政治格局,以谋取最大化利益。贺雪峰(2011)研究发现,在利益密集型村庄,随着土地征收的推进以及工商业的发展,大量资源涌入村庄,村庄土地利益变现,各种获利机会涌现。而为争夺新出现的密集利益,各方主体展开了激烈的博弈,从而出现与非利益密集型村庄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治理景观。袁松(2012)在研究浙江农村的乡村治理时发现,对资源的争夺形塑了由权力主导的巨大利益空间,村庄经济精英主导乡村治理,其后果是村庄政治的公共性严重萎缩,乡村权力结构趋向于寡头化。 上述研究的立足点、时空背景和理论指向虽然有较大差异,但为后来者给出了共同的启示。其基本启示是,资源作为乡村治理中的关键变量,资源额度、资源形态以及资源运作方式形塑并维系着具有不同表现形态的乡村治理。受此启发,笔者将项目作为一种资源形态,按照项目获取方式的不同,将承担项目资源的村庄分为接受型、争取型和捆绑型三类②,并以此为起点,阐释不同类型村庄的乡村治理秩序。对这三类村庄的特点介绍如下: (一)接受型村庄 这类村庄的特点是:第一,对于村庄而言,项目资源输入是上级政府行政安排的结果,项目申请由市、县、乡镇政府负责;第二,项目工程的实施由县、乡政府统一发包给开发商,村级组织在其中起调解村内纠纷和协调关系的作用;第三,项目监管由作为发包方的政府统一安排,村级组织并没有话语权;第四,所承担项目工程的资金额度在三类村庄中属最大。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示范村改造、土地综合整治等。此类村庄要能够成为县、乡政府投入大量项目的点,除了具备能够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硬件条件外,村庄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村级组织的团结程度以及村干部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等是其受重点考量的软件条件。苏南A村即属此类村庄。 案例一:苏南A村,2004年由周边4个行政村合并而成,合并后形成的领导班子由合并之前各村的村支书组成,作风硬朗,能较好地完成上级政府下派的各项任务,且能够处理好村内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保证村庄社会稳定。2009年,涉及集中居住、新区建设以及土地连片规模流转的省级项目落户A村所属的金镇。金镇政府在选择项目村时指出,A村虽然是合并村,但从其近5年的工作状况来看,村领导班子比较团结,且能与镇政府一条心。所以,金镇最后将项目工程落户到A村。事实上,如果按照硬件条件,邻村旗村与A村相当,但因旗村领导班子内部存在派系斗争,镇政府考虑到政策执行力问题,最后还是选择了A村作为项目村。(访谈对象:A村村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