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 9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12)12-0084-05 20世纪30年代,电影女演员的形象和演技得到观众进一步认可,女明星成为上海引人注目的社会群体,诸如“电影皇后”选举、“标准美人”加冠等活动,使电影界的“明星制”之风盛行一时。“明星制”在其发展初期,固然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为电影界培养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知名演员。但由于过分追逐商业利润,“明星制”所带来的“明星效应”在社会各界引起了不良反应,不利于电影新人的培养,成为提升电影艺术的障碍。为了克服“明星制”的弊端,左翼电影采取多种措施对其予以批评并试图突破其藩篱。但宥于当时中国电影发展之现实,“明星制”终究未能发生根本改观。 电影自19世纪末传入中国后,迅速崛起为广受国人欢迎的大众艺术。随之,以塑造女性形象为主要特征的电影女演员出现在银幕上,成为人们观赏评析的对象。随着电影东来,西方国家选举“电影皇后”的风习也如影随形传入中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明星影片公司的女演员张织云就曾荣获“影后”桂冠,成为第一位“电影皇后”。接着,天一影片公司的头牌女星陈玉梅当选为第二届“电影皇后”。30年代,各种名目的类似评选活动又有过多次,其中影响最大者当为1933年的“电影皇后”选举和1935年的“标准美人”加冠,从而使电影界的“明星制”之风盛行。[1] “明星”是对某些在观众中具有号召力的电影演员的一种专用称谓。“电影明星”一词始于美国无声片时期,自好莱坞创始者之一楚柯尔创建的“名演员公司”选用优秀电影演员拍摄的影片大获成功之后,该词开始流行。所谓“明星制”,是电影界以制造电影明星偶像作为获取高额利润的惯例。[2]290-291 明星出现后,制片人为了在观众中制造能谋取高额票房价值的偶像,专门起用和培植有号召力的明星去占领银幕,并动员宣传机器制造明星偶像。一些编剧和导演也依附于明星偶像,便于为创造更高的票房而创作。这种现象在西方电影大国,首先在美国蔚然成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十年之间,对于美国电影而言,乃是一个征服全世界的兴盛时期。美国影片占据世界各国上映节目60%~90%的优势,每年约有2亿美元被用来生产800多部影片,电影事业在美国成了一种大规模的工业,号称“魔幻工厂”。福斯、米高梅、环球等大制片公司,支配着影片的生产以及全世界影片的上映和发行。它们和华尔街的金融巨头如柯恩·洛埃伯银行、通用汽车公司、杜邦、摩根、洛克菲勒等密切地结合在一起。[3]247金融资本家此时重视的已不是导演,而是电影明星。后者成了制片公司的一种工具和商标,导演和照明技师、摄影师、布景设计师一样,只不过是每周领取一定报酬的受雇者而已。而影片的真正主人是制片人,他们最关注的乃是如何最大限度地赚钱,摄制影片完全以票房收入为指导原则。但制片人只是在幕后指挥一切,在好莱坞露面的乃是电影明星,而“明星制”也成为好莱坞征服世界的基础。观众对电影明星的崇拜是用几百万张签名照片来维持的,广告和宣传在这些偶像周围创造了一种传奇的气氛。明星的恋爱、婚姻以及他们所使用的化妆品、住宅、他们所喜爱的动物,成了一般人关心和津津乐道的题材。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电影界,处处以美国为风尚,好莱坞的“明星制”也传入国内。一个显著的例子,即是在1932年美国影艺学会选举“电影皇后”[4],1933年中国也举行了类似的“电影皇后”选举。 中国电影界的“明星制”固然受着西方电影的影响,但也有着京剧中“名角挑班制”的遗传。“明星制”的产生“多少是受着中西影片‘主演’和‘领衔’的感染、京剧的影响,好奇心与利欲心使然”。[5]140京剧形成之初,沿袭徽班体制,演员个人位居于群体之中,演员之间、演员和乐师之间的关系,都没有什么个人的突出地位。这种现象渐渐过渡到以主要演员为中心,其他演员排列周围的一种体制。在剧目排列上,主要演员总是演最后一出戏,谓之“大轴”,他们总是演主角,自行聘请专门的琴师、鼓师,其他演员则为其配戏。这种体制即为“名角挑班制”。“名角制”溯源其初,自程长庚始。程长庚掌三庆班以后,“以章圃司鼓,桂芬操琴,为自用场面之渐”[6]149。 真正建立起“名角制”的是谭鑫培,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谭鑫培通过宫廷总管太监明心刘、祥五等人介绍,第一次以戏班台柱演员名义,私人聘请场面艺人组班,聘用者有鼓师李五(李奎林)、琴师孙佐臣(后换梅雨田)、小锣汪子良、月琴浦长海、弦子锡子刚等,都是享名一时的场面艺人。[6]149私人聘用场面艺人可以说是京剧班社“名角制”形成初期的一个标志。自此以后,各戏班享名演员都相继自带琴师等,于是京剧演出上的“名角制”逐渐发展,一个显著的现象,就是各大流派的形成,如老生中的程派、谭派,以及20世纪上半期极负盛名的梅、尚、程、荀四大名旦等等。因此,中国早期电影与京剧有密切的渊源关系,京剧的“名角制”传入电影界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儿。 商业社会是“明星制”得以长存不衰的现实基础,正如石挥指出,“明星制是商业资本社会中的必然产物”,明星制“最大的原因还是为了当前社会——一个商业资本社会”[5]140-141。上海的电影业大多为商业资本家和社会势力所控制。明星影片公司的老板张石川是经营股票的投机商,到了30年代,却被帮会势力杜月笙所掌握,“‘明星’聘他作了名誉董事,三位老板执弟子礼,一年到头送不完的孝敬”[7]。联华影片公司的创办人和经理罗明佑起初是电影放映商,在华北拥有规模不小的放映网,在“联华”的资本集团里,有曾任香港总督的何东,有做过北洋军阀政府的国务总理、内务部长、司法部长和财政大员,有南京政府的外交部长,也有江浙财阀、华侨巨商以及买办等,“可以说,是集官僚、政客、财阀、买办之大成”[8]147。其他电影公司的资本组成也大体如此。整个电影业的运作由这些人所操纵,他们一般无视电影的艺术性,从利润着眼,将演员尤其是女演员视为商品和牟利工具,“女明星的商品化,却更强烈的形成着”,“商人的观念为逗引小市民观众低级趣味的色情的心理不惜牺牲相当的经济,利用若干知识水准低下的女性,借其好慕虚荣的趋向,造成那一个个所谓中国的女明星们,而对于电影演技的注意与否,是漠不关心的”[9]。电影界商人利用女演员群体的特殊性,对其大加包装和鼓吹,电影界的“女明星制”日渐突出,男演员只能居其次,当时的男演员龚稼农深有苦衷,“影业界以女星为制片中心的不正确观念是极浓厚的,以女星为营业保障的传统做法,亦为大家所遵循。所以在基本观念上,男演员无形中被认为能与红牌女星合演,收绿叶扶衬之功”,男演员“无论是否为全剧的中心人物,排名居次亦是理所当然”[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