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考察,考察组共举行了16场座谈会,与政府官员、医务人员、制药企业负责人、医改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与驻在国的中国使馆人员进行了交谈,对于一些未了解到的情况,我们还请驻在国的使馆人员进行调查,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多个渠道进行考察。尤其是对一些与国内报道或资料有差异的问题,我们更是进行反复考证。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德、法、英三国考察的基本情况 1.关于医疗保障体系 德、法两国建立了完善的医疗保险体制,英国通过税收筹资建立了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三国医疗服务保障水平都很高,居民看病就医基本免费。 (1)德国医疗保险制度 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883年俾斯麦执政时期开始建立,是强制性的。有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团结互助原则,即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年轻人帮助老年人,高收入群体帮助低收入群体。二是实物支付原则,参保人得病后,有权利享受医疗服务,到医院看病,不必用现金支付,而是由医保与医院进行结算。三是社会自治原则,国家只制定法律政策并监督管理,具体的由医保联合会、医院联合会、医生联合会等协调,医保联合会有雇主、雇员代表参加。 德国医保筹资标准与个人收入挂钩,收入越高,缴费越多。对就业人群,雇员须缴纳其收入的7.3%,雇主相应缴纳8.2%,雇员的家庭成员也一起纳入到保障范围;对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主要从退休金及就是说,只要你有收入,不管多少都要按比例缴纳保费,确保了筹资的稳定性。对年收入超过48000欧元的群体,采取自愿原则,可以加入社会医疗保险,也可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德国的公务人员,由政府出资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好于社会医疗保险。德国政府根据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2011年政府对医保资金投入为153亿欧元,约占医保总额的10%。目前,德国约90%的居民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10%参加了商业保险。德国的医疗保险机构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支,一般不允许有结余,如出现结余,当年必须把结余资金返还给投保人。如果出现入不敷出,通过卫生部、医保委员会对其进行评价后,可允许保险公司再向居民额外收取保费。对于额外向参保人收费的医保公司,第二年参保人有可能就不再选择这家保险公司了。据介绍,去年有10家医保公司向参保人进行再次收取保费,有1家医保公司有结余,并把结余的钱返还给投保人。 德国联邦公众医疗保险联合会负责人告诉我们,德国的医疗保险公司都是非营利组织,高度自治。这种组织架构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适应市场变化。德国保险公司初期有1000多家,经过竞争优化重组,现在只有153家。这些公司有全国性的、区域性的、也有职业性的。比如,就有专门为农民参保设立的保险公司,类似于我国的新农合。2009年,德国成立了联邦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联合会,153家保险公司把征收的基金上缴给联合会,统一管理。联合会按参保人数每年给各个保险公司拨付费用,联合会也预留部分费用,用来调剂各公司的收支平衡。联合基金会不是一个权力中心,只是为了提高保险的统筹层次,起到风险调控的作用。 (2)法国医疗保险制度 法国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1945年,基本理念也是基于团结互助原则,也带有强制性。法国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四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工商业的雇员、家庭以及自愿投保人;农业保险制度,覆盖农业经营者、雇员及其家庭;非农业非工薪阶层保险制度,覆盖了商人和自由职业者;特殊保险制度,主要是政府公务员等群体。 法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与德国稍有不同,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较大。医保基金中的50%来自政府,包括政府直接补贴、特定税收如烟草税、药品税收、社会保障税收等。剩余50%来自于雇主与雇员的缴费,雇员缴纳的费用为其收入的5%,雇主为10%。 患者无论在门诊还是在公立医院或私立医院看病,其医疗费用主要由保险公司支付,病人只承担一部分处方费及部分酬金。2010年,社会保险规定,病人治疗费和药费报销比例为76%,另外补充医疗保险机构承担13.5%,家庭自费约为9.4%。 (3)英国的国家卫生服务体系(NHS) 英国是欧洲最早建立全民医疗服务制度的国家,与德国、法国不同,主要通过税收筹集医疗资金,并组建医院直接提供服务。英国也有少量私立医疗机构,以诊所居多。英国私人诊所每年提供的医疗服务约占总服务量的10%。1942年贝弗里奇提出了英国国家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设计报告,其核心原则是把医疗保健服务作为一项社会责任确定下来,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获得。1946年,国会通过了以国家卫生服务体系(NHS)为核心的《国家卫生服务法》,1948年这一全民免费医疗模式开始正式运作。 NHS运行有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医疗费用基本由税收来筹集,国家建立公立医院为每个公民提供包括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住院治疗等免费服务。二是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计划管理,医院靠政府下拨的预算运作,医务人员领取固定工资。三是卫生服务体系由初级服务、社区服务和专科服务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初级服务由全科医生提供,目前,英国有1万多个全科医生诊所;社区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提供,专科服务由公立医院提供。 2.关于公立医院 (1)公立医院的资金来源 德国公立医院日常运行费用主要通过服务收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同时,公立医院也通过为一些高收入群体提供特需服务收取高额费用获得收入,但所占医院收入比例不大,一般为2%左右。医院建设主要依靠州政府财政投入,联邦只给予一定的补贴。2010年州政府用于公立医院建设费用为22亿欧元。卫生部官员主张联邦为主进行投资,认为由州负责公立医院建设导致欠发达地区投入少,难以满足居民看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