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3969/j.issn 1007-6522.2012.05.001 中图分类号:F1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6522(2012)05-0001-15 发轫于1978年的中国经济改革及相应的新时期现代化建设,迄今已经走过了三十余年。就其实施的战略方向来说是正确的,而且成果也举世瞩目。但是,着眼于中国、亚洲和世界“下一个三十年”,这一改革将会遇到更严峻的挑战。 从全球角度看,中国在转轨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有些是与世界其他转轨国家相同的,主要是怎样凝聚社会更多的共识,组成更宏大的改革大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深化改革的问题;有些是其他转轨国家所没有的,主要是如何促进两岸和平发展、构建两岸同胞共同“聚兴中华”的问题;还有一些问题是带有世界关联性的,主要是包括中华文明在内的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如何在多元基础上由隔阂走向交融的问题。 考虑到这些问题的广博性和战略性,笔者认为,当代转轨理论的研究者和实践的推动者,自身需要开阔胸襟,从更大视野和更高层面来研究转轨问题。基于此,笔者在此前曾提出“包容性体制创新”的命题。[1]7在讨论转轨国家改革和发展战略时,尤其需要这种包容性思维。本文就“包容性体制创新”再作进一步探讨。 一、提出“包容性体制创新”的考虑:历史、理论与现实三个维度的分析 首先需要指出,“包容性体制创新”是笔者在研究“包容性发展”过程中得到启发,进而引申、推衍到制度经济学领域而探索性地提出来的,它与“包容性增长”或“包容性发展”不是同一命题。 从有关文献检索得知,“包容性增长”或“包容性发展”之概念,前些年就已问世。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率先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概念,并成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的观念之一。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曾先后几次就“包容性增长”或“包容性发展”相关话题发表过演讲:第一次是在2010年9月,胡锦涛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时,发表的致辞题目中就有“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内容;两个月之后,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再次提出“倡导包容性增长”;翌年4月15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1年年会上,胡锦涛更以《包容性发展:共同议程与全新挑战》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不过,这次讲的“包容性”后面,已由“增长”变为“发展”。笔者理解,提出“包容性发展”,意在倡导和推动更为公平和均衡的新发展方式,让所有人都从中获益。所以笔者曾提出:“包容性发展,是一个以共建共享为本质要求的现代发展体系。”[1]7 与“包容性增长”或“包容性发展”所涉及的经济增长或发展命题不同,“包容性体制创新”这一新命题涉及的是制度经济学或有关制度文明领域的问题。其实质是在认识并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包容性”胸怀寻求公平正义,通过构建更大范围和更高境界的制度治理框架,来促进包括中国在内的转轨国家的制度创新以及人类文明的进步。这是制度经济学领域的新范畴。 为什么笔者提出并强调“包容性体制创新”?笔者是从历史、理论与现实三个方面来考虑的。 (一)历史启迪:中国治国之“大智慧” 中华民族是一个极具包容性的民族。中国古籍中有大量有关“包容性”的论述。作为中国治国之“大智慧”结晶的老子《道德经》,就有一句名言:“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道德经》第十六章)[2] 这里的“王”是指“领导、统治”。怎样才能成为领导、才能统治得好呢?老子说必须要“公”,办事公平、公正、公道;怎样才能做到“公”呢?必须要胸怀宽广,“容”量宏大;怎样才能做到“容”量大呢?必须要知道“常”。“常”是什么?“常”是常规、规律,包括社会发展规律、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等。“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告诉我们,掌握了客观规律的人,胸怀才会宽广,“容量”才能宏大;“容乃公”——胸怀宽广、容量大以后,才能够“公”,公平、公正、公道。中国治国“大智慧”启迪我们,无论是研究中国转轨战略,还是研究两岸的发展前景,还是研究人类文明的制度性进步,都应当树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要讲究一个“容”字。 (二)理论支撑:“包容性”哲学 长期以来,在学术领域存有诸种“非包容性”思想,把本来可以相容的、有内在联系的事物割裂开来,视为水火不容的东西。其中,两种“非包容性”思想对我们经济学界影响至深,特别是在关乎经济体制的基本理论上。一种是,在中国乃至世界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界存在的那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水火不容、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的经典论断是:一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3]这种理论被斯大林推向实践,造成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国家的厄运。还有一种是市场原教旨主义理论,也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不相容”。不过,他们的主张与前一种呈两个极端:如果说,第一种是要“社”不要“市”的话,这一种则是要“市”不要“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