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3)02-0129-07 社会管理模式就是社会管理过程中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统,包括社会管理的理念、结构、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简单说,社会管理模式就是社会管理的基本架构,它界定了社会管理主体及其角色与功能定位。社会管理主体的角色与功能定位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管理模式。深入研究社会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从理论上看,有利于丰富社会管理理论,理清社会管理的运行逻辑,搞清楚社会管理创新的若干重要问题,洞察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从实践上看,有利于转变观念,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维护社会稳定,激发社会活力。 目前,国外对社会管理模式的研究主要围绕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展开,偏重于实证性研究,如纪德伦、克莱默和萨拉蒙等西方学者[1]。他们认为,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筹集服务资金和提供服务是两个关键要素。以这两个要素为维度,国外社会管理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2](表1)。 国内对社会管理模式的研究主要是规范性研究,有关论述主要围绕社会管理格局展开。如: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要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为指导[3,适应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中国需要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全新社会管理模式[4]等等。这些论述主要以党的文件为文本,资料相对短缺,纵深拓展不足。而且,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管理模式的演进历程及动力机制的分析很少,致使对新型社会管理模式的形成机理和逻辑进路缺乏深刻认识。本文尝试通过理论分析演绎出中国社会管理模式演进线路及动力结构模型图,对新型社会管理模式形成的客观必然性和基本内涵进行分析,进而深刻理解新型社会管理模式提出的科学性和紧迫性,并对社会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作出前瞻性分析。
一、三种历史形态的社会管理模式及其历史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管理模式。大体可以认为,社会管理模式出现过三种历史形态。在计划经济时期,受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高度一元化的政府全能管制型模式主导着中国社会管理。改革开放后,出现了社会自治型和市场服务型两种社会管理模式。这两种模式在政府全能管制型模式的前提下缓慢发展。更准确地说,后两种模式还远没有发展到成熟形态。为了研究方便,暂且作为模式来论述。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种模式预示了社会管理模式的演进趋向,值得深入研究。 (一)政府全能管制型模式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国家事务社会化管理的理论,在中国的实践中,错位为社会事务国家化,即认为社会一切事务由政府产生和提供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本质特征,从而导致了计划经济时期中国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内涵的急剧扩张[5]。成立不久的新中国主要依靠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严密的意识形态宣教机制和严格的户籍制度来整合和管理社会。这个时期,中国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单位”。这些“单位”自上而下层层隶属。每一个体都被维系在至少一个“单位”中,没有脱离“单位”而存在的个体。各“单位”既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又履行严格的社会管理职能。“单位”是强大的,个体对“单位”的依赖度非常高。政府通过行政化的“单位”体系分配垄断性资源,所有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完全依赖于以“单位”为代表的国家对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政府通过垄断社会资源对它认为有必要加强管理的社会生活、社会事务、社会组织进行管制或强制干预。政府“通过集权式的计划安排理性设计社会运转的秩序,力求通过损益最小、效果最好的计划把散乱无序的社会生活纳入刚性的秩序之中”[6]。这个时期的社会因缺乏结构、功能和利益的区分而被称为“整体性社会”。国家成了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和社会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政府管理、强制秩序、政府包揽、政府统管的高度一元化管理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7]。在中国,政府全能管制型模式具有强大、深远的影响。 (二)社会自治型模式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实践上和理论上的探索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领域的一系列变化大大地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环境和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邓小平曾指出:“改革开放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8]与经济体制格局变化相应,中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市场、社会逐渐分开;城乡关系深刻变化;社会阶层变得多样。社会结构变化必然导致社会利益诉求多样化。多样化的利益必然需要兼容整合。社会成员之间、社会群体之间或社会组织之间既面临着自身的特殊利益,又面临着大体一致的共同利益。为了维护最大的共同利益,合作自治成了一致的社会管理趋向,基层民主的作用力开始彰显。基层民主蓬勃发展就是社会自治型社会管理模式的生动实践。在基层,村委会、居委会、职工代表大会成了基层群众实现合作自治的基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