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的辉煌成就 中国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全面推进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不仅经济体制改革成就斐然,令世人瞩目,而且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有序推进,同样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辉煌成就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主制度和民主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进一步丰富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与形式。毋庸置疑,社会主义民主本质上优越于资本主义民主,然而,这种优越性需要通过具体的民主制度与机制体现出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要通过制度的完善和机制的健全,进一步将人民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管理国家、经济、文化、社会事务。新中国成立时确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作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保障和制度载体,共同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制度体系,为人民民主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始终以保障和实现人民民主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和国家根据不断变化发展的政治经济形势,坚持改革,以确保这些制度机制始终保持活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有效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可靠保证和组织形式,在改革和完善中逐渐步入制度化轨道。人大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日趋完善,特别是通过完善选举制度,直接选举进一步扩大,差额选举制逐步确立,实行城乡人口按相同比例选举等,使全国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保障和发展。 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过程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得到认真贯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民族区域自治这一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重新焕发了青春,不仅进一步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而且大大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发展。基层民主逐步实现了制度化和法治化,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组织载体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权利,基层民主已经日益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和最广泛的民主实践。此外,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为人民民主权利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完善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具体制度,诸如信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决策咨询制度、问责制度、考评制度等,进一步拓展了公民政治参与、行使权利的渠道和途径。这些具体规范与实践形式,促进了各项政治制度的运行,更充分地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第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执政能力显著提高。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其自身的建设不仅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至关重要,而且构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系统工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中国共产党在增强学习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提高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从中央到基层,通过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等卓有成效的改革措施,党的阶级基础进一步增强,群众基础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显著增强。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废除了领导干部终身制,逐步建立起干部离退休制度和干部分级分类管理的新体制;党中央还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并且使反对腐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始终把维护、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对腐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反腐体系逐渐健全的条件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初步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机制,推进了党内民主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带动和促进了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以执政能力建设的增强和执政水平的提升为重点,经过努力,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把握时代发展机遇、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经受住了国内外复杂多变形势的挑战,近年来从容应对国内外一系列重大事件时的具体表现,充分彰显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第三,行政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行政体制的调整改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行政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求的提高,行政体制的改革更是被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以最为引人关注的政府机构改革为例,从政府机构的数量来看,当前已经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改革怪圈,政府机构精简成果得以保持,以大部制改革为代表的调整行政机构管理规模、层次和管理权限,提高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政府逐步退出了诸多竞争性领域,经济管理部门也把职能转向宏观调控。同时,政府为了强化市场监管,稳定社会秩序,推进公共服务,在裁撤一部分机构的同时,强化和新增了一部分机构。在改革机构,整合行政管理资源的基础上,责任政府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效,行政问责制逐步被纳入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为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监督,增强其责任意识发挥了积极的影响。此外,为了推进市场经济发展,增强市场活力,取消了很多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行政许可法治化。进入21世纪后,党和国家及时地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目标,这标志着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又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改革,以人为本的政府服务理念贯彻于各种服务和方便民众的实践形式,集中统一的行政事务处理系统、信息公开,在行政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