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3969/j.issn.1007-5097.2012.12.006 民间金融一词在中国广为使用,既有国家予以承认的民间借贷,也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更有地下钱庄、合会等形式,理论界对其内涵的界定也相当混乱,外延相当广泛。民间金融对于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但对于它的存在与发展,却有许多制度上的障碍。 纵观各国的民间金融制度无不受到人文环境、历史习俗、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内生性。中国民间金融的产生与发展与长期的金融抑制政策是分不开的,而民间金融的创新又为金融抑制政策的改革提供了契机。文中笔者从多个角度阐述中国民间金融的生成逻辑,同时论证了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正当性。 一、民间金融:金融抑制政策使然 1973年美国学者麦金农在其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中提出“金融压抑”理论[1]。麦金农通过对大量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认为政府对金融体系干预过多压抑了金融体系的发展,同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金融抑制与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根据麦金农的分析,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经济结构的分割性”和“金融抑制”现象,第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分割性主要表现为小型私有企业同大型公司企业的并存和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分割[1];第二,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即现代化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机构并存;第三,政府对金融实行严格管制,主要表现为对金融活动做出种种行政性限制、对利率和汇率实行严格管制、国家银行占绝对垄断地位、金融业缺乏竞争等[2]。换言之,金融抑制主要是指政府对金融实行严格管制,金融垄断比较严重,同时实际金融结构呈现二元化,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并存。只要国家金融抑制政策不变,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就会长期并存,且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于麦金龙提到的金融抑制现象较为普遍,如利率管制、非金融企业间借贷的明令禁止、外资金融机构的严格准入、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等。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在行政权力的保护下形成垄断,而商业银行的组织体系并没有趋于合理,竞争机制缺失,稀缺的金融资源无法进行有效配置。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发展起来的民营经济,其资金需求缺口比较大,而国有银行90%资金面向国有企业,在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的前提下,转而投向亲友、同行企业、地下钱庄等,从而促进了中国民间金融的发展。 简言之,如果没有长期的金融抑制政策,恐无如此规模的金融垄断现象,金融资源的供需矛盾也会趋于合理化。总之,中国长期的金融抑制政策从外部催生了民间金融,同时从负面促进了民间金融的发展。民间金融的进一步规范化发展符合了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目标,也符合了金融市场化的理念。 二、民间金融:诱致性制度变迁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变迁可以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的变迁[3]。在民间金融中,由于民间借贷的高利性与便利性诱使部分人放弃正规金融机构,而转向民间借贷。或者说民间金融的兴起就是微观经济主体追逐潜在利润①、进行创新的结果。 中国民间金融是在中国改革开放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典型的制度变迁,完全可以用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必然性及其正当性。我国的金融制度变迁是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并不完全遵循市场机制,强调满足国家的需求,即为渐进转轨中的经济提供足量低成本的货币供给,保证体制内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基于国家的效用满足和利益偏好,强制性金融制度变迁始终没有突破国有垄断金融格局。而这种国有垄断金融体系使得金融服务供给存在严重的偏向性,由于国有企业被视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和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为保证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国有垄断金融体系依托国家信誉垄断了大部分信贷资金,将资金的90%提供给了国有企业,这样对于改革开放后兴起的民营经济的发展非常不利。 正因为国有企业获取了国有垄断金融体系的大部分资源,民营经济获取体制内金融资源的可能性比较小,当这种信贷需求超过了官方信贷供给的时候,潜在的大借款人就会转向非官方的资金来源。这也是供给与需求理论对民间金融产生的良好解释。 以温州为例,20世纪80年代温州的非国有工业(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信贷需求与供给的距离很大,民间资金市场几乎是在没有任何竞争的情况下向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当时市场上货币的30%~40%均来自于此[4]。金融供求结构的失衡意味着现存制度下存在巨大的潜在利益空间,从而产生制度创新的需要,以弥补现有制度下金融供给的不足,满足民营经济的金融市场需求,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同时,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财政制度改革使得民间聚集了大量资金,而与居民巨大的资金财富相对应的是狭窄的投资渠道与低收益率:(1)民间资金从银行存款获得收益太低;(2)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股市造假、内部操作等违规行为频频发生,股市的巨大风险让众多中小投资者退避三舍[5];(3)一些盈利有保障的基础建设投资前期开发成本过大(如石油天然气开发),一般民间资本无法承受,而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又为民间资本的进入平添障碍③。因此,在趋利动机的驱使下,巨大的民间资金为金融制度创新提供了必要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