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群体急剧分化,中国社会凸显出某种不稳定的特征,是一个可以得到经验证明的现象。于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关性,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兴趣。虽然这个关系中的“正相关”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其中的“负相关”却更加令人困惑不安:至少在既定的时期内(比如用人均收入水平界定的某个发展阶段),经济越发展,社会稳定程度就越差。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有一句流传甚广的名言,精辟地表达了这种“负相关”:“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①较早从理论上明确提出并试图解释这个“负相关”的,是法国历史学家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他提出了“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到来”这个著名的疑问——笔者把这个疑问称为“托克维尔悖论”。②在当下中国,“托克维尔悖论”再次显示出了强烈的现实意义。早在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石中、赵磊、王绍光等学者,就已经对中国社会利益分化的前景发出了明确警告③;此后不久,孙立平提出的“断裂社会”④,也不乏深刻地刻画了中国社会正面临的尖锐矛盾。然而,“托克维尔悖论”真正受到中国学术界的关注,则是进入21世纪好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最近几年以来,这个“悖论”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讨论,以至于一个被命名为“国际发展经验”的说法,成为学术界用来展示这个“悖论”的经典表述:“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人均GDP 1000—3000美元,是一个经济起飞国家发展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既充满新的机遇,又面临着各种社会风险,往往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的时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阶段的稳定发展问题。”⑤如果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人均GDP在3000美元时,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呢?显然,“国际发展经验”是无力给予满意回答的。因为所谓“国际发展经验”与其说是一种“理论解释”,不如说是一种“经验观察”。正因为如此,在理论层面上重新剖析“托克维尔悖论”,对于洞悉中国改革的未来走向,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一、主流认识:“宪政转型”、“体制落后”与“分配不公” 在特定的阶段中,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为什么会呈现出“负相关”呢?对这个问题,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内核的新自由主义实在是乏善可陈,这个在中国学术界曾红极一时的显学,甚至压根儿就没有“托克维尔悖论”这样的问题意识。因为,按照市场浪漫主义的看法,经济发展本身就包含着“私有化”与“市场化”等制度变迁的内在规定,经济改革一旦启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然会把人类社会的一切关系安排得井井有条、合情合理。这种逻辑使得人们的关注点长期被锁定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之类的经济指标上,至于经济增长之外的其他问题,则“无可奉告”。然而进入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关系的急遽变化,“托克维尔悖论”的现实意义越来越凸显出来,学术界也很难置之不理。于是,逐渐形成了三类比较有代表性的分析框架。 (一)“宪政转型”的分析框架 这个分析框架的逻辑,来自“转型经济学”有关改革路径的“激进”与“渐进”之争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成果,是杨小凯等人撰写的《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以及林毅夫与之针锋相对的《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这两篇文献。《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的主题,是想厘清并展示经济改革与宪政转轨之间的关系,正如杨小凯等人所言:“这篇论文研究了被许多转轨经济学家忽略的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之间的关系。”⑥这个主题,引发了中国学术界关于“激进”与“渐进”的一场论战,并形成了以林毅夫为领军人物的“反方”阵营。 对于中国改革的前景,“转型经济学”的最高境界,仍是不断重复主流经济学的老生常谈:“私有化”和“市场化”。这并不奇怪,因为不论“转型经济学”如何宣称自己是经济学中的另类,它与“新古典经济学”都有着无法割断的血缘关系。正是这种血缘关系,决定了“转型经济学”难以自觉肩负“托克维尔悖论”的问题意识。但是,在“激进”与“渐进”的论战中,“转型经济学”的问题阈却很难绕开“托克维尔悖论”的困惑,并最终催生出了所谓“宪政转型”的诉求:“成功的经济发展不仅需要市场,还需要宪政秩序和法治来保护个人权利,并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制衡”;“自由化和私有化改革的成功依赖于宪政秩序的转轨”。⑦换言之,经济转型(即价格自由化和私有化)只是“宪政转型”的一部分,而曾经使资本主义获得成功的那些基本制度,如产权制度、法律制度、宪政秩序等方面的转型(统称“宪政转型”),才是更为基本的“转型”内容。 基于“宪政转型”的分析框架,杨小凯认为:“中国的宪政改革的滞后造成了国家机会主义和腐败的制度化,这是国际学术界及中国领导人都有共识的。”⑧换言之,在杨小凯等人看来:“宪政的约束表明中国的改革只能沿着双轨制前进,这种方式产生的长期代价很可能超过它赎买特权阶层既得利益的短期好处。”⑨这些“长期代价”包括:“政府服务质次价高,产生反效率的收入分配不平等,非政府部门被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剥削,因此市场容量小(看起来像通货紧缩),分工水平低,总和生产力低”等等⑩,由此,他们得出的政策含义是:“只有政治上允许自由进入也形成自由市场时,这种‘坏资本主义’才能被高效率的‘好资本主义’代替。”(11) “宪政转型”的深刻之处在于:从宪政与经济之间的关联来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演变,这不仅是对主流经济学纠结于经济“现象”的一种突破,而且,其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也基本是自洽的。以这样的视野来观察问题,“宪政转型”具有比较敏锐的历史感也就不足为奇了。正如杨小凯等人所注意到的那样:“宪政规则改变对经济绩效的长期效应与短期影响并不总是一致的。例如,法国宪政秩序形成始于法国大革命,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对经济的短期影响是灾难性的(Beik,1970),然而,从旧制度到新宪政秩序漫长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拿破仑法典和许多其他制度及政策,对于法国的经济发展具有正面的长期效应。这次转轨连同英、法和其他欧洲大陆国家与美国之间的竞争,导致了西欧大陆经济发展的跳跃,在19世纪的后半叶超过英国(Craft,1997)。美国独立战争和美国南北战争的短期经济影响也是负面的,但绝大多数历史学家不会否认这两次宪政转轨显著的正面长期经济效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