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发于2011年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标志着传统的以血缘、亲友关系为纽带的民间借贷已经走到尽头了。这种借贷方式一旦演变为陌生人之间的融资关系,其信用体系必然受到严重的冲击,客观上要求必须用现代金融投资工具取而代之。高利贷是搞垮温州民营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而高利贷之所以具有生存与发展空间,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不允许民营资本创办银行,不着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导致民间借贷只能潜伏在地下钱庄。因为地下钱庄透明度低、缺乏监督,风险度很高,所以吸收存款的成本就很高,贷款利率也必然是很高的。高利贷的优点是手续简单,不用抵押,资金到位迅速,因而颇受急需用钱的民营企业青睐。但是,在所有融资方式中,高利贷的风险最大。高利贷的风险大小与货币政策息息相关。货币政策放松,金融市场资金充裕,民间借贷较为正常;货币政策收紧,民间借贷就疯狂,利率急剧攀升,风险越来越大。每次国家货币政策从宽松向紧缩转变,首当其冲的就是民间借贷。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政府扩张性货币政策并没有使其获得更多贷款,但紧缩性货币政策则对民营企业造成很大的冲击。屡屡发生的民间借贷危机,彰显出金融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始于2012年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民间金融改革滞后的问题,旨在使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制度化。但是,由于存在着二元结构的制度性差别,要使这一改革目标得以实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温州金融改革仅仅涉及增量改革 温州正在进行的金融改革,是企望在已有金融体系之外生出一个新的金融市场,形成并保持二元结构的金融体制。毋庸置疑,这种改革是属于增量改革,是在原有体制(正规金融体制)的改革还没有根本性突破(行政干预的力度较大、利率还没有市场化)的背景下进行的。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还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包括资金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稀缺生产要素的配置,仍然是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直接控制,市场还没有真正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资金分配主要根据政府部门的偏好,大量信贷资源流向国有企业,政府干预下的信用选择性和偏好性,使得大量中小民营企业难以取得银行信贷支持。民营企业的绝大部分资金需求只能依赖于体制外金融。这就存在着悖论,即政府承认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却不承认民间金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必然反映,也是金融抑制下二元结构的显著特征。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选择渐进式的增量改革作为突破口,其指导思想是:在旧体制存量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在增量部分率先实行新体制,然后随着新体制部分在总量中所占比重的不断增大,再逐步改革旧体制部分,最终完成整个体制向新体制的全面过渡。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定阶段,增量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原有从传统体制中享有的既得利益得到保证,也就是所有人的利益都能得到保证。其次,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因为增量改革的成果而增加改善自己福利的机会,其利益的增进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同构”性质。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帕累托改进”。从体制外增量改革入手,还有利于通过发展体制外增量改革的成果,为最终较为顺利地实现体制内存量改革创造条件。这是因为,随着体制外增量改革的推进,无论是整个国民收入,还是居民个人收入,都会越来越多地来自效率更高的体制外增量部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也会越来越依赖于增量改革的成果,这就使得社会公众福利的改善对旧体制存量的依赖程度越来越低。当其演变到一定阶段时,由于旧体制在人们生活中的相对意义变小,因而深化旧体制改革可能遇到的阻力就会越来越小。与此同时,体制外增量改革所带来的居民收入增长,使得居民有能力进行“自我补偿”,即用新体制所带来的收入增长,来补偿旧体制改革可能带来的收入减少,确保居民收入水平不仅不会降低,还会持续提高。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经济基础。这种改革属于体制内改革,即存量改革,必然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即其经营方式由高度集中统一经营,转变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所有制结构由单一集体所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支配使用,从最初的15年不变,到后来的30年不变,再到长久不变。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民在土地上生产形成的收入,全部归农民所有。这就使得农民在获得对剩余产品的所有权与支配权的同时,具备了积累私有财产的功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表明,无论如何评价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制度绩效都不会过分。而温州金融体制(农村金融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则是局限在体制外改革,即增量改革,这种改革不会触及现有金融市场中的既得利益,从而使得其改革所遇到的阻力相对较小。与其相联系,这种改革并没有触及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因为在一个统一的金融市场中,无论是存量市场还是增量市场,其价格机制是会互相传导的。但是,由于迄今为止政府仍然没有放开对体制内资金价格的管制,市场还不能对资金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这就使得金融改革很难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而向深水区推进,也使得增量体制的竞争力远远不如存量体制。这就必然严重地限制着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这是金融领域增量改革与其他领域增量改革的显著差别。因此,我们对温州金融体制改革的绩效不能有过高的期待。 二、农村金融市场为何很难发展起来 从总体上说,包括温州在内的我国民营企业基本上是从乡镇企业转化而来的,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草根产业”。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深深地打上了农村的烙印。如果说民营企业被人们视为“异军突起”的话,那么,与其相对应的农村民间金融则被视为“体制外金融”,即非正规金融。农村金融市场之所以难以发展起来,是因为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承担着较为繁重的资本原始积累。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民承担的资本原始积累主要表现为“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话,那么,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民承担的资本原始积累,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价格剪刀差”(同工不同酬)、“土地价格剪刀差”以及“资金价格剪刀差”。当前农村的现实情况是,大量农村储蓄资金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吸储等渠道流出农村,流入城市。以2010年为例,全国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为5.9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只有2.6万亿元,两者相差3.3万亿元。通过这些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把本身收入水平就很低的农民的相当一部分收入,以低利率存款方式直接或间接转移到国有银行那里,直接或间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或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与其相联系,乡镇民营企业所需要的资金,则大部分依赖于高利率的民间高利贷。我国资本原始积累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上,也可以说是建立在抑制农村和农业发展、牺牲农民利益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