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区同时存在着高度发达的大都市、中小城市和贫困落后的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和地理特征的缩影。从公平性与效率性的视角对成都农地流转制度进行研究对于国内其他地方而言有一定的借鉴性。对于农地流转中的效率和合理度问题的评价,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陈奉瑶[1]、王万茂等[2]提出可以将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的土地边际替代率相等作为农地流转优化与否的标准;尚启军认为应该将耕地面积减少与劳动力转移的协调度作为衡量的标准;郭贯成[3]利用13个地级市的耕地面积和经济增长数据进行了分析;钟太洋等[4]利用边际分析的原理及方法对江苏省城市化进程中的耕地转用效率做出评价;诸培新等[5]认为只有符合耕地非农化的边际效益等于边际成本、耕地资源保有时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这两个条件,才能够确定社会最优耕地非农化量。可看出,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率与公平的讨论,大多集中在农地征用和耕地保护视角上,对于其评价,则多处于标准及模型的建立上,究其原因,是源于学术界对公平与效率本身的界定和认识不清晰。由于“成都模式”实施的时间不长,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成都模式”的价值取向判断来讲,若要做相关的土地市场数据分析,时间跨度较短,不能够有效地反映制度的价值取向,代表性不强,所以笔者着眼于农村土地流转内容的定性分析。 1“成都模式”政策定位的公平效率性 “成都模式”是一项现阶段区域性的土地流转制度,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围绕着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来制定和理解的。 2007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指出:“突出统筹城乡发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以谋求城乡人民最大福祉为目的,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市化、公共服务均衡化和市场化、国际化,努力构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新体制,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新局面,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成都实现现代化的步伐”的指导思想,以及“试验区建设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以“三个集中”为核心、以市场化为动力、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总体要求,要求中明显指出“四位一体”、“三个集中”的系统科学性,“三个集中”中包括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这就说明了土地流转是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核心之一;而在目标任务中也指出了要使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7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减少2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75以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初步形成。 该指导思想具有明显的系统性的发展思路,指出了成都城乡统筹发展要关注城市与农村发展、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成都市政府期望通过城乡统筹这一公平性措施,从体制机制入手,达到城乡人民福利最大化、社会和谐和资源环境保护的效率性目标,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双赢。在这个政策思想中,制度公平性是基础,而制度的效率性则是需要达到的目标。 总体要求与目标则体现:“成都模式”将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主要的发展目标,不仅关注到本代人的福利,也为下代人的发展留足空间,不仅关注代内公平,还关注了代际公平。总体来说,农村土地流转“成都模式”就是建立在以制度公平为基础和导向,以制度的效率性为最终目标与要求,获得制度公平与制度效率双赢的价值取向之上的。 2 “成都模式”公平与效率性趋向分析 2.1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分析 我国以往的土地流转政策要求和实践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一般通过土地征用的方式将所有权转向国家所有,然后土地的使用权再由国有土地的实际控制者——政府,通过出让和划拨的方式进行转移,这个过程称为土地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在获得所有权后,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将土地放至土地二级市场上进行市场化配置(图1)。
图1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流程 但在这个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培新等[6]认为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政府的不适当干预、工业化、现代化、农业效益过低以及土地管理的制度缺陷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在整个土地市场体系中出现了土地市场管制、垄断、价格扭曲、土地征用补偿不公、资源配置低效和农地非农化过渡性损失及代价性损失等问题。他们认为,当前的市场体系有一些特点,如表1所示。
农村土地流转的“成都模式”(图2)试验中,首先,地方政府适当放松了对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管制,允许集体土地参与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土地流转,并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参与到土地市场的市场竞价当中;其次,地方政府在建设土地市场方面做出了努力,建立了土地市场中介组织——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使得农村产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够在规范的市场机制和约束下进行交易,避免市场交易的盲目性;最后,成都市积极探索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的体制机制,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实现规模经营的体制机制,使得农户参与到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益和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成都市政府还通过土地确权来明晰产权,并通过“双放弃、三保障”的途径来保障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