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在西方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西方国家的中小企业概念及其划分。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是 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各个国家的划分标准不一样,并且每一个国家在各个历史 时期的划分标准也不一样。中小企业的划分,有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从定性方 面看,所谓中小企业,是指相对于大企业来说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小的经济单位。 美国195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法》规定,凡是独立所有和经营,并在某一事 业领域不占支配地位的企业均为中小企业。英国没有法律规定,但英国政府一个 委员会的表述是,“所有者依靠个人的判断进行独立经营(不是大企业的一部分 ),并且市场占有率很低的企业均为中小企业”。日、德、法、意等国,在法律 上没有对中小企业进行定性规定。一般说来,多数国家采用定量标准进行划分。 美国:定量标准有两个,一是从业人员,一是销售额,二者居一即可。在制 造业和批发业中,年均500人以下者为中小企业;在零售业和服务业中,三年 平均营业额为350万美元以下者为中小企业。 日本:按从业人员和资本金两个标准划分,二者取其一。在制造业、矿业中 ,经常雇佣的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和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者为中小企业; 在零售业和服务业中,50人以下和1000万日元以下者为中小企业。 英国:70年代的规定是,制造业200人以下、矿业25人以下者为中小 企业;批发业年销售额73万英镑、零售业和服务业年营业额18.5万英镑以 下者为中小企业。 德国:在统计上将从业人员50人以下和年销售额200万马克以下的企业 视为小企业;将从业人员50—500人之间和年销售额为200—500万马 克之间者视为中企业。 法国:1957年的政府规定是,凡从业人员在10—500人之间、年销 售额在1亿法郎以下者均为中小企业(其中10—50人为小企业,50—50 0人为中企业)。 意大利:1957年的法律规定是,从业人员100人以下者为小企业,1 00—500人为中企业;投入资本15亿里拉(意大利南部为60亿里拉)以 下者为中小企业。 欧共体:划分标准是,人数不超过9人者为小企业;10—99人者为小型 企业;100—499人者为中型企业。 总的看,西方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有一定差别,且随历史时期和具体行业 的不同而不同。但按从业人员标准划分,多数国家把500人以下的企业视为中 小企业,其中又将50—100人以下者视为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的突出地位。一般用三个指标来衡量中小企业在西方国家经 济中的地位。一是中小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重;二是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占全部 从业人员的比重;三是中小企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 美国:1982年,制造业中250人以下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6.2% ,从业人员占46.9%,附加价值额占38.3%。服务业中50人以下的企 业占97.3%,从业人员占57.3%。1986年,美国各产业部门的就业 人数为8338万人,500人以下中小企业的人数占80.2%。 日本:1986年,中小企业645万家,占民营企业总数的99.3%, 占从业人员的80.6%,在制造业中占总产值的55.5%。 英国:1986年,制造业中2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7% ,占从业人员的39.2%,占净产值的33.3%。 德国:1990年中期德国有中小企业210万家,占全国企业的99%; 从业人员占全国的2/3;资本拥有量占全部资本投资的40%。 法国:1980年,工业中200人以下的企业约16.2万家,占工业企 业总数的97.7%,商业中100人以下的企业占99.3%,服务业中10 0人以下的企业占98.5%。 意大利:1983年,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数的98%,占从业人员的97 .3%,占产值的1/3。 欧共体:80年代末,欧共体12个成员国共有企业1570万个(不包括 农业类),中小企业1557万个,占99%;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占全部的70 %,销售额占全部的50%。 以上数据表明,在西方国家中,中小企业在企业数量、从业人员等方面占绝 大比重,在产值中也占相当大比重,在经济生活中占有突出地位。 (三)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在西方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 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吸收社会大部分劳动力。在日本,1986年中小企业从业人员为3950 万人,占全部就业人数的80.6%,大企业为948.9万人,占19.4% 。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中小企业从业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高达90 %以上。从1947年到1980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全国从业人员的比重由 53.4%下降至10.9%,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吸收 。在美国,1986年各产业部门就业人数为8338万人,100人以下的企